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有眼不识金镶玉(1 / 3)

张大舍之前落魄时,被人瞧不起,甚至就算是被岳父声称断绝关系,也无可奈何,只能忍气吞声。

但是如今身份转换,张大舍是官,而他的岳父是民。

一个百姓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称呼自己的名号,要知道今日在场的可有不少兵马指挥司的总旗和小旗帮着撑场面。

这严重扫了张大舍的面子,将来传出去,还不知道惹来什么风言风语。

张大舍虽然为官时间不长,但是却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最爱惜自己的面皮,当他感觉自己的面子受到了威胁的时候,他的脸就慢慢的拉了下来。

见到张大舍表情严肃,双拳紧握,周围的小旗见状,也将眼睛转向这里,仿佛随时待命的样子,他们可听说过往日里这屠户是如何欺负百户大人的,今日只能百户一声令下,就好好教训一番这不知好歹的屠户。

朱振刚想说些什么,阻拦一下。

就见有个穿着粗衣,赤着上身,光着脚,浑身古铜色的瘦削中年人,皱巴巴的脸上满是慈祥之色,上前拍了拍张大舍的肩膀,“子明啊!今日是你大喜的日子,无论如何也别破坏了这个气氛!

你多少年多过来了,何必非得在今日闹僵呢?若是你背上了不孝的名分,将来你又该如何为官?”

朱振还是第一次听到张大舍的字,原来人家叫张大舍,字子明。

张大舍扭头看见来者,双手松开,表情也平复下来,躬身一脸恭敬,拉着来着的手道:“二叔,您这身体不好,就别跑这一趟了。”

中年人呵呵苦笑,“我能不来吗?你这性子我不知道,我就怕你今天犯浑!把喜事儿弄成丑事!”

张大舍面色发苦,“非是小侄不想孝顺,实在是那九儿的父亲为人太过于势力。张小官人与我有恩,我本想好好陪陪他喝点儿酒,他就看不过去,拿祖宗压我。他们家祖宗何时保佑过我?我若是祭拜了,岂不是成了他们家上门女婿,咱们家祖宗还不骂我不孝?”

“嗨!大丈夫忍一时,怎么了?再说了,如今你当了官,咱们家祖宗替你开心还来不及,又如何怪罪你不孝。速速招待你岳父吧,省的九儿闹起来,大家脸上都不好看,你恩公这里,有我照看。”

“这!”张大舍有些为难。

“去吧。你二叔说的对,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儿忍耐都没有,你还做什么百户。”朱振摆摆手,示意张大舍不用管自己。

张大舍的二叔很明显是个很懂得事理的人,劝退张大舍之后,坐到了朱振身边。

笑着的说道:“小老儿张四六,见过官人。我那侄子不容易,出现了今日的情况,还请官人莫怪。”

说着猛烈的咳嗦了两声。

朱振笑道:“不妨事!我与张大舍相识已久,他是什么人,我心里有数。今日前来拜访,看的是他的人品。至于冷落,更是无妨。关心他的人,只盼着他的好。只有不关心他的人,才只记得沾他的光,摆弄威风。老人家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小官人是明白,老小儿佩服。”张四六面带佩服的笑意。

只是笑着笑着,又开始咳嗦起来,并捂着胸口,表现的特别痛苦。

“爹,您没事儿吧。”不远处桌上跑过来一位年轻人,身强体壮,一身古铜色的肌肤,很是惹眼。

“旭儿,爹这身体不行,你坐这儿,多陪陪这位官人。他是咱们张家的大恩人。

朱振搭眼一看,就知道眼前老者患了明显的哮喘病,便将一小碟儿拌萝卜丝儿推了过去,“您这哮喘病啊,多吃点儿萝卜和豆腐,少去粉尘多的地方,对身体没坏处。”

“您还是个大夫?”张旭激动道。

“呵呵,懂些医术,你爹这身体之前肯定在粉尘多的地方做工的吧。”

张旭用拳头轻轻的锤着老父的后背说道:“我爹年轻的时候是元朝廷的匠户,给元人造火铳的,后来天下大乱,我爹便带着我从火器监逃出来了。不过前些日年,尽是和火铳火药打交道,这身体确实吸入了不少脏东西。”

“那你以后一定要让老人家离火炉、火药乃至花粉、带毛的宠物什么的远点儿,这样他也不至于太难受。”朱振叮嘱道。

“您真是个大善人,我听我子明哥提起过您好几次,也是屡屡提及您的仁义。”

“这便是老话说的,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吧。大舍贫寒时,仍然能拿出些许铜钱来接济我们父子,他的恩公自然也不会差。”老人家赞叹说道。

朱振自以为平日里对张大舍还算是了解,没想到他竟然还有这么一面,心里对这个迂腐的读书人,有了几分敬佩。

张大舍祭拜祖宗,院子里传来一阵阵九儿颐指气使的声音。

“让那些厨子快点儿,这可是百户府,不是他们那个破酒楼,若是怠慢了贵客,便拿去有司,严加拷问,治他们的罪!”

九儿的父亲对着九儿招招手,声音也是高高在上,“九儿,来老父亲这里,为难那些低等人作甚!”

“哎,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