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是一个最大的混蛋,
因为他总是欺负最善良的人。
——
“我是鹰眼,我们大概12点可以到达蓉城。”
一架专机从边境的上空飞过。
伍岳山抬头望向对面的青年,仿佛看到了一个黑洞。
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
他张嘴想对着沈墨说些什么,但嘴唇张开,自己却又尴尬地合上了。
说什么呢?
对不起,我杀了你朋友?
其实我是连你一起要杀掉的。
还好我手慢,你才捡了一条命。
说这些话,合适吗?
伍岳山低着脑袋,回想起那天傍晚,自己跟沈墨还有唐龙,一起从猎场开车出来,自己开着吉普抽着雪茄,无忧无虑,以为车上载着的,都是以后过命的兄弟。
可是......
“沈墨,我.......”
伍岳山再次抬头鼓起勇气。
可有些话挂在嘴边,他却再也没有勇气说完。
只得又低下脑袋,感受着从沈墨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阴郁的气氛。
伍岳山侧头看向窗外,白白的云朵被太阳光穿透,空气当中,再也没有了缅甸那种阴沉和潮湿。
回家了。
终于.......回家了......
——
蓉城市政府门前,一大群人慕名而来。
记者,市民,还有各种禁毒的志愿者。
“蓉城的毒瘤,终于被彻底铲除了吗?”
“胡市长,多亏了你们啊,蓉城有你在,毒品就永远别想侵犯这片土地!”
“大毒枭沈墨呢?他会怎么处置?”
热闹的新闻发布会,仿佛变成了一场审判。
而他们审判的对象,就是沈墨。
胡市长站在讲台上,装作一副饱经风雨的模样,眼神当中散发出一丝疲劳,但疲劳当中,又带着几分坚定,坚定的背后却隐藏着狡猾。
“蓉城的天,终于亮了!”
“蓉城的水,终于清了!”
“蓉城的毒,终于没了!”
“十多年没有解决的禁毒难题,我才短短当政四年,就得到了突破性的进展!”
胡市长激情地演讲着,他振臂高呼,脸上挤弄出来的表情,简直比孩子的想象力还要丰富。
他是一个天生的表演者,天生的演说家,自己的五官,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肢体动作,都能带动下方市民们的情绪。
只见他脱掉套在外面的昂贵手工西装,展露出来的,却是一件防弹背心!
众人开始惶恐。
因为防弹背心上,赫然排列着一串弹孔!
底下的记者愣了一下,然后疯狂地按动相机的快门。
底下的市民捂嘴惊呼,然后纷纷举手鼓掌。
“我身上的弹孔,就是潜藏在蓉城里的毒贩,造成的!”
“他们威胁我说,停止手上的一切禁毒行动,要不然就开枪打死我!”
“我说——不!”
胡市长抓着话筒大吼,说到激动处,他甚至站上了高处的台阶,好让所有人都看向自己。
“杀了一个我!”
“那我就是为禁毒而牺牲的英雄!”
“杀了一个我!”
“还有千千万万的蓉城市民,继续为我战斗!”
激昂的声音,早就掩盖住了群众的理智,虽然只要仔细观察,就能看得出胡市长防弹衣上的弹孔,是用刀子捅出来的假弹孔。
但底下的市民们,依旧朝他呐喊。
“英雄市长!”
“英雄市长!!”
“英雄市长!!!”
这一刻,胡市长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张开双臂,闭上眼睛,仰着脑袋,太阳光打在他的脑门上,温暖的感觉遍布全身。
他觉得自己就是蓉城的神。
他觉得自己就是蓉城的天。
但一个聪明的人,永远不会久久地站在聚光灯之下。
享受荣耀的同时,也要承受危险。
所以胡市长并未陶醉民众们的欢呼,而是将手指向了下方。
“我,不是英雄!”
“接下来,咱们有请以恶制恶行动计划的,真正英雄!”
“缉毒队员,胡莉!”
胡莉,在保镖的掩护下,走了出来。
跟父亲相比,她的脸皮子,薄了很多。
面对市民的欢呼和喜爱,她表现出来的不是兴奋和喜悦。
论功劳,沈墨跟唐龙哪一个不比自己大?
如果不是沈墨的建议,她或许还拿不下勐拉。
可赞誉跟荣光,都被自己跟父亲刮分了。
她的心里,觉得愧疚。
胡市长一把拉起自己的女儿,并且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