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坐在副驾驶位的夏弥也感受到了车身的变化,不禁感慨老夏头这家伙是真的变了。
以前多少还会掩饰一下自己与寻常混血种或者龙类的区别,现在是连装都懒得装一下,就差把自己是哆啦夏梦的事实摆在众人眼前了。
不过她倒也没有对此发表什么意见,只是转过头,看着后方多出来的两个拦路抢劫不成反被绑架的倒霉蛋,眼神有些微妙。
如果她的感知没有被美利坚香甜的气息给迷惑的话,这俩货应该是老熟人了。
绘梨衣拨开路明非的手反手牵住,就像在滑雪场相处时一样自然,而后微微起身朝座位后边的两人看去,似是想看穿他们的厚厚的伪装见识一下庐山真面目。
路明非按住了她蠢蠢欲动想要摘人头套的手,让她重新坐好后询问道:“老夏,你把人扣下来干吗?
想要把他们带去警察局领赏吗?美国这边也有见义勇为奖?”
“对啊,你不知道,这俩可值钱了。”夏狄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给他介绍道:
“他们其中一个是美利坚本土头号通缉犯,悬赏高达五百万美元,都快赶上我一个月的收入了。”
原本前半句话路明非还听得热血沸腾,计算着五百万美元兑换成华夏货币,全部存入银行每个月的利息会有多恐怖,结果下一秒就被夏狄秀了一脸。
月收入五百万美元,换算一下就是四千多万rb,路明非都不敢想老夏头的棺材本有多厚。
以前他已经尽可能高估了,但现在看来还是低估了。
当然这点他肯定不会表现出来,只是哼笑一声:“又在吹牛!”
“是啊,我可是吹牛大王。”夏狄笑笑也不反驳,“怎么说,要顺道把人带去警察局领赏吗?
去的话可能要耽误一点时间,保守估计要到后半夜才能离开,而且起码一个月都不能回国。”
“为啥?”
“因为这里是丑国,头号通缉犯和我们有一样的特征。”夏狄轻笑一声,希望路明非能听懂他要表达的意思。
路明非也没辜负夏狄的期望,很快就想明白这里边的弯弯绕绕:“那没事儿了,先带回去仔细审问一下吧。”
他还记得去年新闻联播有讲,老丑和小日子跟小朋友过家家似的在别人家门口打水仗,想要泼人一身水,用的水枪里还装有当年送给小日子的蘑菇。
这事儿他当时还挺关注来着,可惜后来小学毕业老爸老妈就把他丢给叔叔照顾,夫妻俩自己出国了。
小路自己的生活都一团乱麻,自然也就没有功夫去关注更加复杂的国际局势了。
“那什么,虽然刚才直接在路中间拦车是我们的不对,但也没必要把我们抓起来吧?”
就在夏狄与路明非瞎扯淡的时候,后方传来一个弱弱的闷闷的声音。
路明非闻言瞬间警惕起来,从裤兜里摸出一把格洛克,打开保险子弹上膛瞄准敌人一气呵成。
“哎哎哎,别动手,大家都是老乡啊!”带着头套只露出两个圆溜溜眼睛的通缉犯先生急忙求饶,表示华夏人不杀华夏人。
“你这口音,不标准啊。”路明非用枪指着劫匪,虽然这只是一把玩具模型,但逼真程度完全不逊色于真货,只要给子弹填充火药,它完全可以像真枪那样做到一枪毙命!
因为这个劫匪很逊,加上路明非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心里干脆就称呼他为劫匪逊了。
“我很小的时候就来美国了,生活日常都是用的英语,汉语自然没有那么流畅。”劫匪逊先生努力证明自己的背景。
“嗯哼,那你说说,怎么会从一个大好青年沦为头号通缉犯,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美国政府的污蔑!”劫匪逊先生恨声道,“当时我住着旅馆哼着歌,突然房子就被高温融化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呢,就已经当上美国头号通缉犯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路明非沉默了,他的年纪还小,阅历还不够,很难从这短短几句话中判断出真假。
但他脑子不够,完全可以从老夏头的反应倒推出结果。
要是劫匪逊真的是罪有应得,以老夏头的本事,在抵达纽约市政府大楼的时候,赏金已经到账带他们去吃自助了,怎么可能会墨迹这么久。
但也未必,要是老夏头预料到自己会通过他的反应来逆推,故意误导怎么办?
就在他陷入自我矛盾状态时,坐在副驾驶的夏弥突然开口了:“哎,你叫什么名字,诺顿吗?”
“不啊,我叫罗纳德·唐。”劫匪逊先生下意识回了一句,但很快又反应过来哪里不对,为什么这个小女孩儿会直接问他的名字是不是诺顿?!
他的名字不都在新闻报道上写的一清二楚吗?
看了眼近在咫尺的康斯坦丁,小脸煞白,看上去是刚才强制使用青铜与火之王的权能操控车子停下未果,被反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