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么个一亩三分地当个老大,就意味全滨城的人都怕你?毛长齐了吗?认识什么叫社会吗?”文爷用手中的枪顶着我的脑袋说道,唾沫都喷到了我的脸上。
而我身后的人见状顿时蒙住了,没有人敢叫嚣,也没有人敢冲上前去。因为谢树军的大名他们都听过,他们知道,谢树军的手下是真的敢杀人的。
而仗着手中的枪,文爷比刚才要嚣张的多,他冷眼看着我说道:“刘芒,跟你的手下打声招呼,千万不要乱动,否则我手里的枪是不长眼的,今天就让你死在这,听懂了?”然后他又跟身后的人下命令:“都给我听好了!挑值钱的砸!今天要是不把他酒吧给拆了,你们都别回去了!明白吗!”
“明白!”文爷的小弟们气势如虹,这就准备动手了。
而我眼神中杀机四起,冷冷道:“文爷,你竟然敢拿枪指着我?”
“指着你?我就光是敢指着你吗?”说话的时候,他又用枪管顶了我脑袋一下吼道:“我他妈还敢一枪毙了你!你信不信!?”
我笑了笑看着他说道:“文爷,看来,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危险的处境啊?”
“什么他妈危险的处境?老子出来混的时候,你他妈”
在文爷这句嘲讽的话还没有说出来的瞬间,他手中的枪已经来到了我的手上。只是电光火石之间,我的夺枪术便将他的枪抢到了自己手中。而对于他来说,这个瞬间连眨个眼都很勉强,这样夺枪的速度是他从来没有见识过的。
夺枪术看起来很简单,解决问题只用一瞬间。但是对使用者的心理素质是个很大的考验,因为这个文爷不同于街头的小混混,文爷是真的敢开枪,稍有差池,他肯定已经扣动扳机了。只不过对于身经百战的我来说,四十多岁的文爷也显得太过“年轻”了。
当枪口已经反过来对准文爷的时候,文爷方才反应过来。他的眼睛猛地瞪得老大,吓得向后退了一步,脚下一软,要不是身后的人扶着他可能就直接坐在地上了。
“我还以为你有多牛逼呢,这就吓得脚软了?我告诉你,我从来没认为全滨城的人都得怕我,但是我在滨城也从来不怕任何人。”说罢,我也不给文爷说话的机会,直接开枪打中了文爷的膝盖,这一枪就废了他的右腿。
他嘴里发出了一声痛呼,然后单膝跪在了地上。
“刘芒!!你住手!我们走,我们现在就走!”文爷捂着自己的膝盖,大声的跟我求饶着。
“哦?原来你也知道害怕啊?我还以为你跟谢树军混的,就不怕死了!”语毕,我又是一枪打中了他的肩膀,然后一步上前,一个鞭腿一脚就踢中了他的脸,将他踢翻在地。
我右手高举,然后向前一挥:“妈的,一个都别给我放过!”
在我的一声令下,我身后的弟兄们嘴里发出了震天的嘶吼,瞬间冲了出去,丝毫不顾己方的人数比对方少了足足一半!就这样,将近一百个人,在这个不足三百平米的一楼拼杀着。
可我知道,这次的群殴跟平时不同。对方不光人数多,而且手里面还拿着武器,钢管、砍刀都有。如果真的就这么打下去的话,我这边的人能不能打过是一回事,但就算能打过,肯定也会有人重伤,甚至会死亡。所以,我必须要把我们这边的损失降到最低。我清楚,我在啤酒城的江山,就是这帮人帮我打出来的,
于是我举起了手中的手枪,对着那几个手持砍刀拼杀在最前面,最有气势的几个人就打了出去。我的枪法很准,每一枪都打中他们的持刀手。打出去五发子弹之后,对方就等于报销了五个人。
而枪声给他们带去的不光是伤亡,还有心理上的打击。眼看着自己人一个接着一个的中枪倒地,然后被我的人瞬间围砍,他们的动作开始变得束手束脚,生怕自己就是下一个中枪的,谁也不敢再像之前那样拼命的往前冲了。
马上,酒吧外又闯进来了十几个人,领头的是葛云亮,他终于带人赶到了。这回,就更不用担心了。不出十分钟的时间,这场大战就完成了大逆转,对面这五六十个人倒的倒,逃的逃。耳边不断传来钢铁碰撞和哀嚎求饶的声音,空气中可以清晰的嗅到血腥的味道。
谢克明,这只是一个开始,早晚,你会跟这群狗腿子们一样。
最后,站着的全都是我们的人,我知道,这场械斗正式结束了。虽然这伙人来势汹汹,但也奈何不了方庆丰的这群真才实学的高徒们。
我招呼了一下工作人员,让他把麦克拿给我,我吼了一嗓子:“清场!”
接着,我的手下们就把这几十条死狗扔了出去。而我则来到了如同一滩烂泥似的文爷旁边,并且蹲在了他的身边。
文爷面目扭曲,眼神恶毒的看着我,我则拍了拍她他的脸问道:“文爷,我说了,你拿枪指着我,真的太危险了。你还不信,怎么样?狗腿废了?你说在滨城不是所有人都怕我,这我信。但是滨城也不是所有人都怕谢树军,你以为你是跟他混的,就没人敢动你?那你现在又为什么如同一条死狗呢?”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