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一向来的快,去的也快,陶沐沐的事已经被扒拉干净,人尽皆知了,大家就没了再讨论她的心思,只是遇到了人,就难免和朋友嘀咕几句,说她还有脸来学校,是自个儿早就退学了。
上专业课时,陶沐沐和叶清南撞上了。
自上次一别,两个人约莫有将近一个月没见了。
叶清南今天穿了件浅黄色的薄毛衣,下面穿着九分的白色休闲裤,头发梳了成马尾绑在脑后,脸上画了裸妆,整个人看起来明媚又阳光,当她进了教室时,仿佛整个空间都亮了起来。
不少人男人朝这边张望着,内心蠢蠢欲动。
叶清南路过她的身边时,女人的身体紧绷着,心里已经做好了面临女人暴怒的指责的准备,甚至已经在思考如何买惨,才能引得同学们同情。
一秒。
两秒。
五秒。
什么都没有,女人就这般大大方方的走了过去。
比被嫌弃憎恨更让人厌恶的是什么,是你内心一直视作死敌的人根本就不在乎你,无视你。
陶沐沐面色苍白,眸中是深深的无奈与嫉恨。
对比叶清南的光彩照人,她就狼狈了许多。
因为没有休息好,皮肤变得蜡黄,额头上爆出了好几个痘,即使是抹了粉底,也遮掩不住那一脸的油腻,整个人的气色非常不好,颜值都掉了一大截。
平时上课时陶沐沐都是神游天外,现在满脑子都是叶清南,更是没心思听了。
她像是幽魂般来,又幽魂般的走。
如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砸入河流,溅起一点涟漪,之后便沉入水底,再也没了痕迹。
叶清南撑着下颚,唇角含笑的看着她,身侧的方晓晓哼唧两声,目光不善的瞅着陶沐沐的背影,咬牙切齿道“她还好意思出现在我们面前,南南你是没看到,她瞧你的眼神,简直是恨不得扒掉你的皮。”
“就是就是,太可怕了,幸亏她搬出宿舍了,不然恐怕我们都得有生命危险了。”徐莉莉附议。
叶清南“放心,就算在宿舍也没什么。”
陶沐沐如果真的发疯,最后谁打谁还是两说。
“算了不说她了,学校外面新开了一家火锅店,为了庆祝我们三个打败了陶沐沐,咱们一起去吃顿好的。”方晓晓提议道。
徐莉莉嘴里咕哝着那都是多久前的事了,行动上却很麻利的拉着叶清南往外面走。
三个人有说有笑的来到了东门门口,这会儿正是饭点,外面吃饭的人也多,叶清南却一眼就看到了正低着头像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狗般站在门口的青年。
那人约莫也就二十出头,脸上还带着点青涩。
他的五官很精致,桃花眼、剑眉、挺拔的鼻梁,唇色绯红,面若好女,带着些让人傻傻分不清性别的漂亮与英气。整个人浓稠艳丽到奢靡,眉目上挑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感。
余风尧。
原主的第四任男朋友,名气颇大的小提琴手。
真的论颜值,余风尧要比唐子瑾高很多,只是他的家境一般,性格也比较幼稚,对比之下像唐子瑾那样男人式的英俊与成熟,更加吸引一些还未出社会的女孩子。
陶沐沐要勾搭原主的男朋友也不是没有理由。
一个个都是惹无数女人倒追的极品男人。
可惜每一个都脑子不好,自视甚高,最后栽倒在陶沐沐那浅薄的勾引下。
“南南。”
见了叶清南,他就像见了主人般,兴奋的跑了过来。
女人带着和善却疏离的微笑“有什么事吗”
“那个我”昂着头,不敢看女人的脸,余风尧面上冒出一层虚汗,过了半响,才吞吞吐吐道“你们还没吃午饭吧,我请你们吃。”
方晓晓和徐莉莉对视一眼,眸中都带着些揶揄,最后同时落在了叶清南身上。
叶清南“”
原主和余风尧分手后,确实是硬着头皮继续做朋友,所幸没过多久,余风尧就和陶沐沐分手了,又出国演出,之后慢慢的断了联系,谁知道这都分手快一年了,对方又冒了出来。
“好啊”
大不了就当个普通的朋友处着好了。
叶清南一点头,余风尧整个人都高兴的要跳起来似的,他本就长的极好,是现在最流行的小鲜肉类型,校门口有不少女孩子都朝这边张望着,低声问同伴知道这是谁吗
有小部分了解详情的就说这是叶清南的前前男朋友。
曾经被陶沐沐撬走的个小提琴手。
不知道怎么又和叶清南凑合到一起了,难不成是要复合
有机灵点的甚至偷偷拿起了手机,对着几个人的背影拍照,发到了论坛上去。叶清南的热度刚刚降下去没多久,因为余风尧的那张脸,又立马的热了起来。
{卧草卧草卧草给女神跪了,前前男友的质量也这就高,想和女神做朋友,每天瞅着两位的盛世美颜,我午饭都能多吃两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