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金梅做了好几次深呼吸的动作,但激动的心还是无法平静。原唱,在此时的国内,真的是少之又少。就是那些已经家喻户晓的歌手,几乎都在翻唱港台歌曲。
现在她手上拿着的可是原创,而且还是如此一首歌唱改革开放的主旋律歌曲。虽然她的文化不高,但作为文工团的一名歌唱演员,她能感受到这首歌的分量有多重。而她,要带着这首歌上春晚。要知道,能够上春晚的可都是大腕,等春晚过后,她肯定会一飞冲天。
当她再次低头看向曲谱的时候,终于注意到上面词曲作者的名字。然后就是一愣,看向杜远景和马荣卿。
“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是沈川”说完,她都感觉到好笑,“这么巧啊。”
杜远景也跟着笑,他的笑是骄傲的。沈川可是他看着长大的,一直当成自己晚辈看待。这样的一首歌,出自自己晚辈之手,他怎么能不骄傲。
马荣卿说道“不是巧,这个作者就是你心里想的那个沈川。”
“啊”乔金梅愣住了,她的大脑完全当机,“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杜远景笑着说道。
乔金梅张了张嘴,最后什么都没说出口,只是看着沈川两个字,感觉是在做梦。
马荣卿摇摇头,背着手往外走”时代变了,孩子长大了,我们老了。”
林美芳拎着菜往家走,刚一拐进胡同,就看到自己家大门外有三个人在晃悠,看其穿着打扮,就不是好东西。
这个年代的混混,穿着几乎都是大同小异。首先就是球鞋,白色的布面,两边有红蓝条,鞋底还有胶皮丁。这是大多数混混的选择,一般情况下,穿这种球鞋的都属于混混中的弱势群体,也就是没有钱。然后就是皮鞋,不是纯皮的,而是人造革的,高仿军用三接头。就是这种人造革,冬天穿着冻掉脚,夏天穿着迎风臭二里的山寨玩意,都能卖到二百多块,在后世年轻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
当然了,穿真皮的也有,是这个年代比较流行的老人头,三百多一双,穿在脚上,能让大部分小混混成为羡慕的对象。
至于正版的三接头皮鞋,只有一些牛逼的大混混才能穿上。因为,能穿正版三接头的,不仅仅要有钱,还要有门路才行。
然后就是上衣,夏天标配是老头衫,或者无袖背心,十几块钱的那种。冬天是皮夹克,满大街的混混都是如此。八十年代末的时候,什么款式都有,穿的比较混乱。到了九十年代初,就比较统一了,全都是高腰的青果领。只是这种领子是敞怀的,冬天穿着,那是绝对的酸爽。
最后是裤子,千篇一律的太子裤。就是贴腰、中间比较肥大、下口收小的西裤,裤腰打褶,褶子多裤腿越肥大。走起路来,呼呼带风,看起来相当带劲。
现在,沈川家门口晃悠的三个家伙,穿的就是这个年代,混混的标配。人造革的山寨三接头皮鞋,太子裤和皮夹克。
“你们干什么早上就在这晃荡。”林美芳皱着眉头,厉声喝问。
“呦”一个瘦的跟麻杆似的家伙,双手插在裤兜里,嘴里叼着烟,自认为很潇洒的甩了下额前头发。
“我们愿意在哪呆着就在哪呆着,关你屁事啊。”
“这是我家门口”林美芳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另一个混混打断,“你家门口咋了,我们一不偷二不抢,就是晒晒太阳,又不犯法,你管得着吗”
就在这时,一辆警用面包车突然拐进胡同。三个小混混见到警车,脸色一变,撒腿就跑,但并没跑出多远就停了下来。
“艹”麻杆混混骂了一句,“妈的,我们又没干坏事,跑什么。”
“呸”另一个混混一口痰吐在了地上,“麻痹的,见到警车就跑,都做病了。”
三个家伙就看到两名警察在警车上下来,跟林美芳说了什么,一起走进了院子。
三个混混对视一眼,快步走了回去。想要进去看看发生了什么,又没有那个胆子,只能站在院墙外使劲的伸着脖子往里看。
屋内,沈其荣刚刚在县里开会回来,看到脸色不正常的林美芳和两名警察进来,愣了一下。然后站起身,跟其中一名警察握了握手。
“刘海同志,你这个时候过来,是不是对沈川正当防卫有什么疑义”
昨天在医院回来,黄国立就跑过来找沈其荣,把事情说了一遍,并且告诉他,沈川去市里了。
沈其荣什么都没说,骑上自行车就跑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接待他的正是刘海。当他知道,沈川属于正当防卫,而且身体并没有大碍之后,总算放了心。就算沈川再不是东西,那也是他儿子,出了事他怎么能不担心。
当时林美芳没有在家,沈其荣害怕林美芳担心,没有把这事告诉她。现在见到林美芳脸色不好看,而且是跟刘海一起回来的,以为她知道沈川打架的事了。
刘海摇头,“不是,那个案子,沈川正当防卫,没有任何疑义。”
“那你这是”沈其荣没把话说完,而是抬头看向窗外。意思很明显,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