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东西将我领养回去第一天,便逼着我练功,还说什么他时间不多了,必须要抓紧!”
“所以,我每天生不如死,十二个小时之内,浑身冰凉,好像冰冻过一般,另外十二个小时,身体则好似被烈火炙烤一般,酷热难当。”
“前半年,我每天都在水深火热之中,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有二十个小时陷入昏迷之中。”
“这……”
李千红捂着嘴,惊愕的眼珠子差一点掉了出来。
她此前只知道一个大概,但知道得不详细。
传闻,当年小日子做无骨鸡爪,便是将人的胳膊放入液氮之中,快速冷冻成冰块,随后再置入热水之中,皮肉便自动脱离骨骼,其手段无比残忍、歹毒。
再想想王有容的遭遇,李千红不由红了眼眶。
“你们是不是很好奇,我怎么活下来的?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别说一天都撑不过去,估计三个小时都难!”
王有容脸上浮现一抹凄惨笑容,“可我抗住了,只有抗住,我才有机会报仇。”
“被那老东西折磨了将近两年,他的头发日渐泛白,身体愈发干枯,所以他等不了了,意欲强行占有我的身体,恰好被白玉京的圣女碰到,圣女,也是白玉京三大掌门之一白如雪。”
“嗯?”
陈平安闻言,下意识看了一眼旁边的李千红,刚刚李千红不说,王有容是楼一梦推荐进入白玉京的吗?
怎么变成了被白如雪所救了?
“……”
李千红也是一脸疑惑。
“怎么?你有话要问?”
王有容察觉到两人眼神碰撞,便问了一句。
“哦,我的意思是说,领养你那个老头儿是谁,没有被白玉京圣女击杀吗?”
陈平安随口扯了个幌子,“再者,这等邪魔外道,白玉京理应将其铲除,刚刚你提到你还没报仇,难道那老狗还活着?”
“铲除?谈何容易?”
闻言,王有容苦笑摇头,随后眼中掠过一抹浓浓的恨意,“从那老狗口中得知,他乃是重生教教主,其实力不比秦掌门弱。”
“关键,他可以强行夺取普通人的身体,换一副面容重新生活,只要他不动用劲气,谁都发现不了他!”
“我艹,这么吊?”
陈平安大惊失色,“听上去有点像是寄生虫啊,宿主死了,重新挑选一名宿主,继续苟延残喘即可。”
“他是细胞吗?”
陈平安有点不信,但王有容似乎没必要骗自己。
“你错了,他比寄生虫更可怕,因为他将人夺舍后,被夺舍的人就不存在了,只剩下一副皮囊而已,没有灵魂,没有思想。”
王有容摇了摇头,“从圣女口中,也的确了解到有关重生教的信息,此重生教传承千年之久,据说跟当年的某个皇帝追求长生有关。”
“帝王追求长生,自然要汇聚不少江湖术士,无论手段残忍与否,他们都会去做去尝试的。”
“而重生教的宗旨是,阴阳相生相克,他们四处寻找先天灵体,若是不信,你可以重点查一查新闻,全国各地时不时有孩童丢失,这些孩子的生辰八字普遍古怪。”
“他们不是走失了,而是从他们一出生开始,便被人盯上了。”
“我怀疑,当年我走失就是那帮人暗中捣鬼,最后机缘巧合进了孤儿院,过了几天好日子,最后……防不胜防啊。”
“……”
陈平安皱了皱眉头,没吱声。
之前最著名的就是山城的一个男孩,穿着红色衣物被人活生生吊死,身上下了某些禁术。
当时看到新闻报道,陈平安不以为然,总觉得新闻夸大其词,今日听王有容一说,孩童失踪的锅,也不能全让人贩子背啊。
比如前段时间人体器官的事情……
“那老东西叫什么名字,他的功法有什么特点,你了解吗?”
李千红早已紧握拳头,恨恨咬牙,迫不及待想要替好朋友出头了。
不,是替天行道!
“不知道。”
王有容缓缓摇头,“那时候的我,对古武一窍不通,只是一个孩子,只是想活下去罢了。”
“我只知道,他不吃饭,只喝血,新鲜的血,家禽野味,包括屋里的老鼠,他都是一口咬下去,吸干鲜血!”
“而我,就吃肉。”
“什么?喝血?这,这不是僵尸吗?”
李千红秀眉紧蹙,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忍不住吐了出来。
“吸,吸血?”
陈平安闻言头皮发麻,脑子里莫名想到了血修罗!
血修罗成员提升实力有两种办法,阴吸、血吸。
血吸,就是吸血!
将人体里鲜血吸干,从人体鲜血中提取血煞之气,转为劲气为自己所用。
难道重生教跟血修罗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