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终于交代了!
于昌海也是他杀的,而他杀于昌海的原因,很复杂!
首先要从于昌海的家庭情况来说,于昌海是当家人,大男子主义严重,而且极度重男轻女,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从小待遇就完全不同,他独宠小儿子!
于昌海的妻子,陈月珍,则是很心疼两个女儿。
在家里, 就是于昌海一个人说了算了,没人敢反对,在之前还不是太有钱时,三个儿女的待遇可以说是差距巨大。
一直到他特别有钱后,对女儿才不算差,但谁都知道, 他只把儿子当命根子,儿子他能接他老于家的户口本,而女儿,嫁出去了,就只是亲戚,而不是家人了。
于昌海曾经历破产危机,是高伟的父亲高建国,施以援手,才让于昌海的厂子起死回生,做大做强!
五六年后,两家就皆为亲家。高伟与于世娟结婚了。
又过两年,化工厂出了重大事故,高建国死在事故中,高伟便接手厂子经营,但没经营好, “二四七”第一次出现破产危机,于昌海对高伟施以援手,但第二次出现危机,于昌海就没管。
这就是高伟说于昌海忘恩负义的原因,他在交代时,反复说到了这个词,他觉得于昌海眼睁睁看着他家厂子破产,眼看着他父亲半辈子的心血付之东流,就是忘恩负义。
因为在于昌海最困难的时,要倒下的时候,是高伟的父亲帮的他,才让于昌海的厂子起死回生。
而根据张阳调查,于昌海第二次没帮高伟,是因为自己也自顾不暇,那是在九年前,盛兴科技举债扩张,正是转型关键期。
再说他之前都帮过高伟一次了。
但高伟就是认为,于昌海忘恩负义!
他于昌海,就是欠他们老高家的!没有当初高建国的援手,于昌海早就破产了,也不会有今天二十亿的身家!
这其中,夹杂着-种觉得老天不公以及眼红的情绪。
而在化工厂破产之后,又过了一年,盛兴科技就完成了“鱼跃龙门”,公司总部都搬到了租金高昂的绿松大厦!在八年前,绿松大厦可是整个松水新区最新最好的写字楼。
之后,于昌海为高伟还债,资助女儿开美容医院,还屡次给高伟钱,让高伟创业,但高伟一次都没成。
而从高伟说这段的口气来看。
他认为都是应该的,于昌海就得帮他,就得给他钱,于昌海就得偿还当年的恩情!高伟还说,于昌海之所以那几年很大方,都是他岳母陈月珍的功劳,陈月珍吹的枕边风。
陈月珍非常疼爱大女儿于世娟,当初于世娟没上成大学,陈月珍为此很自责。
也就是说,陈月珍与大女儿、女婿一家,关系是非常好的。升米恩斗米仇!
张阳感觉出来了,道理是一样的,如果于昌海当初帮过高伟一次,就不管了,或许高伟都不会有那么多想法。
就因为于昌海屡次帮助大女婿,不断资助,这反而让高伟,产生了一种"这是应该的”情绪!
他不感激于昌海,只感激岳母陈月珍。
经历多次创业失败,高伟始终不成,在于世娟的说和下,于昌海就让他进了盛兴公司!去干销售,没成,就去了于世明身边当助理,其实就是让他别折腾了,过去混日子。
而于昌海的这种安排,也让高伟不满。
第九十八章一出家庭伦理悲剧(1/3),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他很努力, 想要做出成绩,可在于世明身边,他已经没有机会了,于世明是真的优秀,商业能力非常强,高伟在于世明的光环下,显得毫无用处!
“他们把我当什么?把我当狗吗?我每天跑前跑后, 送文件端茶倒水,会议记录,偶尔得给于世明开车,把我当什么?别说他欠我家的,我是他女婿啊,我要叫跟他叫爹的!"高伟说这段话时,特别激动。
他的这种情绪,张阳倒是能理解。
因为高伟志大才疏,家里工厂破产后,完全就是看老婆娘家人眼色行事,说是"寄人篱下”也不为过,他这样一个人,在老婆娘家那边,肯定是没什么地位的。
他憋屈!
于昌海眼睁睁看着他家工厂破产,就是错的!
三年前,许艳丽为于昌海生了儿子,陈月珍被活活气死。陈月珍的死,导致于家少了一个能为于世娟、高伟说话的人。而按照婚姻法,因为陈月珍在于昌海还没钱时,就嫁给了他所以之后无论于昌海赚多少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必然是陈月珍的。
也就是说,无论于昌海名下资产多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半个盛兴公司,是属于陈月珍的!
而陈月珍病逝,如果按照遗产继承法严格执行,应该是陈月珍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平均分!
陈月珍父母早就过世,丈夫于昌海,还有三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