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出生了,取名方欣雅,凤歌完全不在意,不过是个女孩子,就算以后本事不俗,方明安也完全可以更不俗。
更何况在这个世道上,男孩子总归是比女孩占便宜的。
十年过去,鉴于方晓馥实在是没有什么脑子做出什么成绩,凤歌考察了一个各方面都很合适的军官,就将女儿嫁了出去。
她的眼光毒辣,这个军官年纪轻轻的很有头脑,但做事有原则,对晓馥很好。
一眨眼,儿子都二十了,这天正是凤歌这个身体的寿辰。
方府里很热闹,晓馥抱着儿子一大早就来了,一脸幸福的依偎在母亲身边。
“娘,外面的事,您听说了吗”
凤歌淡淡的“什么事是那个老东西又包了哪个戏子还是又抢了哪个民女”
“都不是,听说城里广发银行的东家陈老爷,他的独生女留学回来了。”
“嗯”
“女儿要说的是陈小姐在街上遇到了小偷,正好小弟英雄救美,又得了一个知己”
方晓馥一旦闲了,就非常八卦,她头上戴着新首饰,身上穿这女婿买的新衣,怀里抱着大胖儿子,人生得意。
“唉,你说小弟他到底喜欢哪家的淑女都这么大了,也该娶个媳妇了。娘您难道就不想抱孙子”
凤歌撇了她一眼,“他还小,急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先立功建业,再娶妻生子,很正常,再说年轻人现在都讲究自由恋爱,新思想,我这个老婆子还是不管这个闲事了。”
方晓馥一顿,这跟她的设想不一样啊当娘的那个不想着抱孙子不过她还是想努力努力,“那娘您想要个什么样的儿媳妇啊”
凤歌呵呵一笑,“你弟弟喜欢什么样的,我就要个什么样的儿媳妇又不是跟我过一家子的,我想要有个什么用啊是吧,乖女儿”
晓馥笑着拍了拍怀里的孩子,没有反驳,也没有后面的话了,看来他三姨家的打算是不成功了。
“那是谁啊娘”
她指的是跟在小娘养的女主方欣雅身边的男孩子,那个看起来十二三的男孩子,长相英俊,小小年纪就很是沉稳,关键是跟方欣雅从小一块长大,青梅竹马。
“那是温莎留学同学的儿子,夫家是咱们南边的郑系军阀。他是郑大帅的儿子,郑少帅。怎么,看着很不一般吧比着明安怎么样”凤歌随口问着,闲的无聊,不就是比丈夫,比儿子,比首饰,比衣服
说起来,温莎能留学,家里也是有家底的,但奈何有个好赌的弟弟,等她留学回来,家底都被败了个干净,不然也不会盯上方大帅这个中年大叔了。
晓馥当然觉得自己的小弟最好,“不过是个半大小子,哪里能比的上咱家明安。”
她用养的嫩白的手指摸了摸儿子的小脸,“更比不上我的小恺了,是吧娘”
凤歌无奈,这个女儿真的养废了,这个风起云涌,枭雄叠起的年代,她就只记得丈夫儿子,关心自己的小家。
“是是是,比不上咱们的小恺哎呦,小恺恺,我的小外孙,给我抱抱。”凤歌抱着肉嘟嘟的外孙,完全不搭理正一副仇恨的模样看着她们母女的方欣雅。
大帅府是城里最大最豪华,也是防守最严密的地方,这几年在凤歌的强势要求下,明安已经进入方系军阀中成为一个中上层军官,手下也有两万人马,实打实的少帅。
跟不用说方杜进只有这一个儿子,他很顺利的收拢了不少派系中人。
温莎这几年也渐渐失去了年轻水嫩,更不用说她一直执着于生儿子,吃了不少乱七八糟的偏方,整的人都一脸菜色,方杜进看到她就躲。
凤歌则是保养有道,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光彩照人,方杜进几乎每天都是要住在方夫人的屋里。
将近中午,来的人越来越多,凤歌老神在在的坐着,根本就没有招待客人的觉悟,明安和女婿都忙的没时间喝口水,满城里有身份的人都来了。
不一会,凤歌的身边坐满了各家的太太,太太们都带着娇羞万分的女儿们。
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娘,那就是陈小姐。”
陈家的小姐,陈颜,长的却是花容月貌,听说是在岛国留学,学的是医术。
“这就是陈小姐吧长的跟朵花儿似的,陈太太这是怎么养的我也学学。”
陈太太笑的跟一朵菊花一样,“我家小颜今年十八岁,正年轻呢不过说漂亮,还是方夫人您更美啊”
接着各家夫人就是一波吹捧,凤歌听的耳朵起茧子了,唉,有个优秀的儿砸真是甜蜜的负担啊。
这几年明安一边被凤歌塞了很多国粹国学,一边又跟着一群洋鬼子学外语,学科学,整个人连轴转,根本停不下来。
“娘,开始吧”明安穿着一身英挺的军装,在她身边问。
凤歌点头,“嗯嗯,开始就开始吧”
寿宴很热闹,大家都送了不少礼,凤歌收的手都软了。
结束以后,凤歌是懒得收拾这么多礼物盒子的,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