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瑟?奥维迪,这个暗中掌握加拿大最大城市的王者,出现在了唐家大宅外。
他身边站着的杨小志冷得有些哆嗦,对手哈气,抖了抖腿,嘀咕了一句:“早知道该带着暖手袋的,简直冷得怀疑人生啊。”看了一下大宅外的行道树,冰挂正悉梭地落着,拉过了有些畏畏缩缩的纸鸢,把手摸进了她的衣兜里。
纸鸢瞥了一眼旁边的沐红衣,却是敢怒不敢言,只能由着杨小志取暖。
在他们面前,还有两个英武的外国人,一个穿着黑色夹克,一个戴着黑框眼镜,两个人,却对守在那堂外几十人众的护卫保镖视若无睹。
杨小志本来想叫王玄应一起的,但那土包子王爷,正忙着对那小秘书贴前顾后,展开攻势,说没空搭理。这不,只能把纸鸢这个认路的带上了,带着纸鸢,当然免不了要把沐红衣也捎上,这女人还没彻底死心,万一来个临阵倒戈,那可就不好玩了。
看着横眉冷目的纸鸢,杨小志寻思着:“反骨太重,改天要好好整治一下。”
没有沐红衣看着,纸鸢总会忍不住对杨小志出手,她又打不过沐红衣,还被下了蛊毒,当然不敢跟沐红衣动手,在失禁了十多次后,纸鸢知道,沐红衣她惹不起,只能找杨小志撒气。
反正这死胖子又打不过我,纸鸢是这么想的,于是,每回杨小志被打了,就跑沐红衣那里告状……就像当初孤儿院里打不过她的那些男孩子,去院长面前哭诉一样。
她的下场,当然是再次失禁。
在杨小志面前被调教得湿了十多条裤子以后,纸鸢那仅存的一点羞耻心,也终于彻底泯灭。刚开始那会儿,她还面红耳赤、满脸是泪的,到现在,脱下湿裤子就要往杨小志脸上扔。
不过,她性子倔得很,再怎么被调教,也对杨小志没什么好脸色。
而现在,纸鸢简直有种想要撞墙的念头,这家伙,带这么点人过来……是要找死吗?
你想死也别拉我一起啊!
杨小志感受着她暖和的衣兜,不无得意地对她挑了挑眉,颇有一种狗仗人势的感觉,嘴里说着:“那就是我义父,多伦多之王,嘿嘿,我好歹也算是王子了!”
纸鸢当然知道站在面前的这老人就是乌瑟?奥维迪,一统多伦多的人,但环顾了一下,除了路西法和格里菲斯,估计也就沐红衣和她能打,一个老人,一个肥宅,当然是没什么战斗力的。纸鸢却也没发现,她倒是把自己算成了杨小志这边的人。
却听大宅正堂里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请吉尔伯特先生入堂。”
沐红衣饶有兴致,对杨小志道:“这人倒是有些内功底子,真不知道是怎么练出来的,难道这世界上真有密不外传的心法口诀吗?”
杨小志凛了凛,沐红衣的功夫他见过,连沐红衣都称赞的人,想必也差不到哪里去,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现代世界,应该算是超低武世界了,有人会内功是什么概念,那不就是天下无敌吗?!当然,现代武器不算是个人武力。
乌瑟迤迆走在前面,杨小志也终于放过了纸鸢温暖的衣兜,不过收手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握了握纸鸢那毫无赘肉的腰肢,才揣着手,跟在乌瑟后面。
纸鸢真是恨不得一耳光打死这个死胖子,不过大敌当前,也不好发作,只能生着闷气,心下缀然,也跟着沐红衣一起,进了唐家大宅。她本是青帮朱雀堂堂主,也曾有幸到访此处,唐老爷子是什么人?洪门门主!虽然不是青帮的实权人物,但连梁通的义父褚继国,见了唐老爷子,也必须得恭奉谨从,如奴似仆一般。
进了内堂,却正是各方瞩目,走在最前面的乌瑟一脸微笑地朗声说道:“我的父亲曾叮嘱过我,若是有缘来到上海,一定要亲自拜会唐老爷子。想不到今日凑巧,又遇上唐老爷子百岁寿辰,虽然未受邀约,但实在恰逢其会,不请自来,还望勿怪。我今日携犬子,来给唐老爷子拜个寿,祝唐老爷子寿与天齐……”一边让格里菲斯送上了贺礼。
听到乌瑟的话,堂内一时人头攒动,窃然低语了起来。乌瑟的儿子?那不用说,正是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志哥了。他们也想瞧瞧,这个志哥,到底是不是有什么三头六臂,居然敢杀青帮的人!
路西法和格里菲斯一左一右,把乌瑟和杨小志护在中间,倒是气势颇足。
轮椅上的许三,蓦地想要摆动挣扎,嘴里喊着:“就是他,就是他!杀了他,赵遗孤,快给我杀了他!”在他背后推着轮椅的年轻男子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并无动作。
乌瑟又开口道:“犬子先前与贵帮有些误会,今日,也正好让他来给贵帮赔个礼道个歉,小志……”
杨小志笑嘻嘻地走上前,对坐在正席上的唐老爷子拜了拜,说道:“老爷子,我之前不知道萧大哥是你们的人,那啥,下手也就没轻没重的,萧大哥的事是个意外。我待会儿自罚三杯,以当赔罪了。”他睁眼说瞎话的能力,显然已经达到了Max等级。
坐在宗家旁的郑槐德冷笑道:“嘿,若我待会儿打死你,岂不是也可以说一句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