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温雅的中年女子,穿着传统的长裙。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儿崔文姬,文文静静的。
到了崔敏浩家的公寓楼,刘青山一问,居然需要将近五十万美金,这还真不是普通的市民能买得起的。
也就是崔敏浩这几年在公司发展的不错,收入增加不少,这才敢在这边买房。
搞得刘青山连连摆手“咱们年龄都差不多,各论各的。”
崔金珠却是不依,这边的人,家庭观念特别重,父亲的朋友,他要是敢叫一声兄弟,那回头非得挨训不可。
不过瞧见老崔,立刻眼睛一亮,显然是他的小歌迷。
还有一个高大帅气的年轻人,是崔敏浩的长子崔金珠,比刘青山稍微大个一两岁的样子,却躬身行礼,叫刘青山“叔叔”。
现在一下子混成了大辈儿,不掏点礼物好像过意不去。
好在他身上喜欢带着些零碎儿送人,就取出来一个玉兔的吊坠,挂在崔文姬的脖子上,把小家伙给高兴坏了。
倒是小金子乐呵呵地和崔文姬拉着手,然后互换了礼物。
老崔也把带来的礼物,恭敬地递给女主人,刘青山也只是在来的路上,买了点太极参。
小金子瞧得羡慕,她也跟小凳子他们学的,称呼刘青山为老大。
“当然有,不过要回国之后再给你。”
至于崔金珠那边,就没什么合适的礼物,只能先作罢。
“老大,有没有我的”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等以后去刘青山家里,再补偿过去就好。
进了家门,屋里是木质的地板,换上拖鞋,小金子被崔文姬领着去她的房间玩,大家就席地而坐。
刘青山摸摸小金子的脑瓜,这丫头就在南韩这边演出几场,然后就得回国,人家还上小学呢,等回去之后,去山海斋里,叫她选一件吧。
女主人也躬身致谢,崔敏浩觉得刘青山的礼物太贵重了,那玉石一瞧就是好东西。
刘青山记得,当初崔敏浩所在的公司,还想在夹皮沟,毁林种参什么的,结果被刘青山拒绝了。
因为人参生长的环境比较特殊,林地里面腐殖质丰富,最是适合不过。
女主人端过来参茶,在这边,高丽参文化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南韩最重要的滋补品。
当然了,现在都是种植参。
最主要的是,他们老家那一片儿,气候环境都非常适合人参的生长。
这方面,倒是可以进行合作,就是不知道崔敏浩有没有跳槽单干的意思。
只是这种做法,破坏性实在太大,并不可取。
不过用开荒地种植人参的话,倒是无妨。
老崔也笑着写上自己的名字,还写了诸如“学习进步”之类的话语,小姑娘非常开心。
闲聊之中,刘青山就问起崔金珠的情况,原来大学刚刚毕业,大学时候,学的是历史专业,目前留校任教。
地板下面应该是地热的,坐在上面,喝着参茶聊着天,还是非常惬意的。
期间,崔文姬拿着几个小本子出来,请老崔签名,估计都是送给她同学的。
说完之后,又朝老崔笑着点点头“今天从学校出来,看到校园里面,不少学生,都模仿您的那个骑马舞呢,可惜要是能有配乐就更好了。”
刘青山也不由得心里一动“那也好办,可以的话,就从演唱会里面,精选出几首歌曲,出一本磁带。”
崔金珠好恭顺地说道“叔叔,我昨天也有幸去观看了演出,非常精彩。”
他的学校,也给发了免费票,所以崔金珠也去了。
崔敏浩一家,跟娱乐界没什么交集,所以很快就转移话题,崔金珠向刘青山说道
“叔叔,我对大长今的那首歌曲很喜欢,是叫呼唤吗”
刘青山并不知道,主办方现在已经开始打这个主意,正和领队高凌风进行商谈呢。
南韩这边,娱乐比较发达,所以商业嗅觉也都非常敏锐。
没有别的礼物好送,刘青山就只能送一份比较文雅的礼物了。
崔金珠听得眼睛一亮,不过随即又遗憾地摇摇头“可惜,徐长今的事迹,在史书上记载有限。”
叔叔就叔叔吧,刘青山也很无奈,既然都当叔叔了,总得给侄子点建议吧。
于是刘青山说道“金珠是学历史的吧,其实以你的文学素养,可以写一写大长今的故事嘛。”
“叔叔说的是。”崔金珠态度是真好。
崔敏浩也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因为他比较了解刘青山,比较喜欢和别人合伙创作。
“正是因为少,才好编嘛,才好创作嘛。”刘青山觉得这个大侄子的脑筋有点古板,像是个学历史的。
没看到,再过些年,那些戏说之类的,开始大行其道。
于是笑道“青山,你不用客气,就像对待自己的子侄辈一样。”
既然人家的老爹都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