卧室。
不由好奇心起,翻起了抽屉。
随便打开一个抽屉,他就看到了一堆奇石,五颜六色的,看上去很值钱的样子。
再打开一个抽屉,他看到了两卷字画。
打开一看,只见一个落款是颜真卿,一个居然是大名鼎鼎的王献之。
曹国彰可是堂堂从一品的封疆大吏,收藏的字画应当不会有假。
秦书淮不由驻足。
他不懂字画,但一想起这些字画可能在他那个时空早已失传,即便最有权势之人也未必能看到,就一定得好好附庸风雅一番了。
他一边欣赏,一边像模像样地不住点头。
好字,不愧是两大书法名家。
这笔力,这形意……那个,怎么说来着?
好吧,看不懂。
看不懂无妨,重要的是老子看过。
他玩心大起,拿出自己的安国公印,在两幅字的空白处都盖上。
收起印章之时,他忽然又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来到书房,找来笔墨纸砚。
此时此刻,他也想赋诗一首。
嗯,赋诗貌似有点难,那就题字一副吧。
话说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他堂堂国公爷还没写过一个毛笔字呢。
写什么呢?
他想了想,要写就得写价值连城的。
直接秒杀颜真卿、王献之真迹的。
铺平宣纸,磨好墨,他认真地写了起来。
不久,大功告成!
虽然歪歪扭扭,惨不忍睹,但是绝对价值连城如果这幅字能传到后世的话。
“零七年之前一定要买房,如果买不起就买比特币,看到这行字不买你是傻x。崇祯三年,秦书淮于四川巡抚衙门手书。”
他满意地放下笔,然后像模像样地盖上自己的私印。
自言自语道,“本公言尽于此。”
写完字,乏累至极,毕竟重伤在身。
天也快亮了。
他就上床睡觉。
也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喊他。
“国公爷,杀了这么多人,你还睡得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