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楼上有两桌客人,所以老爷子盛了两盘,徐拙端着这两盘红烧肉来到楼上的包房里,给大家品尝。
“这道菜是袁爷爷做的,也是袁爷爷的拿手菜,大家可以尝尝。”
徐拙刚把盘子放下来,大家就举起筷子,一人一块把盘子里的红烧肉抢了个干净,而剩下的汤汁也没浪费,被李浩全刮进了自己碗里,准备等会儿拌饭吃。
在吃的这方面,李浩一向很积极。
好好的一盘红烧肉,不到一分钟呢,连汤汁都被抢了个干净。
这不是大家没见过世面,主要是袁德生的名气太大,他们难得能遇到袁德生出手做菜,而且还是袁德生的拿手菜之一,所以大家才表现得这么热切。
袁德生有点不好意思的摆摆手:“这道菜我只做了一半,后半部分全都是徐拙的爷爷做的,我可不敢居功。”
大家一听,就更来劲了。
两位国宴级别的大师通力合作做出来的菜品,这更加难得了。
难得到他们都不好意思吃了。
徐拙用筷子夹着之前赵光明帮他抢到的那块红烧肉。
整块肉颤巍巍的,仿佛夹起来的不是一块猪肉,而是猪皮冻和果冻之类的小吃。
这块肉不仅发颤,主要还显得里面肉质很嫩的,有点鼓胀有点饱满的样子,这样的肉,看起来就非常美味。
他送到嘴边咬了一口,居然有种爆汁的感觉。
而且根本不用咀嚼,用舌头轻轻一抿,这块红烧肉就在嘴里融化开来。
不光肥肉这样,瘦肉也是如此。
这才是真正的入口即化呢,太完美了!
徐拙甚至有点后悔,不该这么吃的,应该把整块肉用勺子碾碎了和米饭拌在一起吃,这样才能体现出红烧肉的美味来。
一块红烧肉,也就一两出头,徐拙两口就吃了个干净。
吃完之后他意犹未尽的咂咂嘴。
完全没吃过瘾啊,不行,等会儿得去后厨再做点,一定要配着米饭吃过瘾再说,这肉实在是太棒了。
原本还不怎么想呢,但吃了一块之后,心里就只剩下了红烧肉。
桌上的其他菜品也觉得不香了。
这大概就是红烧肉这道菜的魔力吧,让人吃了还想吃,根本吃不腻。
饭后,徐拙特意去后厨又做了一些红烧肉,结结实实的吃了一大碗米饭,这才算是缓过神来。
吃完饭之后,徐拙想了想,觉得回头可以在店里上新一道红烧肉。
这红烧肉想要上档次,自然不能论份卖。
得论盅,这样才显得高档,才更符合有钱人吃肉的那种心态。
而用的猪肉,到时候看看能不能买到正宗的散养黑毛猪,这种猪的肉吃起来香不香徐拙不知道,反正挺能卖得上价格的。
除了红烧肉之外,徐拙还打算把粤菜红烧肉中的鲍鱼加进去。
突出一个昂贵。
不信那些有钱人不喜欢,不信销量上不去。
徐·奸商·拙嘴角勾起,露出了淳朴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