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爷不姓马,也不是王爷。
之所以有这一雅号,一来因为体魄魁梧,高大威猛,眉心处有块刀疤,酷似观里供奉的道教护法灵官马元帅,二来因为他是江湖黑道魁首,势力堪比王侯。
有人戏言,这皇城白天归天家管,入夜后归马王爷管。
虽是一句戏言,可马王爷在皇城的地位,非同一般。
马王爷家境殷实,父亲经营着皇城最大的布匹生意,年幼时便仗义疏财,遇到叫花子,孤儿寡母,年迈老者,都会扔过去几枚铜子。马王爷喜欢结交朋友,喜欢在家中摆席豪饮,最多一次,喝了五天五夜不曾闭眼,有朋友去家里借钱,从未空手出过门,即便中途落魄过一段时日,也要东拼西凑让朋友满意而归。
传闻他当年游历四方,曾经遇到一名快要冻毙的乞儿,周围又没有药铺客栈,马王爷二话不说,将胯下五花马砍掉脑袋,用滚烫马血给乞儿果腹,剥下马皮给乞儿取暖,剁碎了马肉塞给乞儿谋一条活路。
这样一位仗义疏财豪放不羁的人物,怎能不出人头地?
自从马王爷在十几年前成立布衣帮,一呼百应,无论是三教九流还是庙堂权贵,都要给马王爷三分薄面。
即便有了个触动皇室权威的雅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人与他较真。
醉酒之后,马王爷都会在自己的议事厅醒醒神,大马金刀坐在虎皮交椅中,头顶悬挂义气千秋四个大字,左边十三把椅子,右边十二把椅子,厅中摆放着纯金聚宝盆,尽显江湖豪客风范。
马王爷留着半尺余长的络腮胡,胡须根根横立,肩头奇阔,双臂粗如房梁,放到猛将如云的边军,也是极其出彩的将军形象。
马王爷昨夜招待贵客,醉的不省人事,今日略显疲态,眼皮只打瞌睡,正想喝口回魂酒,二当家曹宏急匆匆跑来,低声说道:“大哥,有人想见你。”
“二弟,咋这么猴急,天天有朋友到访,何必大惊小怪。”马王爷摆摆手,从酒葫芦里灌了口酒,声若黄钟大吕,震的聚宝盆都嗡嗡作响。
“这次不是老友,而是李白垚的儿子来了。”曹宏慎重说道。
作为布衣帮二当家,曹宏从小黏在马王爷左右,是肝胆相照的兄弟,四十多岁,身材偏瘦,双眸炯炯有神,一看就是心思缜密之辈。
“李相的儿子?”
马王爷沉声道:“李家身为八大家族之首,自视甚高,素来不和咱们布衣帮来往,咋今日来了一尊大佛?”
“见还是不见?”
曹宏担忧道:“听闻这李家公子把世子殿下揍了,还将吏部侍郎邹思远的儿子撵出了永宁城,行事跋扈,风头正盛,要不然大哥还是避一避,我来与他斡旋。”
“为何要避?相府权势熏天,无论是友是敌,能躲得了一世吗?开门,迎客!”马王爷从虎皮交椅中起身,昂首阔步走到大门。
没多久,一袭白袍的俊美少年映入眼帘,马王爷拱手,哈哈大笑道:“贵人莅临,蓬荜生辉!布衣帮杨璋,给公子见礼了。”
李桃歌拱手笑道:“久闻马王爷府中高朋满座,知己好友遍布三江五湖,今日能够得见真容,真乃小子之幸。”
“不敢当不敢当。”
马王爷垂臂笑道:“公子在西疆浴血奋战,砍掉蛮子头颅九十余颗,十八骑跃马入皇城,小人就在旁边驻足观望,公子龙凤之姿,回想起来仍心神激荡。”
“帮主过谦了,小的不过是沾了家门荣耀,在国子监混天度日,谋了份闲差而已,谁不知道马王爷好友遍天下,大周,东花,骠月,都有王爷至交,一旦灭了灯,便由布衣帮执掌皇城,暮夜之王,能与段春和冯吉祥比肩的暗相。”李桃歌笑意盈盈说道。
暗相。
暮夜之王。
倘若这番话来自别人口中,大概能听出是恭维奉承,可由李相儿子说出来,那就变了味道。
马王爷一边感慨着这少年好锋利的口舌,一边弯腰作揖道:“那些令人笑掉大牙的称谓,只不过是朋友拿来打趣而已,万万不敢与庙堂官家争辉,倘若公子听着刺耳,连同这马王爷绰号一并丢掉,谁敢再提半个字,杨璋与他是敌非友,不死不休!”
“小子开玩笑的,朋友之间的尊称,怎会放到朝堂之上众议。”
李桃歌笑着说道:“跑了好几条街,马王爷不赐一碗茶喝?”
“被公子气度震惊,竟然忘记奉茶,公子请坐,香茗稍后就来。”
马王爷弯腰让开一条路,心里琢磨着:怪不得这小子能够打了刘贤和邹明旭,还能在皇城里耀武扬威,一番口舌交锋,活了快五十年的自己居然优势全无,还差点被这小子黑了。老江湖尚且如此,那些黄口小儿,哪里是他的对手。
李桃歌走到金光灿灿的聚宝盆,好奇心作祟,单指弹向盆沿,竟然没有传来嗡嗡回响,不由惊讶道:“非铜非铁,难道是纯金浇铸而成?”
马王爷赔笑道:“确实是纯金的,布衣帮成立时,朋友们东拼西凑,给杨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