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桃歌想要斩杀敌将宋锦,避免骑军冲阵马踏鄂城,可没奔袭多远,一道比他更快的身影拦住去路。
南宫献凝视敌军阵营,沉声道:“善剑者岂无御剑之道。大周作战,以斩将战术而闻名天下,又怎会不防着这手,那红枪敌将四周,有几道若有若无的气机,实力恐怕不在我之下,你胆敢冲进去,结局就是粉身碎骨。如今三万袍泽的性命在你手里捏着,你一死,群龙无首,必败无疑,切不可轻举妄动。”
李桃歌也觉得自己行为有些冒失,挠挠头,讪讪一笑道:“我是怕对方骑兵冲起来,咱们抵挡不住,好啦,不到万不得已,咱还是老老实实在城里待着。”
十几岁的少年,道行没那么深厚,凭借一腔血勇想要奠定胜局,虽然在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南宫献劝说道:“张燕云从未亲自上阵,却无一败绩。”
李桃歌撇嘴道:“我若是有妹夫一半功力,何至于被撵着揍,以前只是觉得他挺厉害,究竟有多厉害,说不清楚,人人都捧他臭脚,心里还有点不服,见到贪狼军后,才明白人外有人这句话。如果能回到京城,再见到他,死缠烂打也要求来兵法心得。”
南宫献轻声道:“珠玑阁传来消息,张燕云已经势不可挡连破两城,再打下去,快要杀穿紫薇州了。赵之佛想要趁火打劫,已经派北策军翻过了英雄山,初次在大周境内贺新年。”
李桃歌哀怨叹道:“他进我退,真丢人,按照他的脾气,指不定会嘲笑我多久,算了算了,萤虫与皓月争辉,本就是自不量力,何必庸人自扰。”
二人说话之际,城墙处逐渐没了声息。
贪狼军近五千步卒,全军覆没。
先登营将士个个被血泡透,到处呈现出黑褐色,由于厮杀过于激烈,单手拄刀,身体打着摆子,频繁喘着粗气。
死去的几百人,被同伴抬到身后,撕掉一块衣衫,盖住脸颊。
尽管已然力竭,可布满血丝的眼眸杀气不减,死死盯着敌军阵营。
假如这时再来一队生力军,伤亡必定会极其惨重。
久经沙场的宋锦当然明白这一点,猩红长枪再度竖起,缓缓落到城门处的李桃歌,“骑兵听令,冲阵!”
马蹄跺地,轰鸣不止。
万骑掀起滔天巨浪,有大江东去之势。
李桃歌眼皮狂跳。
目所能及之处,皆是黑骑白雪。
李桃歌一枪刺去,摇摇欲坠的城墙轰然塌陷,趁机跑到崔九身边,急促道:“命将士后撤,把他们放进来。”
崔九虽然不太清楚他的用意,还是如实下达军令,“兄弟们,咱们往城里撤!”
僵硬的敌军尸体变成拒马,阻挡住了最凶猛的攻势,有的贪狼军士卒骑术不精,马倒人栽,瞬间塌成一坨肉泥,迫使速度一降再降,根本冲不起来。
好不容易翻过城墙,先登营消失的无影无踪,副将来不及搜寻,率领骑兵再度行进,来到坊市,地势豁然开朗。
黑压压一片。
迎接他们的,是人马皆披锁子甲的重骑!
副将见到这架势,心里比这三九天都凉,暗道不妙,这时候根本不可能往回折返,只能闷头前冲才有活命机会,于是大喊一声杀,率先朝重骑发起冲锋。
这些重骑,是李桃歌用所有家底买回来的,挑选的是骑术最精湛体魄最出众的大汉,有的来自复州兵,有的来自青瓷镇马匪,有的来自不良人,凡是底子不错,都被他拉进重骑营,杂七杂八汇到一处,像是一锅大烩菜。
李桃歌赐名时,想起自己院子那一池锦鲤,又肥又能活,怎么养都养不死,索性就叫锦鲤营,博一个好彩头。
碍于手里无人可用,只能先由珠玑阁里的孙平火为主将,赵茯苓的老爹赵石虎作为副将,二人都是彪形大汉,骑术极其精湛,率领重骑冲阵,倒也能勉强对付。
孙平火武器是罕见的两刃斧,一丈三尺,足有六十余斤,单打独斗略显吃力,只适合阵前厮杀,孙平火是位不折不扣的粗人,一夹马肚,扯着嗓子喊道:“大周的小婊子,敢在咱疆土逞威风,干他娘的!”
话很糙,却能提士气,重骑像是年迈老人缓慢移动,甲胄摩擦声越来越密集,气势逐渐攀升。
轻骑和重骑尚未将速度提到极致,狠狠撞在一起。
喊杀声惊天动地。
虽然锦鲤营都是东拼西凑来的,没有经过训练磨合,但毕竟甲胄摆在那里,有气力加持,轻骑宛如瓷器一碰就碎,初次碰撞,贪狼军呼啦啦倒下一大片。
如此狭窄的空间,谁都不可能躲闪,凭借最原始的蛮力,各自挥起武器进行搏杀。
李桃歌站在一间屋顶上,双目紧闭,神色凝重,随着他伸出双臂,十指变的晶莹剔透,如同水珠透亮,呈现出淡蓝色光泽。
雪后初霁,本该是潮湿环境,可以他为中心十丈左右,莫名变得干燥温和,一呼一吸间皆是沙土味道,呛得人不住咳嗽。
南宫献和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