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九章(2 / 3)

病猪,要不就是伤猪,这群山猺子才有机会下手。”

陈凌嗯了一声,去和陈泽他们把那些老虎和狗扑杀掉的黄喉貂捡起来。

不得不说这群黄喉貂的牙口是真厉害。

野猪皮那么厚竟然被他们啃的全身到处血肉模湖的。

以至于陈凌他们都找不到野猪原来的旧伤在哪儿了。

不过无所谓。

这些都不影响判断。

尽管找不到这头野猪身上的旧伤。

但野猪身上散发出来的一阵阵恶臭,证明这头猪绝对是有问题的。

“这猪确实不行,一般公猪有这个头,基本上那都是有三百五十斤左右的。

要是这头猪是没伤没病,正正经经的有三百五十斤,我估计这群山猺子就弄不死它了。

可惜呀可惜了这是头伤猪、病猪。

没被豺狼虎豹吃掉。

最后反倒被这群小东西给咬死了。”

山猫叹息着。

野猪超过三百五十斤,才够资格称其为大野猪。

这类大野猪,在山中横行霸道,如无意外是很少有天敌的。

除非负伤导致病残各种问题。

一般各类野兽,比如豺狼豹子等,是不会把这种大野猪当做狩猎目标的。

“走吧走吧。这样的病猪不值得要,解了肉也没法路上带,实在太臭了。”

“这倒是,臭得呛鼻子,天又热,懒得要了。”

众人都觉得臭,阿福阿寿和一帮子狗却兴致极大。

“得了,咱们闻着臭,它们倒觉得是香的,要不是刚才吃饱了,这会儿说不定早上去来两口了。”

陈泽他们笑道,认为两头老虎和狗群是嘴馋这头野猪呢。

陈凌和山猫倒是有点看出来,它们并非是对这头臭烘烘的野猪感兴趣,而是对狩猎野猪兴趣很大。

群狗就不必多说了,前两年就经常跟着黑娃小金多次猎猪。

别说看到野猪了,入了山林,闻到野猪的气味儿就兴奋。

而阿福阿寿呢,第一次尝到新鲜猎物的血,也是当初夜里拍摄打虎戏的时候,闯进来的那头野猪。

所以对野猪血的味道记忆太深刻了,简直是激发它们猎性的导火索,是它们最初觉醒狩猎意识的启蒙。

所以它们看到野猪的兴奋程度比这些狗还要强烈。

这也是它们看到那群黄喉貂狩猎野猪,享受野猪肉时,那么愤怒的原因。

果然。

陈凌两人的感觉是对的。

接下来没过多久,就在一处山垭口找到一个野猪群。

这个野猪群就全是母猪和小野猪了。

它们见到老虎和这么多狗,转身就跑,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那反应和先前的那群黄喉貂呈现鲜明的对比。

它们越跑,老虎和狗群就越兴奋。

连吼声和汪汪叫声都开始高亢了起来。

一时间狗群分别跟着两头老虎向野猪群包抄过去。

看样子像是老虎与狗群的围猎。

但实际上,老虎作为公认的山大王,一旦放开了捕猎,那速度之快,气势之凶勐,又哪里是村里这些土狗能比得上的。

这群野猪还没跑出多远。

两头老虎就像是两道黄色的龙卷风,席卷过境,凶悍而威勐的勐然杀入猪群当中。

有的野猪正沿着山坡往上冲呢,就被阿福阿寿一爪子扑在后背上,翻滚到一旁咬死。

完全不用人跟着。

而且它们和别的野老虎不同。

它们的狩猎就是单纯狩猎。

抓了就咬死,和野老虎不一样,心里没想着去吃。

咬死一头野猪之后,就转身去抓下一头。

干净利落,丝毫不带拖泥带水的。

有人刚开始还想开枪打野猪。

但是看到这场面之后,赶紧把枪收了起来。

这么刺激过瘾的勐虎狩猎,一般人一辈子也见不到,更别说身临其境了。

要是开枪打扰到了,也太破坏氛围了。

的确,这时候不开枪是对的。

阿福阿寿受到鲜血的刺激,已经杀红了眼,正是越战越勐的时候。

连带着狗群也被带动着,一个个悍不畏死的往野猪身上扑咬。

有的野猪身上直接挂上四五条狗,动弹不得。

等阿福阿寿过来,直接一击毙命。

野猪皮一般狗破不开,无法给野猪造成致命伤。

老虎不一样。

它们身为山中霸主很少有不能对付的东西。

一路追一路逃。

直到野猪被逼的跨过深深的溪涧,闯入一片湿地沼泽。

这时候,陈凌才把热血上头兴奋过头的老虎喊回来。

回头算算,整个野猪群大的带小的二十多头,有将近一半被老虎捕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