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屠营将贪狼军推出百丈之外后,并未恋战,两翼绕到中间,护住袍泽最脆弱的背部,依次掉头,朝后退去。
重骑冲阵,像是射出去的强弩,初期威势强盛,中途无坚不摧,余势依旧能破甲洞骨,但是插入土中之后,便再无用处。
经过几阵冲杀,浮屠营将士气力即将耗尽,口中频频喷出雾气,鲜血和汗珠混合在一起,从马镫缓缓滴落,掉在雪中,转瞬间形成褐色冰珠。
毕竟要身披上百斤重甲,与敌人殊死搏杀,浮屠营再悍勇,也顶不住一个多时辰损耗,李桃歌见到陇淮军如同强弩之末,即刻下令锐字营前去接应,千里凤,楚老大,这二将冲在最前方,嘴里不干不净,骂着贪狼军祖宗,边冲边观察两旁民宅,防止有敌军埋伏。
马匪当久了,看谁都不是好鸟,若非够狠够勇,二人早就被同行吞掉,虽然入伍已有数月,依旧摆脱不掉草莽习气。
千里凤歪着脑袋,拎起缠满粗布的朴刀,坐在马上半斜着身子,显得骄横跋扈,活脱马匪模样,刀柄经过血迹和汗渍浸染,早已变成乌黑,刀刃也有地方卷了刃,用来杀猪都嫌磕碜。如今的他是李桃歌心腹,按理说换把利器还是简简单单,可他唯独对这把朴刀情有独钟,成天插在腰间,片刻不离左右。
一名贪狼军从半截墙后闪出,千里凤眼疾刀快,没等对方捅出长枪,侧身就是一刀。
脑袋削掉一半。
千里凤收回朴刀,依旧保持歪斜姿势。
想要在漠西混口黑饭,警惕心必不可少,这样斜坐在马上,进退都要比常人快上许多,千里凤身手只能算中上,但他脑子好使,凭借揣摩旁枝末节,在青瓷镇闯出诺大名号。
楚老大是典型的安西大汉,黝黑,脸油,小眼,浓须,浑身长满毛,唯独脑袋光秃秃一片,他入伍几年,吃过皇粮,因此骑马姿态比较规正,看到千里凤在用棉巾擦拭刀身血迹,沉声道:“你的刀该换了。”
为了等待后面步卒,千里凤放缓马速,手指刮蹭着依旧锋利的刀刃,心不在焉道:“老伙计用的久了,换新的未必趁手。”
楚老大似笑非笑道:“这把刀是秀秀送给你的吧?”
千里凤面容瞬间僵硬,咬牙道:“关你屁事!”
楚老大笑道:“秀秀是咱青瓷镇第一美人,长得漂亮,脾气又好,为人慷慨大方,谁不对她有意思?我记得……她比你大几岁,只是邻居吧?她嫁人那会儿,你小子才十来岁,勉强到她腰间,咋合计都不像是青梅竹马的相好,咋,单相思?”
千里凤冷笑一下,目光逐渐变的冷漠。
楚老大嘿嘿笑道:“当年秀秀出嫁到风口镇后,过得并不如意,她男人是个酒鬼,动不动就对她打骂,咱青瓷镇的规矩,嫁出去的婆娘泼出去的水,就算是把人打残了,娘家也不得插手。可没过两年,她的男人离奇暴毙,听说被人用钝刀削成了人棍,老仵作睁着半只眼收的尸,做完就洗手不干,二十多年了,这桩案子至今没破。”
千里凤扬起嘴角,冲楚老大斜了一眼。
楚老大会心一笑,说道:“秀秀成了寡妇,门前是非自然多了起来,闲汉天天去家里骚扰,把门槛都磨平了,没过多久,风口镇接二连三出现命案,有老有少,有富有贫,唯一的共同点,死者生前都曾经去过秀秀家。小镇是非多,开始传言秀秀是丧门星,谁都不敢拎着脑袋寻欢,马匪胡舀子听说风口镇有名俏寡妇,当晚领着兄弟来抢人,吃这碗饭的,信天信地不信邪,可没过多久,胡舀子也死了,死状和秀秀男人一样,同样被削成了人棍,顺便劫走了秀秀。半年之后,青瓷镇出了个千里凤,接手了胡舀子地盘,成为方圆百里最大的马匪。”
千里凤咧嘴笑道:“看不出来你楚老大咋和婆娘一样,挺喜欢嚼舌根,十几年的旧事,记得一清二楚。”
楚老大询问道:“我只想问问你,秀秀呢?”
提及那个婆娘,千里凤眼神黯淡道:“死了,胡舀子染有恶疾,传给了秀秀。”
楚老大神色古怪道:“据我所知,胡舀子是璇丹境武夫,身体好得很,不乱折腾的话,活到百十岁不成问题。”
千里凤沉默不语。
楚老大突然沉声道:“为了吞并胡舀子的地盘和手下,你杀了胡舀子,也杀了秀秀。”
千里凤朝对方瞪大细眸。
楚老大疑惑道:“你手里的朴刀,就是秀秀相赠,这么多年过去,依旧贴身携带。我闹不懂,当年你是怎么杀掉的璇丹境胡舀子,对心爱的女人痛下杀手,为何痴恋一把刀?”
锐字营已经和浮屠营擦身而过,贪狼军的轻骑和箭矢来到十丈之内。
千里凤附身贴到马背,低声喊道:“若是能活下来,我会如实告诉你。”
楚老大翻了记白眼,“你再不交出实底,不怕带着秘密入土?”
千里凤一言不发,只是用刀柄狂击马臀,等护送浮屠营全部撤回之后,箭矢纷纷袭来,千里凤从马背一跃而起,扒住屋檐,来到房顶,没想到上面早有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