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晋商案(2 / 2)

嗯!”朱由校点头:

“主要案犯全部押回京师定罪论处,其余人划归罪籍,收入皇庄耕种务农;所有黄金白银着人护送回京,两成入户部,其余入内帑,少一分为你三人论罪;陕西所得粮食全部入当地军仓供给军粮,北直隶和山东则就地设粮仓保存,山西所得留两成在太原官仓,其余就近运入北直隶各仓保存;田产全部归入皇庄;房产和珍宝归户部处理。”

“遵旨!”

此案一出,消息传到京师,立刻就在朝堂和民间掀起了轩然大波。

这里面牵扯了极其巨大的利益关系,各大小官员纷纷上疏抨击厂卫,明里暗里指责皇帝,为这些商人鸣冤。国子监生、士人在承天门外跪谏,有心人在民间造谣鼓动百姓。

正月二十八,京城邸报刊登了皇帝钦定一百八十四家商号八大罪。

第一大罪,通敌叛国;

第二大罪,资敌卖国;

第三大罪,官商勾结;

第四大罪,草菅人命;

第五大罪,囤积居奇;

第六大罪,强占田地;

第七大罪,贪赃枉法;

第八大罪,偷税漏税。

八大罪一出来,朝堂上下官员立刻没了声音。

直至二月二十日,押解回京师的三千七百八十名案犯全部受审定罪完毕,其中一百三十三人处极刑,于午门外凌迟处死,一千六百八十人处死刑,于午门外斩首示众,其余一千九百六十七人定死罪但不执行,发配辽东边关充当苦工筑城直至身死。

这一天的午门菜市口,人头攒动亦人头滚滚,哭喊求饶声亦叫好拍掌声雷动。午门外的地面血液凝固了厚厚的一层,人踩狗舔水洗,地面一月泛红,空气三月腥臭。

此案是为“晋商案”,世称“天启第一大案”,是后世认定为天启帝朱由校开始变革的标志性事件。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