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大魔王叶元济(1 / 2)

林清恬看到这些,谴责的眼神就幽幽的看向了叶初一这些东西就这么堆在这尘土飞扬的仓库了,这么暴殄天物

叶初一尴尬的摸摸鼻子,讨好的一笑,从身后拿出一个项链。

这个项链和库房的珍品明显是不能比的,可是晶莹剔透,看起来小巧可爱,接口处还镶着碎钻,绳子因为长时间佩戴有些发黑,磨损严重。

林清恬看着这个玉葫芦,眼睛瞬间就红了,她双手有些颤抖,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

“这个葫芦”她声音有些颤抖,显然是非常的不可置信。

“嗯,喜欢么。”叶初一嘴角含笑。

这个玉葫芦,就是自己第一次遇到宋恬恬的那天正是叶初一的生日,而这个项链,是自己在还不熟的宋恬恬那里“讹”来的,没想到,还直接“讹”过来一个媳妇,携手就是那么一辈子。

这个葫芦,自己戴了一辈子,然后用了积分从白十五那里换来的,从此都能跟着叶初一了。

“当初给我的时候,那那么肉疼,想必是对你很重要的东西。”叶初一不自觉的放缓了声音。

“恩,这是我妈妈留给我的,我从小带到大,那天你耍赖和我要礼物,脑子一热就送给你了,我可是天天都在后悔。”

恬恬有些脸红,似乎是想起了那时的叶初一,和上辈子的那些人,眼神有些怀念。

“后悔恩”叶初一上去就开始抓痒痒,导致林清恬笑的不行,伤感的气氛瞬间消失殆尽。

“不后悔不后悔,这不是一个项链拴住一个老公么,再合适不过了。哈哈哈。”她连忙求饶,看了下已经躲出去的侍女们。

“你呀,注意点儿,他们该看我笑话了。”

“他们敢这个家谁敢不尊重你,我卖了谁。”叶初一故意说得恶狠狠的,还提高了声音。

外面的侍女听了,吓得跪了一地,她们可没有什么想法。

进来的时候,女主子就说过了,她没有兴趣和别人分享夫君,他们没有当妾室帮忙固宠的机会。

如果忠心耿耿,主子说过了,会给自己挑一个四角俱全,合适的夫君,更不会随便拉自己出去配小子。

如果可以,也可以摆脱奴籍,为以后的女儿挣一份前程。

如果拎得清,自然不会再去做让女主子不高兴的事情。

不过,自然也有那拎不清的,天天看着主家夫妻两人甜甜蜜蜜的,心里眼热,可是啊,人啊,有时候就是得认命,不是自己的不要去惦记。

男主人对女主子如何,难道对一个上赶着爬床的丫鬟还能如何

你是自认为家世能比得过,还是容貌比得过还是身份比得过

真到了那一步,依靠的也只是男人的宠爱,可是那宠爱啊,本来就是最虚无缥缈的东西。

那时候,后宅没有宠爱的通房也好,小妾也好,日子可能过的还不如当丫鬟。

毕竟这里主子少,事情不多,主家更不苛刻,打赏也大方。

而这个眼红了的丫鬟,正是林清恬的梳头丫鬟连翘,她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好,可是却不知道,她那点儿小心思,浅的和水一样,谁能看不出来呢

只不过做的不过火,林清恬愿意再给她一次机会罢了。

日子就这么平淡又温馨的过去了,皇帝也没有再说让叶初一回边塞的事情,叶初一也乐得在家陪老婆。

而林家那边,林清雪拿着皇后谕旨,顶着孝顺的名义,在娘家待产。

这可苦了于信睿,他从刚开始每天都去林家,到三天去一次,再到半个月去一次,父亲感情虽然没有太冷淡,可是毕竟还是不如新婚的时候那么浓情蜜意。

于是就在这么这个普普通通的日子里,林清雪“早产”了,生出了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婴。

林夫人看着这个孩子,气得直牙疼。

说起来,这真是一个漂亮的过分的男孩子,白白嫩嫩的,刚出生眼睛就眯着,眉眼间可以看出以后是多么祸国殃民的长相。

可是就这么一个孩子,你告诉我他是早产了三个多月的孩子

谁信啊

不得已,做戏得做全套,直接说孩子早产,特别危险,不宜移动,挡了于家要接林清雪回去坐月子的行为。

于家气的头疼,可是这事儿有皇帝还撑腰,何况自家也确实没那个面子,请的动御医天天守着一个孩子。

只好压着怒气,笑眯眯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于信睿这个时候却不敢不出现了,林清雪产子“凶险”,这是自己第一个孩子,七活八不活,才七个月,据说是瘦弱的不行,再怎么着,初为人父,那种欣喜是无法掩饰的。

于是他每天都先去林家,陪着妻子,虽然看不到孩子,可是也会拉着御医和乳娘细细的询问孩子的状况。

和这个时代孩子出生一般就是大撒手的人相比,这真的算得上是好爸爸了。

于家虽然见不到孩子,可是面子上也过得去,各种补品成车的往林家送,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