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着一座火山在不断往外冒热气。睡在她身旁的灵璧被折腾醒,拿来浸了冷水的布给她擦汗,一边擦一边骂她嘴馋,说女郎体寒所以小花给她酿的酒加入了诸多驱寒的草药,女郎喝是为了活血补气,你喝了就只有燥热上火的份。你看看你,红的跟煮熟的虾子一样,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要酒喝了。
甄文君脑子还不太清醒,对此事并不在意,灵璧在那儿说着,她脑海中不断回忆卫庭煦指尖的香甜,努力判断这件事是否是真实发生的,是梦还是现实……
甄文君的确贪杯了,那壶酒乃是卫庭煦每回觉得冷的时候随意抿一口便能驱寒的,她却一口气喝了个干净,难怪第二日在屋里倒头大睡,一直睡到夜里,灵璧马上要就寝了她才迷迷糊糊地醒来。睡了一整日脑子里一片澄清,想明白了含卫庭煦手指的是自己,说真的想卫庭煦并且得到相同回应的也是事实。
“你怎样了你。”灵璧将头发散下来看着她,“不是还没醒酒吧,脸这么红。”
“没事,我醒了,我出去透透气。”
“哦去吧,我睡了。”
甄文君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活络活络筋骨之后发了些汗,接了水去浴房的池子里泡着。
我怎么能干这种事呢,实在太冒失了。想到自个儿贪婪追着卫庭煦手指的模样甄文君就满脸血红,深吸一口气潜到池子里,恨不得消失在这世界上。
宴席那日一大早,天未放光,灵璧还在熟睡时甄文君就醒了。她起来梳洗,臀部上的伤口亏了草药恢复得很快,痛感轻了许多。匕首和金蝉刀都备好,灵璧被她换药的声音吵醒,一双眼睛迷迷瞪瞪的半睁未睁,先去拿了卫庭煦给甄文君新做的一身颜色娇艳的o衣过来让她今日穿这身衣服,层层叠叠的裙摆上绣着百灵鸟,每只鸟的羽色皆不相同,栩栩如生。连敝膝上也都是彩线绣的纹饰,袖口等处甚至贴上了金箔作为装饰,打眼儿望过去可真是贵气逼人,万分扎眼。别说往人群中一站了,即便是趴在地上都难保不会被旁人一眼瞧见。
甄文君忙摇头道:“我不穿这套,零零碎碎太多干什么都不方便,而且还热得慌。还是穿胡服吧,该宽的地方宽,该窄的地方窄,舒服。”
灵璧不赞同道:“这可是女郎特地为你新做的!今日长公主设宴,小花不宜参加,女郎定会你要伴在身边,你当是和朱毛三打架去啊,怎能随意穿着!过来!老老实实的给我坐下来梳头。”
甄文君还是左躲右闪:“就是伴在姐姐身边才更要穿着轻便灵巧,若是姐姐有个什么事要吩咐我也好第一时间操办起来。你拿的那身衣服,走路都走不快,我才不要!”说着从灵璧手里滑了出去,拎起胡服便往身上套,连带着面罩也一块儿揣进袖子里。
“那你好歹把头发梳了啊!”灵璧追着穿了衣服就往外跑的甄文君后面喊道。
甄文君边跑边回:“我昨日说要去陪姐姐用早饭,再晚就来不及啦!”
灵璧骂她:“那你不早点儿叫我起来!”
小院不大,甄文君跑了两步就到了卫庭煦的卧房,果然看见卫庭煦眼前已经摆好了清粥小菜各色糕点,全都是甄文君爱吃的口味。她笑嘻嘻地跟卫庭煦道了声早,然后看向小花:“都是我爱吃的,小花姐姐真好。”
见人已经到了,小花面无表情地把粥盛上:“都是女郎吩咐的。”
甄文君见她脸上也开了些刀口,红肿不堪,将她的五官挤得挪位。这幅样子的确有些吓人,不适合出现在长公主的宴席上。
卫庭煦问她:“怎么不穿我给你的新衣?可是不喜欢?”
“喜欢喜欢,只是……”甄文君抿着嘴,一双大眼睛朝着卫庭煦忽闪忽闪地眨着。
“只是什么?”
“只是今日宴会之上人多繁杂,小花若是不在姐姐身边,妹妹要全心全意的服侍姐姐。新衣虽好可到底有些不便,你瞧我这身衣服活动灵便。不若姐姐今日就当我是你新买的胡女,可好?”甄文君说着便站起身来,展开胡服学着姑戗族女子跳舞的模样舞动了两下,“姐姐喜欢吗?”
卫庭煦无意间动了动食指,笑道:“依你,用膳吧。”
早饭用过,为了配合甄文君这一身胡服,灵璧帮她把头发编成了胡人的样式,交叉在一起绑成大辫子,看上去凭白长了几岁,除了略白一些之外,倒也像是地道的本地人。
甄文君从小花手里接过四轮车拎上了运送货物的板车后,跳下来,将卫庭煦抱入马车之中,灵璧放下布帘,一行人往王家去。
离王家还有一大段路马夫就赶不动车了,马车走走停停前进缓慢,甄文君探出脑袋往外看,只见并不窄的道上全都是马车,送人的运货的从各条路上涌来,将道路堵了个水泄不通。半天没法动弹,马夫索性下车到前方探查,回来后哭笑不得地跟她们说,这些车全都是去王家赴宴的,小车大车豪车全都挤在一块儿,前面堵路的据说是林县马家和凤溪史家撞到一块儿了,为了能够在红贴上第一个写下自己的名字让长公主看到忠心,这不谁也不让么,路就给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