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能做实事,让我演个傻子都无所谓。”
“宁愿燃烧自已,也要点燃别人,我就是要做蓉城的普罗米修斯!”
沈墨被李爱火惊人的言论给惊呆了。
他重复了一遍李爱火的话语:“普什么斯?”
李爱火也耐心地解释起来:“普罗米修斯,是希腊神话故事,传说他盗走了火种,传递给人间,给予世间光明,是个大英雄!”
每当跟别人聊起这段神话故事的时候,李爱火的脸上都充满了憧憬。
仿佛是在讲述自已的故事一样。
沈墨也默默观察着这个唐龙口中,无比满意的徒弟。
又是个......英雄啊......
沈墨不由得在心中吐槽。
突然,李爱火将好奇的目光投射在了沈墨身上。
“沈墨,啊不......沈总!”
“为什么大家都要叫你混蛋呢?”
面对这个问题,沈墨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神秘地摇了摇头。
李爱火继续发问:“你们沈家,究竟是什么样的?跟《教父》里一样,是个黑帮家族吗?”
提起沈家。
沈墨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温馨。
他连忙反驳:“你们可以骂我混蛋,但绝对不允许侮辱沈家!”
“我手上所拥有的所有产业加起来,都不如一个沈家!”
“因为沈家,是一个真正团结,友爱,没有背叛,没有互相伤害的大家庭!”
“是我理想中的家庭!”
沈墨说完,幸福且满足。
创立了沈家,也算是完成了他心中的一个愿望。
嘟嘟嘟——
突然,沈墨口袋里的手机不停地传来震动。
他立即停下了脚步,然后打开手机接听起来。
电话内,传来了一个无比焦急的声音。
“哥,出事儿了。”
“鲁力在腾龙饭店,被人杀了......”
嗡嗡——
沈墨还没反应过来。
一辆警车就疯狂地驶来。
一旁的李爱火瞬间就认出了是自已师父的车,他连忙招手。
警车停下,车门打开,唐龙一脸严肃地走向沈墨。
“沈墨,你必须向我保证,你能保持冷静!”
这一天,沈家幸福的天平,终于倾斜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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