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睁开双眼时,李修竹只感觉到一个硬物打在自己的脑袋上。
是一根戒尺。
“又睡觉,李建云,你还想不想上学堂了”
周围时不时传来同学们的窃笑声。
李云彻底清醒过来,看着周围,再看看自己。
穿着长衫,一副文人模样的打扮。
此时此刻的自己正在旧式的老学堂里上着学呢。
“李建云,茴字的四种写法,抄写三十遍。”
“尼玛啊,鬼才会茴字的四种写法啊。”
李云感觉有些晕,这一来就是地狱模式呢
引导模式走你。
开启引导模式的时候,李云环顾四周打量环境。
台上有一个花白了胡子的老学究,穿着长衫在讲学,而台下的小书童们则一个个摇头晃脑的,背诵国学古文。
“舅爷爷以前还上过这种老学堂呢”
李云也安下心来,以一种游玩的心态体验一下民国时期的生活,随着引导模式走马观花,也了解到了很多。
李建云当年是富家少爷,家里有屋有田,每天的生活没有任何忧虑,因为父母希望自己儿子能学点知识,便让他来到这学堂里学习,不希望他能学究天人,只求能识得几个大字,学一些数算打理家里的生意。
而在学习了几年后,突然西式教育教育在上层阶级中流传出来。
李建云也顺应这种潮流,被送到了魔都去读书。
辗转来到魔都后,李建云震撼了,包括正在以上帝视角观看的李云也震惊了。
民国时期的魔都竟然是如此的繁华。
穿着和服的日国女性,打扮漂亮时尚的漂亮姑娘,繁荣的港口,街头的艺人,公交车,黄包车。
穿着西装革履的人,长衫的人,白人,亚洲人
欧美那边的银行分行,金融交易中心
“这就是魔都啊”
李建云就在这里读起了书来,接受起西式的教育。
当然,李建云还是有些固执的,比如说,不愿意穿西装,只愿意穿长衫,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固执,在这里倒也没别的什么不妥的地方,从小接受中式教育的他有些观念还是难以改变过来。
习惯就好。
有一日,李建云正在自己租住的地方看一本名为机电的书籍。
咚咚咚,一阵阵的敲门声响起。
李建云被吓了一跳,透过门缝一看,才看到是自己的同学。
“建云建云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啊”
“嘻嘻嘻,你初来乍到,不知道我们大魔都的繁华,我们带你去见见世面。”
李建云是一个有些内向的人,他不是很善于言辞,所以刚转学来这里的时候也没有刻意去打好关系什么的。
面对热情的同学,李建云犹豫片刻后,打开了大门“去哪里”
“带你去就是了,是一个好地方。”说话的是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少年人,脸上戴着一黑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同时又阳光帅气“绝对是你们那没有的”
“我们那没有的”
“对你们那绝对没有的,只有我们魔都有的地方。”
少年人表情愉悦,让李云产生了一种错觉。
以前上学的时候,寝室里的其他人传阅不可描述的小电影时,也都是这样的小表情。
但不得不承认,搞黄色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年代都是拉近距离的绝佳好方式。
内向的李建云此时蠢蠢欲动了。
虽然他是地主少爷,可老家那儿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根本没有繁华魔都的一半光景。
一再撺掇之下,他没有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跟着这些学堂的同学少年们一同去了。
繁华魔都。
是个不夜城。
夜晚的魔都,比起白天的魔都,更加的繁华,灯红酒绿,烟火霓虹。
几个小小少年在一栋发散着各色虹光的建筑前停下来。
在这建筑前,停满了黄包车,车辆,西装革履,优雅绅士的男子们牵着女伴进入其中。
李建云抬起头来。
百乐门是这一栋建筑的名字,字儿的边框还镶嵌满了灯泡,发出五彩霓虹。
“这是什么地方”李建云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嘿嘿,我就说你没见过吧。”一旁的少年人一副优越自豪的样子说道“这个地方叫做夜总会。”
“夜总会”
李建云难以理解这个地方的性质。
只觉得有一种无形的靡靡之息在将他拉入这名为夜总会的地方。
在迟疑了将近十秒钟后,李建云终于还是没抵挡住诱惑。
少年人事先提醒道。
“我先声明,进里面消费可是要不少钱的啊”
“这个我有。”
李建云就是不缺钱
“成,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