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龙起于野 第四十八章 傻子呀(2 / 2)

凡徒 曳光 4553 字 4个月前

“多谢大哥,不用了!”

于野转身离开了百草药栈,一时之间有些失望、也有点庆幸。

他之所以再次冒险出门,便是寻找三日前在药栈中遇到的年轻男子。那人既然懂得炼符之法,或能请教一二。而倘若对方乃是隐瞒修为的蕲州高人,他今日的举动无异于自寻死路。

庆幸的是,那人应该与蕲州修士无关;失望的是,没人帮他指点迷津。

他如今的修炼,乃至于画符,皆如同盲人走夜路,只能独自探寻摸索,其中的艰难与窘迫常常令他无所适从。而他偏偏又是个倔脾气,认准的道儿从不轻易放弃。

便于此时,几个人骑马走出茂源客栈。

于野转身躲入街道旁的铺子里,悄悄回头张望。

骑马的是四个汉子,像是江湖人士,不知是不是胡老大的人,应该也住在茂源客栈,这是起早赶路呢。

“刚出炉的饼子,小哥尝尝?”

无意走入的是家卖吃食的铺子,一位妇人亲热的打着招呼。

于野丢下一块碎银子,接过两张饼子,又拿起一块卤肉夹着,边吃边往客栈走去。

饼子酥脆,卤肉喷香,好吃!

铺子位于客栈的隔壁,出了铺子便是客栈的门楼。

于野却放缓脚步,神色微微一凝。

一道熟悉的人影离开门楼而去。与此同时,客栈院子右侧的角落里,另有一道熟悉的人影甩着空荡荡的袖子消失在马厩之中。

于野吃着饼子,低着头默默往前。饼子吃完了,芙蓉园也到了。

推开院门,潘远躺在门前的凳子上闭目养神,袁九抱着膀子守在旁边,一双细缝眼冷冷的盯着他。正屋的回廊下,况夫人与菜儿坐在一起绣着女红。

于野径自走向客房。

“喂,吃白食的,用了早饭没有?”

又是菜儿,那丫头一点也不消停。

于野只当没听见,进了客房,“砰”的关上门,走到桌前坐下发呆。片刻之后,他将陶碗、朱砂、酒壶与剩下的符纸摆在面前。

几日前在药栈遇到的男子说过,海外仙门炼制符箓,用的是灵兽的皮与灵兽的血。朱砂所画的制符,根本不入高人法眼。由此想来,尘起与蕲州高人所祭出的火符,应该便为灵兽的皮、血炼制,只因当时不懂而未曾留意罢了。倘若依照此法炼制破甲符,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也没有灵兽的皮与灵兽的血啊。

狼皮,应为通灵之兽,画符所用的狼毫笔,便是取其通灵之意。而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到狼皮。所谓的灵兽之血,或是狼血,更是无从找寻。而苦苦琢磨了多日,又岂能半途而废?

于野在陶碗里倒上一点朱砂,加了酒水,遂又咬破指尖,滴了几滴血。

典籍中说,人乃万灵之长。人血,应该远胜于灵兽之血吧?

而修士的血呢,是不是更加厉害?

于野以自己的鲜血调制朱砂,看似别出心裁,或独辟蹊径,实则是被逼无奈。但凡精通制符之法,何必这般瞎折腾。咬破手指头,谁不疼啊!

于野铺开所剩不多的几张符纸,拿起狼毫笔,却发现手指的血口已然愈合,他没有半点欣喜,反而暗暗叫苦。

倘若滴血不够用,还要再咬一口手指头?

于野抛开杂念,屏息凝神,执笔蘸上朱砂,以真气灌注笔端,默想着破甲符的符图,遂锋走龙蛇一气呵成。

他放下手中的狼毫笔,拿起符纸凝神端详。

血红的朱砂鲜艳夺目,整张符图依然看不出任何瑕疵。而如此完美的破甲符,怎会就没有用处呢?

于野一边察看着符纸,一边默念着口诀。正当他揣摩参悟之时,手上“轰”的燃起一团火焰。他吓得急忙甩手,火焰倏忽而灭,而符纸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团灰烬落在地上。他怔怔默然半晌,忽然咧嘴笑出了声。

“嘿嘿……”

破甲符,是真的。符图,也无误。

以人血画符,极为灵验。之所以功亏一篑,因为符纸承受不住符图的法力。只要找到兽皮替代符纸,他的破甲符应能大功告成!

便于此时,季颜推门走了进来。

“咦,难怪小姐说你傻了,躲在房内偷着乐什么呢?”

“我……”

“我不管你傻不傻,且记住了,明早启程,过时不候啊!”

“明早启程?”

“你若另有打算,敬请自便!”

“又是掌柜的交代?”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