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六十四场(1 / 3)

楼澈原本眉目之间一片清冷, 但听到顾眠大大方方地对程执说他是她的男朋友,而且说起来说的也是“我们”这个词,他眉间的一抹冰霜之色如同遇到了暖阳一般,瞬间消散。

楼澈勾了勾唇说, “好啊。”

程执是么

刚巧, 他也想会会这个想撬他墙角的人。

顾眠和楼澈到餐厅的时候, 整个餐厅都已经被程执包下来了。

不得不说, 程执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大手笔。

这么一家大餐厅,在晚饭这个生意最好的点包全场, 如果顾眠的男朋友只是一个普通富二代, 或者只是一个普通人, 说不准就会被程执这一手劝退了。

程执这时候正安静地坐在这家餐厅风景最好的地方。

他不差钱, 比家世, 几乎从没输过。

他就算是撬墙角, 也是手段落落大方, 直接拿钱压人的那种。

说起来, 他对顾眠算得上是一见钟情。

她的长相,完全是按照他的理想型来长的。

程执在遇到她之前,从来都没有想到有一天, 他会如此幸运的遇到这么一个从头发丝, 到脚尖都如此符合他自己心意的女孩子。

在了解了顾眠进入娱乐圈之后的种种事情之后, 他对顾眠的兴趣愈发浓厚。

她不光长相迷人, 就连性格都如此迷人。

从头到脚都在吸引着他。

只不过可惜的是, 顾眠已经有男朋友了。

但是在程执看来,有男朋友并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他们程家人的骨血里,天生流淌着一种名为掠夺的基因。

喜欢了,就去追。瞻前顾后,犹犹豫豫可不是他们程家人的风格。

上天赋予了他们程家人无比优异的基因,以及庞大的财富,可不是为了让他们来做绅士的。

绅士可以做,但有些时候,也不需要太过于绅士了。

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因为对方有男朋友就自动放弃,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上天慷慨的赠与

有钱有势有貌,有时候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当然,撬墙角也是需要技巧的。

比如程执,他用的手段比较高超,他是想要让顾眠的男朋友自动退出。

男人的自尊心,有时候真的是一样很奇怪的东西。

有些男生在面对各方面都要比自己优秀一头的男生的时候,心态可能就不太抗打。

可能还没正面对上,光是对到听到名头,心态上就先短了人家一头。

而程执自认为自己各方面,实在算得上的是万里挑一。

他容貌不俗,家世不俗,年轻有为,又洁身自好,比那些只知道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不知道优秀了多少倍。

在他看来,顾眠的男朋友一看到他就会自惭形秽。到时候他在稍稍表现出一点对顾眠的兴趣,说不准对方就自动退出了。

只是程执不知道的是,他今天遇到的对手,不是一个普通男人。

他的对手,是楼澈。

顾眠和楼澈一进来就有服务生告诉程执了。

这种时刻,还是需要表现一些绅士风度的。

所以他一早就站了起来,等待他们的到来。

看到不远处和顾眠一起走进的楼澈,程执一愣,然后才面色自然地朝楼澈伸出了手,“你好,我是程执。”

楼澈脸上带着几分不走心的淡漠,他看着眼前这个在港城可以称得上是鼎鼎大名的程家四少,伸出手,和对方虚虚一握,“楼澈。”

非常简短的自我介绍。

第一轮两个男人之间的交锋结束。

算是平手。

吃饭的时候,楼澈姿态从容矜贵,用餐的动作高贵优雅,他还兼顾到了自己的小女友顾眠,不时给她夹个菜什么的,在程执面前刺激他一下。

一顿饭下来,程执就知道这个对手不简单。

对方全身行头价值不低,看着也不差钱。看来不能用对付普通男人的办法对付他。

程执抿了一口红酒,姿态落落大方,“不知两位等会有什么安排”

楼澈桃花眼带着一抹了然,平静接招,“没有安排。”

程执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不经意间露出了手腕上价值三辆法拉利豪车的手表,“那不如一起去玩几局保龄球”

程执虽然和一般的纨绔不一样,但他毕竟也出生豪门,该会的都会。

无论是骑术,射击,高尔夫,亦或是钢琴,小提琴,他均有涉猎。

但这些项目中,他玩得最好的,当属保龄球。

楼澈很爽快,“好啊。”

顾眠没见过楼澈打保龄球,晚上反正她也没事,一行人就找了一家保龄球馆。

和刚才的餐厅一样,保龄球馆同样被程执包下了。

程执去上厕所了,顾眠问一旁的楼澈,“你会打保龄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