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盘丝洞里花儿多(1 / 2)

程灵是真没想到,在庸州做主簿的时候自己没有喝上花酒,到了京城,当了皇帝的秘书郎,却居然被同僚拉着上了青楼。

程郎啊程郎,你可还曾记得,自己本是女娇娥,并不是真的男儿郎

唉,记不记得那又如何事到临头,程灵也只有硬着头皮,闯一闯这盘丝洞了。

至少不能在青楼的门口就胆怯逃跑,同僚们今天拉她来青楼,可不是当真只为喝酒来了,大家摆明了是要抻量她呢

索性便见识见识这古代的青楼才女们吧,好歹魏国有律法,禁止官员狎妓

这里说的禁止,主要是禁止官员在青楼留宿,你若不留宿,只是与名妓们谈谈心,赏赏月,喝喝酒,唱唱诗,那不叫狎妓,那叫风雅。

又何况能叫秘书署的官员们相邀着去的,那必然是高雅场所,合法合规。

如此这般,程灵做足了心理建设,终于一脚踏进了洛水河边的这片旖旎繁花中。

神京,洛河,十里春风。

扑面而来的是脂香粉腻的一片热浪,园中红灯高挂,水袖与青衫依偎私语,笑言声声。明明五月初的晚风还带些凉意,可进了这里头,纵是凉风有信,那也必然要和光同尘,一并热烈。

同僚们也不互称官职了,都亲亲热热的,这个叫程兄,那个喊张兄,有的还直呼名字。

程灵有点僵硬,负责带她的秘书郎翁贤一伸手揽住她肩膀,笑说“程兄从前不曾来过这地界”

程灵呵呵。

翁贤应该要庆幸,因为就在刚才他伸出手臂揽住揽程灵的一刹那,险些就激得程灵真气自发反击。

就翁贤这小体格,真要被程灵的真气反震上身,保管不死也残。

程灵动作自然而又坚决地将翁贤的手臂从自己肩上拿下,笑答道“小弟年岁小些,从前家母管得严。”

翁贤哈哈笑了“那如今好了,程兄立业在京,想来伯母也不好再管你了吧”

程灵微笑以回应。

翁贤兴致勃勃地介绍“十里春风今夜又选花魁,程兄快来,咱们往这走。”

十里春风并不只是干巴巴的一个小院子,而是由多重院落组成的一座大园林。

园林就坐落在洛水河畔,众人进了园子后,前有花娘引路。那风韵犹存的鸨儿扭动着腰肢,与一行人中最相熟的那位说话。

“刘郎可有半月未来,真真是想死奴家了”

留着短须的刘大人是程灵他们的上官,当然,不是秘书署官位最大的秘书监梁大人,而是四品秘书丞刘旭林。

秘书监梁凯位居三品,已算得上是京官中的大员,又怎么可能会随随便便地就带着一大帮同僚公然出入青楼

刘旭林则不同,他跟下属官员们的接触更要亲近许多,程灵来了几日,他就主动说要请客,带大家一起去品醉仙酿。

今日跟着刘旭林同来的,则合共有秘书郎三人,典簿二人。

一行共六人,大约占据了秘书署官员的半数。

其下书吏不入品级,虽然办事,有品的官员们却多半不会与他们相交。

刘旭林平常在官署的时候那是一本正经,可到了十里春风,被鸨儿往身上一靠,却瞬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他将手往花娘脸颊上摩挲,一边呵呵笑着“想我那就来,让你家郎君我瞧瞧,这是怎么想的”

后方,程灵微微皱眉。

简直要无法直视郎君这二字,刘旭林胡子一大把,家里头只怕是孙女儿都有了,怎么就好意思对着花娘自称“你家郎君”

到这里,程灵已经隐隐有些后悔了,她当时或许就该拂袖而去

纵是同僚试探又如何她怕个球

十里春风的花魁场,并不只有诗意和浪漫。

转过了花径,走过了亭台,忽见前方一条长河犹如玉带,蜿蜒在灯火通明的人间。

那河面上画舫处处,河岸边人头攒动。

有丝竹靡靡,有美人歌舞,还有一声声的呼喊叫好,与露骨调笑。

什么高雅之所

到了这等地界,有的是人原形毕露,放浪形骸。

花娘紧挨着刘旭林,拍拍手掌,就有一队身着低胸,肩裹丝帛的侍女手提花篮款款而来。

“刘郎,今日选花魁,一支桃花一两银,一支海棠五两银,一支牡丹十两银。”花娘将手掩口,媚眼乱飞,笑得脸上的妆粉几乎都要簌簌掉落,“咱们还是老规矩,得花最多的,便是今夜花魁呢”

刘旭林哈哈大笑,又伸手抹了一把花娘脂粉香腻的脸蛋儿,道“便来十支海棠,十支牡丹。你这贱婢,哪里是想你家郎君我分明是盯着某家的银钱袋子呢”

刘旭林粗俗地骂了一句花娘,却又“慷慨解囊”。

不过片刻,他手上就多了个花篮,花篮里装了十支海棠,十支牡丹。

提花侍女们走到了秘书署的其余官员面前,其他官员便也纷纷解开钱袋子买花。

这种场合,谁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