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陆个太阳 17(2 / 3)

这是一个真正有勇气、有毅力、有决心并且能够将其践行的人。

明明连岑的年龄看起来并不是很大,但因为他的存在,那些被绝望包裹的人们,却愿意同他一起向着看不见光明的未来一路前行。

一个人的品性、决心、毅力,似乎跟年龄真的没有多少关系。

连曾自认为,在跟连岑相同的年龄当中,遇见相同的事情,他绝

对没有办法做得比连岑更好。

可即使是看起来这么“强大”的连岑,也在“永夜”中逐渐感到“绝望”。

并且

越来越绝望和疲惫。

钻进高级丧尸肚子里的感觉极为糟糕,与丧尸有关的画面更不可能好看,不过跟着连岑的视角多年,连曾也已经习惯了这些。

看着连岑进入高级丧尸的肚子里后,连曾其实非常清楚连岑当时的想法。

他想的是

一切到这里都结束了吧。

结果

连岑被救了出来。

被那位传说中最强的战士乔一从高级丧尸的肚子里挖了出来。

不论是在文学作品中,还是相关科学家们的分析当中都提到过,人们对于自己“喜爱”之人是带有天然滤镜的。

自己喜欢的人在自己的眼中和其他人眼中是不一样的。

用浪漫的诗人们的话来说,自己喜爱之人,即使是在万千人群之中也能够被自己一眼看见。

因为整个世界都是如此灰暗,可只有那个人的身上仿佛会发光一般,如此明亮温暖。

连岑第一眼看见乔一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乔一。

那是一种犹如命运的鼓声被敲响的奇妙感觉。

就是这个女人,只要看着她,就会觉得“这个世界真不错,因为你活在这个世界上。”

连曾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受到了连岑的影响,或许是这么多年跟连岑一路走来,他与连岑的内心越来越同步的关系。

即使是在“梦”里,他也感受到了那种心跳如鼓的感觉。

第一次,他知道了,原来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感觉。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的非常好,特别好

这样的喜爱,让整个世界都跟着变得可爱起来。每一天醒来即使是在废墟当中,也能够发现美丽的地方,心情总是特别好,好到想要唱起歌来。

就唱一首喜欢你的歌曲,告诉你,因为你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多么美丽。

告诉你

我好喜欢你,我想为你种满整个世界的玫瑰,只希望你也能够为此感到喜悦。

喜欢一个人,是当他不在的时候时不时会挂念他;当他在自己眼前的时候,眼神忍不住追逐着他。

因为乔一的存在,连岑再次获得了面对“永夜”的勇气,并且在最后为了整个人类的未来,献上了自己的生命。

其他人不知道,但连曾看着那个已经从孩子成长为可以顶天立地男人的连岑,满身是血躺下时,脸上露出的欢喜笑靥。

他笑着说“真想多活久一些,活到将一片清明美丽的世界送到她的手中,看到她露出发自内心的笑那一定美极了。

“如果她能多笑笑就好了。”

连岑死掉了,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他身为军人的指责;为了有一天乔一能够发自内心的露出笑容。

连曾不能确定,在连岑死前是否看见了自己。

因为连岑在生命终结的时候对着他的方向笑了笑,还将手伸向他,只是伸到一半便落下去了。

之后,是长久的黑暗。

当连曾再次回复意识的时候,他在医院里醒来。被他救了的人守在他的病床旁,一脸感激而又庆幸的神色,不停对他说着感谢的话,并且对他嘘寒问暖。

然而连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办法想起来是什么情况。

他跟在连岑身边的时间“太长”了,而连岑的人生又太过起伏多变,跟他寡淡如水没有多少值得记忆的人生相比,属于连岑的记忆倒是更加分明。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没有办法分清楚自己到底是连岑还是连曾。

事实上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他也只是适应了现在的生活而已,并非真的能够将一切分清,甚至可以说越来越无法分清了。

因为他对连岑的一切都是如此了解,很多属于连岑学习过的东西,他也能够非常熟练的运用起来。而他的身体也在他学着连岑吐纳锻炼起来后逐渐变好。

他简直像是变成了完完全全的另一个人。

若非在这个世界中,他的身份就是“连曾”,而他也确实有着属于连曾的记忆,他都不会跟别人说自己是连曾。

他觉得自己就是连岑。

尤其是,有一天他在网络上看见了“乔一”的身影。

他不知道为什么乔一会出现在这里。

但是

能够再次见到乔一,真的太好了。

“能够再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