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宠物而受伤的呢,是一种很适合当宠物的动物,而且好好养的话他们可以活挺长的时间,一般可以活个二十几年,我还听说有只人类宠物活到了三十岁呢,不过他们过了二十岁就会变的老丑不可爱了。他们虽然和我们长得还算快,繁衍的速度也很快,八、九个月就可以生一窝,但比起其他种族的宠物却还是比较慢的,所以价格略贵,毕竟养成一只的成本很高。”
小豹子点点头。
“您要挑选哪只人类幼崽呢”
小豹子摇了摇尾巴,嘤了一声,露出困惑的神色,他觉得这几只人类宝宝都好可爱,但他好怕会养死掉。
欧洛斯就是其中的一只人类幼崽了,他和其他“人类幼崽宠物”一起跪在地上,全身上下一丝不、挂,乍一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说实话,他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星期了,但还是有点适应不过来。
他尚还幼小的身体里装着一枚成年人灵魂,以前他生活的世界是人类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世界,人类掌握着文明、历史和钢铁建造的都市,而他曾经是一名在生物研究所工作的科研人员,他从未见过这段时间里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些生物。
欧洛斯一周前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掉到一片旷野之中,这都还好说,但他没料到自己的身体缩水成一个小孩子,衣服都太大了,他用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裁剪了一下勉强穿着,再用风衣外套做包袱步把其他东西都装着背在背上,这个缩水后的身体真的太小了,没什么力气,艰难地在旷野中跋涉。欧洛斯走了一个下午,寻找食物和水源,实在找不到,起码要在傍晚前找到一个栖身之地,好不容易发现了一个树洞,正准备休息。
这时,一只豹子出现了,他当然没有坐以待毙,在被发现追赶之后他还是尽量逃跑了,奈何目前的身体太幼小了,短手短腿,他把包袱给扔了也没能逃出太远,被那只豹子给按倒在地。
生死交睫的刹那间,他正要要把刀掏出来反抗,豹子却没有咬他的喉咙,而是昂首高呼了一声“吉姆,我发现了一只野生的人类幼崽”
不一会儿,一个半兽半人的胖子就出现了,他嫌弃地对同伴说“都说了不要老是变成兽形,多不优雅啊。”
对方笑了下,放开了爪子,他料想这只人类幼崽也不敢逃跑。
兽人胖子捏着放弃抵抗的人类幼崽的后衣领把他拎起来,看了下“这只人类幼崽可真漂亮健康,大约有个三岁吧,啧啧,野生的人类幼崽已经很少见了,这只还长得这么好,倒是可以卖个好价钱不过他身上穿的这个衣服是用什么草编的真是奇怪的布料。”
然后他就被带到了一座凯特王国的皇都,很难形容他第一眼看到这座城市时的心情,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建筑,这座城就是建在一座山的山巅,自上而下,所有的房屋都是黄色的坚石铸成的,建筑风格简单而大气,粗而长的石柱,高墙,平顶,最漂亮的是顶端的宫殿,远远望去就恢弘大气。商人把他带去的只是一个小房子,但也是一座石造的房屋,墙面非常平整,一块块大小形状一模一样的长方体砖石垒在一起,严丝合缝,他本来看了这些兽人的穿着还以为这里很落后,但就这小小的石砖便可以看出这里的筑造水平和文明程度说不定比他想的要高多了。
这不知道算不算是件好事。
欧洛斯和其他的人类幼崽被圈养在一起,他非常听话,本来还有兽人来教他怎么上厕所,他当然都会,但也没表现的太过聪明。叫吉姆的兽人商人还挺喜欢他的,这聪明劲儿,又可以多卖几个钱了。
欧洛斯和这些人类幼崽待在一块儿一周,这批幼崽都是三岁左右的年纪,都比现代的普通三岁孩子要机灵多了,不机灵不行,前两天欧洛斯还亲眼看到有个年纪稍大的孩子因为不太好看卖不出去只好被拉去做食物人类没有毛,肉质也很嫩,就算比不上作为宠物卖得钱多,但也能卖个不错的价钱了。
食物和宠物,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关乎生死。
最让欧洛斯心惊胆战的是,当那个孩子被当成食物带走的时候,其他的孩子竟然只是觉得庆幸他们是有着人类的外表,可欧洛斯觉得他们确实和宠物差不多了。
除了欧洛斯只有另外一个孩子表现出了点不一样的情绪,像是也知道什么是唇亡齿寒。
那是吉姆最喜欢的人类幼崽,他长得最漂亮,有着棕色的头发和碧绿的眼眸,养得唇红齿白。
所以小豹子首先也是走向了这只人类宝宝,首先肯定是选最好看的那只嘛,他探过头看这只宝宝“他可真漂亮。”
商贾吉姆说“是,我养过那么多人类宠物,这只是我养过的最漂亮的了。”
小豹子高兴地蹦跶了一下说“那我就要他了”
眼见着交易就要成交了,门边出现了一个人影。
“姑姑,你们在做什么呢这么热闹。”一个兽人少年出现在门边,尽管还没成年,但他有着矫健的体格,金色短发,金色的眼眸,身上的兽纹爬到脸颊的边缘,是浅金色的,整个人就像黄金雕琢成的耀眼。
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