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羽毛球社(1 / 2)

秦始皇陵!

这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在凌天曾经的设想中,也是要探索的一个重要的地方,只是他没有想到白的传承也是在这里。

这就更加坚定了凌天探索的决心,不仅仅是这里,凌天慢慢将目光在面前的地图上扫过。

昆仑山、天池、神农架

这些都是凌天想要去的地方,凌天隐隐感觉,这些地方绝不像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普通。

摇了摇头,凌天继续听着颜如玉的课,他希望能够提升一下自己的英语水平,这也是他一直来上颜如玉课的一个原因。

学习的时间终是过的很快的,下课铃响了之后,凌天跟姬芮打了一声招呼,便抄起一旁的羽毛球拍准备去参加社团活动了。

本来,凌天以为姬芮会如前世一样选羽毛球,所以自己便选了羽毛球,没有想到的是姬芮竟然选了篮球,这让凌天对于羽毛球的兴趣顿时大减,社团活动基本上没有参加过几次,这几天的训练更是一次没有去。

叶梓萱已经跟凌天打了几次电话,凌天实在推脱不过,所以今天的训练准备过去一下。

来到体育馆,里面的羽毛球场已经被叶梓萱给占下来了,天华学府的占地很大,各种设施也都很全面,像体育馆就有六个,分布在学校的各个地方。

但是天华学府的学生也很多,所以,体育馆中的羽毛球场地还是要轮liu用的,叶梓萱申请的就是每天上午的十点到十二点使用羽毛球场地。

凌天到的时候,羽毛球社团的人基本上都已经来了。

天华学府英语系的羽毛球社团分为四个梯队,按照年级顺序排列,大一一个梯队、大二一个梯队这样依次排列,一般来说,大二比大一的多大了一年,所以技术上要比大一好上不少,所以,基本上大四的学生是羽毛球技术最好的。

不过,也会有一些例外,比如说每年都会有以前学过羽毛球,或者羽毛球天赋比较好的,这些人会超越他们的学长,技术水平会比较高,不过,这都是少数的。

按照羽毛球社团的规定,大一新生是要每天训练的,而到大二就很宽松了,到了大三大四,基本上就是凭借自己的兴趣了,而社团的团长,就是每年大二的人来担任的,今年的团长是叶梓萱。

叶梓萱是比较喜欢羽毛球的,她希望外语系的羽毛球能够在她的手中发扬起来,毕竟在之前,天华学府外语系的羽毛球并不是很好。

叶梓萱此时正在羽毛球场旁边,看着场上对打的两个男生,其中一个叫杨奕,另外一个叫马世明,两个人都是今年外语系大一的新生,也是叶梓萱最为看好的两个苗子。

其中那个叫杨奕的男生以前是学过羽毛球的,底子比较好,稍加调教就会是一个好的羽毛球选手,而跟他对打的那个马世明则是一个很有羽毛球天赋的人。

马世明以前没有接触过羽毛球,这还是他第一次打羽毛球,但是却是爆发出很大的天赋,他的学习能力很快,短短几天的训练,就让他有了跟杨奕对打的实力。

当然,马世明现在还是打不过杨奕的,毕竟他学习羽毛球的时间还比较少,而且越到后面,他进步的幅度就会越小,不会像现在这么大。

而在叶梓萱的对面,一群女生正围着羽毛球场观看着杨奕跟马世明两人的羽毛球比试,她们就是外语系羽毛球的女队。

一般来说,女队跟男队的训练都是分开的,也不知道是谁定下来的,不过,不仅是外语系,其他系也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不过,叶梓萱却是打破了这个规矩,他吧女队跟男队放在一起训练,不仅可以节省了不少的气力,还能够提高不少效率。

君不见,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自从叶梓萱让男女两队一起训练之后,效率不知道提升了多少,特别是男生,各个都是嗷嗷叫的训练着,毕竟,现在还是有很多单身狗的。

而在女队中,也有两个人是叶梓萱比较中意的,那就是暨娜跟梦蝶两个人。

叶梓萱是知道暨娜的,毕竟她是学生会的,暨娜开学典礼上的演讲她看了,当时对于暨娜还产生了惜才之心,没有想到,她竟然选了羽毛球队,这也让叶梓萱惊喜不已。

更让叶梓萱惊讶的是,暨娜在羽毛球上也是有着不小的造诣,训练的时候就能够看的出来,暨娜是练习过羽毛球的,对于羽毛球也是比较喜欢的,她的羽毛球基础在女队中算是顶尖的,甚至就连一些男生都比不上她。

至于梦蝶,想到这个女生,叶梓萱讲目光放到对面那个身穿运动衣,露出腹部的梦蝶,眼中很是古怪。

腹肌、马甲线,这就是叶梓萱第一次见到梦蝶之后的印象,她很难想像,竟然会有女生练出腹肌这种东西,关键是,她不jin练出了腹肌,而且还很漂亮。

梦蝶的腹肌不似一般健身者的那种大块肌肉,而是那种很平滑,看上去很舒服的那种小腹肌,再加上她轻柔一握的小蛮腰,梦蝶的身材简直是让所有女生羡慕嫉妒恨。

就算是叶梓萱,也对梦蝶的身材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