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 对天启和崇祯的思考(1 / 2)

大明都督 奔叔 2825 字 4个月前

马维忠的确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在上次整顿卫所中,成绩卓越,成为当时官场的后起之秀,而当时有叶向高的青睐,有东林党人的支持,京查考评卓异而拔得头筹,已经成为了朝堂瞩目的后备力量。

而随着之主动担当,带着四所卫所将士解围遵化,虽然不成,但半壁山阻击,打的十分艰苦顽强,虽然依旧失败,战死所有卫所将士,但在大明当时状况之下,成为大明文臣里的一颗耀眼的明星,被吏部考评司记录在案。让首辅青睐有加,让皇上记住了这个人。

虽然最终背叛了东林,被毛文龙拉进了孤臣党,被东林不耻而排挤打击,但这时候东林已经拿这个圣眷在握,内阁青睐,孤臣党欢迎的家伙无可奈何了。

于是,叶向高不顾东林百般反对,坚持向皇上推荐以叙功而擢升四品,进内阁帮办行走历练。对于他进内阁,顾秉谦以入阁的阉党本着凡是东林反对自己必须支持的犯拧的原则,当然给予接纳支持,终于让马维忠成为大明最年轻的内阁阁员,可以被成为阁老了。如果,其实不必如果,只要马维忠不犯大的错误,未来一个次铺是绝无问题,经过几十年磨砺之后当上大明首辅也不是不可能了。

年轻敢做,再加上老师叶向高刻意支持栽培,马维忠在内阁多有做为。

当这次接到毛文龙奏报,蒙古一部归化大明,全族内迁的奏折之后,叶向高立刻毫不犹豫的将这个最光荣的任务交给了他办理,任命他为大明宣慰使,到草原迎接安抚安置这些部落百姓。

在接到这个任务之后,马维忠立刻行动起来,一刻不停的出行,因为他带着皇帝和叶向高的暗中安排,一定要在这个由毛文龙带着的归附部落进入长城之前,接过毛文龙的任务。

现在马维忠不辱使命,总算在草原上迎上了毛文龙。

在战马上,为盛典而设立的四品四梁官帽辉煌严整,黄、绿、赤、紫织成云鹤花锦绶,下结青丝网,金绶环金带,佩药玉,黑面白底朝靴,将一个小伙子衬托的是风采无限。

远远的看到南归前面的毛字大旗,就如蝴蝶一般的跳下马,直接提着袍子角跑了过来,等到了也同样从马车上跳下来的毛文龙面前,先不参拜,而是骄傲的在毛文龙的面前旋了个身,显摆一下他的袍服金带,然后小公鸡一样的问:‘我的大帅,我的老哥哥,怎么样,小弟的这身行头还算养眼”

和毛文龙相处,马维忠已经被彻底的拉下水,成为了孤臣党一员了,尤其毛文龙也看这个年轻人敢担当,真的实干,也就互相惺惺惜惺惺,双方人后早就已经是兄弟相称了。在为人随和上,要比那个一直板着个死人脸,已经成为自己得力助手的杨嗣昌强多了。

捏着下巴,眯着眼睛,欣慰的看着眼前显呗的家伙,毛文龙嘴里却是:“一个幸进的小蝴蝶,和一个花魁一样在一个大男人面前翩翩起舞,你让我浮想联翩啊。”

当时马维忠就夸张的往后一跳,紧紧的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表情夸张至极。

两个笑闹之后,毛文龙高兴的道:“真的没想到这个迎接的使节会是你,我们兄弟在草原相见,而且一起共事,当然要浮一大白,来来来,你把你带来的中原美食给我拿来,我把我草原的烤全羊奉上,我们搭伙喝一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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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我的意思,不瞒哥哥,我知道你在草原一定想念中原菜蔬,所以特意准备了一份,而你更该高兴的是,皇上还特意准备了一份皇家内藏的蔬菜水果犒劳你,信王还悄悄的给你偷出来几坛子御酒,我真的为你能如此得到圣眷而荣幸啊。”

天启厚道啊,这是毛文龙的感慨,毛文龙更加感慨信王真的善变啊。

天启的厚道和对人的一贯信任,再加上他不滥杀,还有认人很明,比如现在稳定住大明局势的孙承宗,袁可立,稳住西南局势的张慎言,稳住西北的李汶,还有牵制辽东的自己(嘻嘻),而且善于纳谏,不管是东林的,还是阉党的,还是内阁的,以及各个小党的,只要是对的,他都愿意接受,当然,能不能通过那就不是天启所能掌控的了。但这些优点,这让人真的很放心。

就比如对自己的信任,即便自己在草原行风行雨,其实是给天启弄出了一大堆的篓子,但天启却坚决的顶住群臣对自己要杀要打的压力,坚定的给自己擦屁股,收拾自己的烂摊子,坚定的信任自己,这是非常难得的。在这一点上,让毛文龙真的很感动。

而当初信王也就是小小的朱由检当初对东林完全信任和欣赏,为此对自己也是百般猜忌,这在当初自己第一次大胜传回皇城时候,他们兄弟在御书房里的对话就可以看出。

那场对话,因为自己对太监的好,已经被后来到遵化传旨的太监原原本本的告诉了自己了。

而在丰润之战之后,信王对东林的恶感顿升,而对自己的态度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看来是一件好事,但其实却更让人担心,自己对他好了,他就对自己好感顿升来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