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比试规定,谁都不许带帮厨或是学徒,所有事事都要自己亲自动手。
夏月初最先要处理的就是野兔。
春天的野兔不如秋末冬初的那么膘肥体胖,去年一年储存的脂肪已经在冬天消耗殆尽。
虽然开春后活动量增大,肉会变得更加紧实,但吃起来却容易因为缺少油水而不够香。
所以夏月初没有按照一般的方法将兔子吊起来剥皮,而是烧了一锅沸水,将已经宰杀的兔子浸入锅中,烫掉兔毛。
这种做法叫做烫皮兔,这样做的兔子,皮下的油脂会完整地保存下来,炖出来的兔肉更加香浓。
此时其他人都还在处理食材,夏月初这边的不同寻常的举动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关注。
夏月初将兔子开膛破肚之后,举起硕大的菜刀,“砰砰”两下,干脆利落地斩去头尾。
原本没关注这边的许多人,也因为声音而下意识地扭头。
只见夏月初伸手在兔子身上一阵鼓捣,谁也没看到她是怎么做的,一副完整的兔子骨架就从野兔身上抽离出来。
“这是什么手法从来都没见过啊”
“那兔子骨头都还是完成的,她咋弄的”
围观的百姓中响起一阵惊呼,大家都在热烈地讨论,谁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其他四位厨师也被声音吸引,全都朝这边看过来。
金怡东看到放在条案上的野兔骨架,面上露出复杂的神色,瞬间想起那日试菜时孔林光做的兔子。
难怪夏月初当时丝毫不惧,且不说味道如何,光是这去骨的手法,二人就已经是天差地别了。
连坐在台上的几个人都忍不住前倾上身,想要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邓建丰不愧是好吃之人,看过夏月初处理兔子的手法眼睛都在放光,搓着手道“我曾在一本杂记中看过记载,说蜀南有地名富义,盛产井盐,富庶甲于蜀中。该地百姓十分喜食兔肉,尤其以一道陈皮兔丁最为著名,几乎人人爱吃,家家会做。当地人在做兔肉的过程中,渐渐摸索出一种特殊的方式,能把兔子身上的骨头一起扯出来。当时看到只当是言过其实,如今看来,是邓某太孤陋寡闻了。”
台上其他几个人遇到县太爷都紧张得手脚僵硬,闻言只是讪笑不敢搭腔。
周衍道“当初家中设宴款待蜀中来客,夏娘子一手川蜀菜做得宾客赞不绝口,如今再见到她这般奇妙手法,果然是专精此道。”
众人还在热烈议论的时候,夏月初将已经去骨的兔肉切成块状,下锅焯水去掉腥气。
另一口锅中倒入豆油,待油热之后,投入姜片、葱段、辣椒和大把的蒜瓣,然后将兔肉块倒入锅中。
一阵急火猛烧,加之不断地翻炒,让每一块兔肉都均匀地受热,继续逼出兔肉中的水分。
待到兔肉缩小变色,才在锅中加入绍酒和酱油,放八角桂皮,再添些带着稠油的鸡汤入锅。
锅内的汤才刚刚滚开,香味就已经顺着缝隙窜出老远,钻进台下众人的鼻孔中。
她弯腰在灶坑里塞入两截手臂粗细的树枝,盖上锅盖,由着它小火慢慢炖煮。
香味随着炖煮丝丝缕缕地飘散开来,惹得下面看热闹的人都连说好香,一个个儿闻得自己肚子咕噜噜乱叫。
善大嫂子早就得了夏月初的指点,见状将自己雇来的十几个人撒出去,每人手臂上都挎着一个篮子,在人群中穿梭叫卖。
有的是馒头包子和小菜,有的是熏肉大饼,甚至还有各色熟食烧酒。
东西各不相同,但都是方便站着直接吃的。
虽然价钱都普遍贵了一些,但大家看比试看得正是兴起,谁也不想离开占好的地方,最重要是忍受不了台上传来的阵阵香气。
被台上香味儿勾起馋虫的人,只要不是太过一毛不拔,大多都忍不住要买上点儿吃的。
虽然台上的东西吃不到,但是有点儿东西吃着,好歹解解嘴馋,也能安慰一下不断造反的五脏庙。
等到其他人也发现这个商机之后,善大嫂子准备好的一车东西都已经卖得七七八八,大部分人都吃上了,他们买来的东西也大多砸在手里卖不出去了。
看着收回来的一大堆铜板,善大嫂子忍不住跟秦铮感慨“可惜月初没能生成个男儿身,不然即便是从咱们这样的小地方出身,也能闯出一番大事业来。”
此时众人的眼球都被毛吉那边吸引过去了。
这次比试所用的野味,都是他家两个儿子上山猎回来的。
为了保证原汁原味,他特意给自己留了一头活鹿,当场宰杀。
虽然有些血腥,但也还是吸引了许多人的视线。
毛吉身强体壮,把一只梅花鹿拎来拎去,如同拎一只小鸡崽似的容易。
下刀更是干净利落,直接割断喉咙。
将鹿血放干净之后,毛吉手中的匕首翻飞,很快就把鹿皮完整地剥下来,摊开放在条案前的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