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不是说明天碰面吗?”
其中一个满口黄牙的男人说道:“事急从权。”
进了门,另外那个有点胖的男人随意地坐在了沙发上,满口黄牙的男人点了一支烟,打量着房间。纸鸢看着这两个‘血滴子’,问道:“你们来找我,应该是查到消息了吧?”
那满口黄牙的男子点了点头。
纸鸢说道:“这里就我一个,说吧。”
那黄口黄牙的男人嘿嘿笑了笑:“就你一个,也就好办了。”纸鸢忽然生出一种不妙的感觉。
另外那个胖胖的男人说道:“王爷,你就别调戏她了。”随即转过头,对着纸鸢笑了一下:“你好,我叫杨小志,嗯,就是你要找的那个志哥。”
纸鸢差点忍不住把匕首拔出来,但她没有那个机会,就被临近她的那个满口黄牙男子制住了双手,卡在背上。
这两个人,当然就是杨小志和王玄应了。
杨小志走到她面前,笑眯眯地说道:“哦,对了,来之前,我们先去了工厂,你要等的那两个人,现在已经被丢进黄浦江了。啧啧,那两个还蛮能打的,差点折了一个乞子,不过嘛,毕竟十多根钢管都打弯了,他们也就老老实实地招了。”
“你想干什么?”
看着怒目圆睁的纸鸢,杨小志耸了耸肩:“你们这些青帮的人还真奇怪,想要杀我,被我抓住了,怎么都喜欢问这句话?我想干什么,知道了,你们又能怎么样呢?”不过他还是摸了摸下巴,说着,“嗯,简单点来说吧,我要灭了青帮跟许家。复杂点说呢,毕竟都是爹生娘养的,我不太喜欢直接杀人灭口,而且,我听说你是个大美人,所以想着来看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纸鸢看着眼前这个胖乎乎,还带点清秀,却说不上帅气的男子,很难想像,他居然就是那个搅得地下世界风雨不平的志哥。
是他,杀了萧十一郎!
纸鸢想要挣扎,但王爷砍过几千人的手,力道可不小,她一个女子,虽说会近身格斗,但胳膊怎么扭得过大腿?
杨小志坐在沙发上,敲了一个二郎腿,但他偏胖的身体配上这个二郎腿,没有霸气,只是显得有些滑稽。王玄应掏了胶布,绑了她的手脚,却没好气地道:“跟她啰嗦那么多干什么?我帮你按住手脚,你只管掏鸟出来,大干一场不就行了?”
“那有什么意思?”杨小志嘟囔着:“我还不如买块猪肉挖个洞来得爽,而且你盯着,老子硬不起来啊!”
纸鸢听着他俩的污言秽语,却是早已见惯不惯,盯着杨小志:“你到底是什么人?”
杨小志无奈道:“你们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我是乌瑟?奥维迪的义子……”看着纸鸢一副不甘的愤怒模样,才终于点头道:“行行,我说,我是一个写手,专写小黄文那种。”
没等她说话,杨小志又指了指在一旁抽烟的王玄应说道:“他叫王玄应,外号‘王爷’,你应该有印象,就是三年前斧头帮的帮主,现在是我小弟。”王玄应翻了个白眼。
纸鸢先是愕了愕,随即颓败,暗杀大王,她当然听过。
杨小志摊手道:“我不想为难你,我知道,你是萧十一郎的情人,所以你恨我,我也明白。不过,我真的没有恶意。本来按照王爷的意思,你要么跟那两个血滴子杀手一样,被沉进黄浦江,要么就成为我的女人……”
纸鸢很不雅地往杨小志脸上啐了口唾沫,如果不是她的手还被绑着,应该还会竖一个国际通用手势。抹了抹脸上的唾沫星子,杨小志无奈道:“蛮香的,我倒是不介意你吐我嘴里。”
王玄应却是顺手一个耳光,‘啪’地一响,把纸鸢的左边脸打出了五个红印。
“女人,就应该打!”王爷不客气地说了一句。
杨小志摇头道:“大老爷们儿的,跟一个女人过不去算啥事。”他伸手摸着纸鸢的脸蛋,像是在揉伤一样。
“不管你信不信,我这次来,真没打算把你怎么样。”杨小志说着:“只是来支会你一声,别再去做那些无用功,我还知道,你领了哥老会的军令状,回去也是死路一条,所以呢,只能把你带回家里。”
纸鸢冷笑道:“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鬼话?”
杨小志无奈摊手道:“你不信也就算了,反正以后你就知道了。”
“不过呢,在这之前……”杨小志用手抓住了她的脚,纸鸢心中冷笑,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男人都是一个德性。
纸鸢也不打算抵抗,却见杨小志从她的小腿上取下了那把匕首,一边道:“虽然家里有那两位坐镇,你闹不出什么乱子,但刀具什么的,还是尽量少带,伤了自己多不好。”说着,把匕首揣进了自己怀里。
杨小志叹了一声:“红颜本就遭天妒,死一个就少一个啊,女人嘛,天生就是拿来被疼爱的……”
杨小志抓住了一只断线的纸鸢。
于是呢,就带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