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头看向母亲和妹妹,“妈,妹妹,你们在家要照顾好自己,我回码头上工作了。”
“去吧,家里的事不用你管,我的身体在小洪这几天的治疗下,已经好多了。彩泥的腿,也已经有了知觉,可以自由摆动,估计过不了多久,我和彩泥的伤病都能康复。”吴母开心笑道。
“哥,你看,我的腿能动了。”吴彩泥坐在轮椅上,自由地摆动着双腿,笑靥如花。
吴飞羽看着妹妹的腿,也开心地笑了。
之前洪宇说能治好妈妈的白血病和妹妹的腿,吴飞羽其实是不太信的,但现在看来,是自己错了。
吴飞羽看着洪宇,心中有千言万语想要表达对洪宇的感谢,但还没等他开口,就被洪宇打断了。
“飞哥,你别又想着感谢我啊,赶紧去上班吧,别磨蹭了。”
吴母和吴彩泥哈哈大笑。
吴飞羽也憨笑起来:“行,我走了。”
……
一个多小时后,一辆保时捷911停在吴家院门外。
一位长相和苏嫣然有些神似的漂亮女人走下车,发现地面上全是泥土,掀起的尘土,把她干净的lv高跟鞋都弄脏了,脸上不由浮现出嫌弃的神色。
抬起头,当女人看到眼前破旧的木屋时,眼神中更是充满嫌弃和鄙夷,忍不住在心里抱怨起来。
“姐姐也真是的,说什么让我来接苏家尊贵的客人,我还以为有多尊贵呢,结果这贵客就住在这个鬼地方。
哎,这乡下地方的农民,也知道有什么本事,竟让姐姐如此重视。”
嘴里嘟囔归嘟囔,但苏嫣红还是记得姐姐的嘱托,今晚务必要将这位“贵客”给接到苏家去。
迈着两条修长的大腿,苏嫣红扭着腰肢,走进了院子。
“喂,有没有人啊?”
她大声叫喊。
洪宇听力惊人,早就听到了动静,最先从木屋里走了出来。
看到苏嫣红的一瞬,洪宇基本猜到了对方的身份,和苏嫣然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不过在气质方面,两人倒是截然不同。
苏嫣然给人的感觉是冷艳,这估计和她长期担任苏氏集团的总裁有关,身居高位者,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上位者的霸气。
反观苏嫣红,给人一种俏皮的感觉,一看就是那种大家族的刁蛮小姐。
“喂,你这是不是有位洪先生?”
苏嫣红看到洪宇后,立马问道。
洪宇点头:“我就是你口中的洪先生。”
“你就是?”
苏嫣红怔住,瞪大双眼打量着洪宇,有些不可思议。
显然,她没想到,姐姐让自己接的贵客,和自己一样,也是年轻人。
而且看长相,貌似比自己还要年轻。
其实,她比洪宇要小两岁的,但洪宇因为修为强大,身体经过数次洗髓伐筋,所以看起来,不过是十六七岁的高中生。
“对,我就是。”洪宇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质疑,倒也没在意,说道:“是你姐姐叫你过来,接我去苏家的吧?”
听到洪宇后面那句话,苏嫣红基本确信,洪宇就是姐姐要自己接的贵客。
但怎么看,她都感觉不像,心想,姐姐不会是被这小子给骗了吧?
但仔细一想,她又感觉不对。
姐姐从小就聪明,不管是智商还是情商,都碾压自己,要不然,凭她一个女儿身,凭什么当苏氏集团的总裁?
“可以出发吗?”
见苏嫣红不停打量着自己,洪宇有些不自在,遂打断道。
苏嫣红回过神来,也不再多想,先把人接走再说,路上有的是机会试试此人的深浅。
于是点头道:“可以是可以,但你去我苏家,总得换身好点的衣服吧?”
洪宇穿的是吴飞羽的衣服,全身上下都是地摊货,加起来估计不过百元,在苏嫣红这种大家族的千金小姐眼里,和破烂没什么区别。
穿这种进苏家,丢的不仅仅是洪宇的人,还有苏家的人。
明天是姐姐大喜的日子,今晚苏家张灯结彩,很多亲戚,都会提前来苏家住下,先热闹一番。
洪宇穿这么一身,被亲戚们看到,要是下人就算是了,关键洪宇还是苏家贵客,说不定今晚还要和亲戚们坐一桌吃饭,成何体统?
但洪宇却不以为然。
在洪宇眼里,衣服只要干净,没有味道,价值数万的名牌,和地摊上几十块的,没有差别。
耸了耸肩,洪宇说道:“不好意思,我只有这一身衣服,你要是觉得我穿这身,不配进你们苏家的门,我可以不去。”
听到洪宇说不去,苏嫣红一下急了,姐姐给的死命令,是务必要把这位洪先生给带回苏家的。
带不回,她以后的零花钱不仅没了,而且还不允许她出国留学。
“洪先生,你别误会,我没有说,你穿这身衣服不配进苏家门,我只是……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