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碰瓷小提姆(1 / 2)

杰森陶德的黑历史有了,作为公平的化身,达米安觉得不能厚此薄彼,提姆德雷克的也得有。

所以,白天没事的时候,他打算带着小维迪斯去碰瓷提姆德雷克,为了不打扰他上课,还特意挑了周末去碰瓷。

提姆德雷克,法律名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八岁,是哥谭一位普普通通的富家少爷,父母俱在,父亲杰克德雷克和母亲珍妮特德雷克是一对恩爱夫妻,每天过着寻常富家少爷的小学日常。

其实达米安和小维迪斯蹲在哥谭小学的树上好些天了,就为了偷偷观察小德雷克。

小维迪斯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奇怪,像传说中的变态,但是她觉得说了达米安也不会听她的,所以干脆闭嘴不说。

“可恶他才八岁,就有一米三了”达米安嫉妒的红了眼。

提姆德雷克可是和布鲁斯韦恩一样的社会阶层,德雷克家比不上韦恩家,但也积累了几代,产业颇为壮观。这样的家庭,他作为独生子,自然是精致养大的男孩,每天吃穿用度都是精心搭配出来的,保证他营养均衡,过的舒适。

所以,不存在杰森陶德那样营养不良,瘦瘦小小的可能。

只会展现全部的潜力,健康的成长。

八岁的提姆德雷克完全是电影里的英伦小绅士,白净的脸蛋还有一丢丢婴儿肥,穿着统一的学校制服,领带打的一丝不苟,湛蓝的眼睛很是灵动。

总之,是个漂亮乖巧的小男孩。

如果把他丢到杰森陶德面前,绝对会被后者啃的渣都不剩。

谁又能想到,这样父母双全,家庭和睦,有这幸福快乐童年的富家小少爷,以后会自己送上门,成为罗宾,走上打击罪犯的道路。

按照正常的轨迹,他应该老老实实顺着父母的安排,继承家业,成为哥谭上流社会蓝血贵族中一员。

不过哥谭最纯的蓝血贵族就是蝙蝠侠,这么看的话,提姆德雷克是罗宾,也没什么好稀奇的了。

有钱人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要说身高,小维迪斯也羡慕嫉妒恨,忿忿不平,“就是我十一岁了还是一米”

达米安瞥一眼身边缩着的小肉团子,扎心道“纠正一下,你是98,不到一米。”

小维迪斯据理力争,“四舍五入就是一米”

“一米很高吗”达米安惊讶反问。

达米安,看剑

上课走神的提姆德雷克撑着脑袋看向窗外,想缓缓酸涩的眼睛,结果发现窗外那棵树剧烈的摇晃起来,树叶子跟下雨似的直往下掉。

起风了

不是起风了,是两只蝙蝠崽打起来了。

盯了几天,终于到了周末,达米安决定实施碰瓷计划。具体的执行人是小维迪斯,没有原因,因为她小,还有一张无辜的憨批脸。

蝙蝠家一致认为,如果有拐卖儿童的案子,那让小维迪斯去钓鱼执法最适合不过。白胖健康看起来还纯真无辜,简直是人贩子见了就走不动道儿的存在。

而且

其实亚裔儿童在欧美更好卖,总有变态有不为人知的特殊癖好。

可惜不知道哥谭的坏人们怎么了,这两年来只拐女人不拐儿童,累的史蒂芬妮忙死了,偶尔提姆还得反串一下。没办法,他俩年龄合适,史蒂芬妮本就是女性,而提姆身材挺合适,迪克和杰森都大了点,肌肉块儿不太适合女装,金刚芭比可没人去拐。

其实不拐儿童完全是因为的存在,拐女人顶多被蝙蝠女孩或者红罗宾盯上,要是拐儿童,来的铁定是,谁能扛得住她断子绝孙的烂招儿

还没出过碰瓷任务,小维迪斯对于达米安的交代很迷茫,这个瓷要怎么碰呢

小维迪斯自知演技很差,看上次连装晕都装不好就知道了,所以这个碰瓷她真的很为难。

达米安恨铁不成钢,“笨,跑过去抱着他喊哥哥就行,就说迷路了。”

小维迪斯想着之前达米安诓骗杰森喊他师父喊他哥哥,就很不服气,“现在的提姆明明比我小,为什么要喊哥哥”

达米安翻个白眼,伸出两根手指头把猪猪妹连脑袋带人转个身,让她对着面前的玻璃看,“自己照一照,你哪里看起来比他大了”

一米不到的小幼崽,脸蛋因为婴儿肥圆嘟嘟的,还有双下巴,甚至还有可爱圆乎的小肚锅,怎么看都只有两三岁的样子。

说是侏儒都没人信。她不是单纯的矮,而是真的长不大。

“哼我长寿”心里不爽的小维迪斯嘴硬道。

达米安不置可否,一如既往的扎心,“可是赛亚人的平均寿命还没人类长,你们长寿的前提是半道儿没有战死。”

小维迪斯“”

你说的对。

小维迪斯被灌输的记忆中就没有一个赛亚人是寿终正寝正常老死的,基本都是在青壮年就光荣的被打死了

烦死了,好好地哥哥就偏偏长了一张嘴。

今天是周末,提姆被德雷克夫人带出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