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混混(1 / 2)

往里走没多远,颜旭就发现巷子里停了一辆马车,上面还有麻袋、绳索、鞭子、软木塞、跟能装进去一个人的木箱,上面还很贴心的开了个洞,一看就知道干什么用的。

颜旭脸一黑,索性坐上去赶着马车走了。

他还真会赶车,只不过之前是驴子跟骡子,眼下是马罢了,道理都一样,只不过颜旭不认识路,方向也没弄清,只能等走远些找人问道,不过先得清理一下身上的血迹,否则怕是没人敢靠近。

颜旭走后没多久,老乞丐就脸色阴沉的来到现场。

挥了挥手,不知从哪钻出来一帮子乞丐,有用麻袋装尸体的,有打水冲洗的,有沙土铺地的,转眼间就打扫的干干净净,若非血腥味未散,根本看不出这里死了好几个人。

老乞丐走进巷子里,摸了摸被打裂的青砖墙,深深凹陷进去并碎裂成粉的墙面让他倒吸了口凉气。

这力气已经大的吓人,拳头更是硬的可怕,显然对方一身横练硬功极为骇人。

“这是哪来的过江龙?”无名无姓就冒出这么一狠人来,还让自己给得罪了,老乞丐所剩不多的牙齿都开始疼了。

打蛇不死必被咬,老乞丐心不慌是不可能的,被这么一位狠人惦记上,他不觉得自己老胳膊老腿扛得住。

可继续招惹对方,老乞丐也下不定决心,因为这位拳头太硬了,真打起来,说不定谁更吃亏。

不过刚刚露面的只有吴三爷,还被对方当场打死,这岂不是死无对证

老乞丐想了想,最终下定决心。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算了,人老了,没几年活头了。”老乞丐自言自语道,然后让手下的乞丐把吴三爷一伙身上的东西都巴拉干净,赤条条的人绑上石头丢水里喂鱼虾,至于地盘,自然是他们的了,过日子就不能浪费。

到现在颜旭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只知道到处都是低矮老旧的房子跟衣衫褴褛的穷人,瞧见他一身血污就没有不跑的,更别说靠近搭话了,让他十分无语,只能先找地方清理一下身上的血迹。

好不容易找到一口水井,颜旭笨手笨脚的晃动栓木桶的绳子,好让木桶能打到水,然后清洗身上沾染的血迹。

风衣沾染的血迹最多,还破了几个口子,被他随手丢到一边,露出贴身的护甲跟武器,于是刚刚还在门缝里偷看的顿时一个都不见了。

穷人活着就已经够难了,谁还愿意招惹麻烦。

不过他们能躲,有些人不光不能躲,还得主动找上门来审问来历,因为这是规矩。

这时期大清就剩口气了,别说对地方的统治力,就连威慑力也如同清风般吹过就忘。

所以此时各地军阀割据,强盗,山贼,马匪四处掠夺,哪怕城中也不得安宁,除了大街有巡捕在那装模作样,其它地方都被帮派工会分割管理。

几乎每条街道每个巷子都被划分开来由不同的帮派占据,比强盗好一些的是,这些帮派在榨取利益的同时也负责管理,至少维持基本的稳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他们带来长久的利益。

混混帮,顾名思义,主要是由混混组成的,因此遍布大街小巷,号称魔都第一大帮,实际上大多数只是打着混混帮的旗号,玩着听调不听宣的把戏,有好处就上,没好处别指望他们卖力,能捧个人场,充当个气氛组就算不错了。

这帮人嘴上最讲义气,向来输人不输阵,因此知道有人闯入他们的地盘后,葛二蛋就带着一帮兄弟来了,然后有点麻。

一地淡红色的水迹,显然是冲洗身上沾染血迹弄的,一旁丢弃的外国人衣服,一看就知道是好料子,只是沾了些血,破了几道口子,就被丢弃在一旁,让葛二蛋有些心疼。

“这不光是个狠人,还挺有钱。”葛二蛋摸了摸油光锃亮的大光头,自言自语道。

“再有钱,落在我们手里也得变成穷光蛋。”一旁的菜花蛇眯着三角眼阴笑着说到。

“笑你麻笑,给你说过多少次了,别踏马这么笑,笑的老子都起鸡皮疙瘩!”葛二蛋可不惯着他,一巴掌扇菜花蛇后脑勺上,瘦的跟麻杆一样的他一个踉跄,差点一头栽在地上,可还是忍着疼,赶忙陪着笑脸,要不然还得挨打。

“一会过去都踏马机灵点,这家伙怕是刚刚杀了不少人,能把这凶人送走最好,别他妈节外生枝,否则老子第一个弄死他。”葛二蛋膀大腰粗,满脸横肉,还剃了个大光头,上身短衫故意敞开着,露出一身花绣跟腰间别着的短斧,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可葛二蛋能当上这片混混的老大,靠的可不是这个,而是脑子。

早年他跟人四处拼杀,虽然闯出些名号,却始终低人一等,后来他才明白江湖并不光只是打打杀杀,那只是最后才会用的手段。

所以葛二蛋特意把短斧插到后腰用衣服遮住,并且露出笑容,故意加重脚步以一副松垮的模样走过去,因为这样最不容易引起对方的敌意,不会话都还没说就开打。

“在下混混帮葛二蛋,不知这位兄弟从哪来,要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