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既然是座谈会吗,我需要大家畅所欲言。关于这个教授提出的问题,我想是这样的,我们是应该要为弃婴的安全和健康生长负责!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降低本国人民的收养门槛,也是为了给女弃婴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让他们从小和健康孩子一样,也生长在家庭之中,也有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在收养院长大的孩子,没有在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健康优秀,这是有科学道理的!至于说道,万一我们的弃婴被随便收养,万一是遇到了坏人怎么办!我想,这一点,我们可以研究讨论,加大这个方面的打击力度,完善这个方面的部门机制,我建议,在民政系统内,成立一个科室部门,就叫收养监督科,成立专职监督人员,定期到收养弃婴家庭中走访调查,慰问查验!发现虐待弃婴的,不仅仅要收回弃婴,还要严厉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我想,这样就会慢慢好转起来,等到我们人民素质普遍提高之后,这个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了!目前,我们主要是健全这个法律,配齐这个执法监督部门!
唐诚环视四周,说:我也查验了相关资料,我也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被收养到美国的我国女弃婴,大部分的弃婴都过上了幸福生活,她们都在美国生活的很好,得到了关爱!和她们的美国爸爸妈妈和谐的生活在一起!但是,也有生活不好的,也有个别被虐待的!同样道理,如果我们降低收养门槛,被我们国家的普通家庭收养的孩子,也是这个概率,大部分弃婴都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只有个别人,会被虐待,这个比例,和美国收养的比例是一样的!我们更好的是,我们本国人收养,距离近,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我们容易监管。会大大的降低被收养女孩的受虐待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