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剪了裤兜子,身无分文的他,在这里借宿过两天。
那时他父亲刚过世没多久,被陈家逼得走投无路的他,孤身离开京都,来上海闯一番梦。但从学校出来的第一天,就是在这里睡下的。虽说后来钱包找到了,但当然,里面的钱全没了,不过幸好银行卡身份证,那些三只手拿着没用,留在了钱包里。
不然,他应该要成为一副冻死骨。
杨小志下了车,手里有一条劣质香烟。
这些人里,有一个约莫着三十五六模样,穿着一件军绿大衣,一顶破旧黑色毡帽,系着一条土鳖到极点的毛线围巾的男子,总体一个字,土。配上他发黄的一口烟牙,摘掉帽子以后零星不多的头发,以及没事喜欢挖鼻孔的习惯,就算把他照片P在纽约时代周刊上,应该也只会得到一个评价——土包子。
“我姓王,王亚樵那个王。”这是王玄应当时对杨小志说的第一句话。
王玄应是这些乞儿的头,他是不需要去讨钱的,没事就喜欢躺在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一张老旧沙发上,抽着烟,吹牛逼。他说他祖上是冠绝天下的大人物,大到连常凯申见了,也要称一声‘樵爷’,就连他自己,也是斧头帮的一代巨头。
杨小志这个时节,就喜欢带着一条烟,过来听他吹牛逼。
“小杨,快来,坐。”王玄应对杨小志招着手,咧嘴笑得很开心,一口黄牙,格外地土。
当然,他开心的理由,是因为那条劣质香烟,还是因为见了杨小志,杨小志估摸着,应该是前者要居多些。
杨小志这是第四次到这个地方,第一次,差点没饿晕,是王玄应叫乞儿去江对岸的麦当劳买了个芝士汉堡,杨小志几乎是一口吃完的。
“王爷,你还没挪地儿,城管不抓你吗?”
王爷,是对他的称呼,很霸气。
“他们管不了,这里可是我的‘王府’,谁敢不长眼,我一斧头把他头给劈了!”王玄应挖了挖鼻孔,一边把香烟开了条,丢了一根过去,也没点火,自己先点了烟。
抽着烟,像是要升仙了一样,躺在那张应该几年没洗过的沙发上,桥洞子底下,有几张扯得有些破洞的蓝色编织袋料,遮拦着一块小地方,有锅有灶。
王玄应笑着:“还是你上道啊,从这儿出去的人,没几个能记得回来带条烟。”
他喜欢抽烟,抽劣质香烟,那一口黄牙怕也是因此。杨小志也好这一口,该是跟他学的。第二年杨小志来看他的时候,出版社分红到账,买了一条‘九五之尊’,王玄应扯着就丢进了取暖的火桶里,连杨小志都没来得及尝一口。
杨小志始终记得那一个芝士汉堡的恩情,每年都会来这里瞧瞧,王玄应也年年都在。
王玄应瞧着那辆宝马,挑了下眉:“发达了?”
“还不算。”
“车子都开上了,怎么不算?”
“女朋友的。”
“现在吃这口饭?”
杨小志笑着摇头,也终于点燃了烟:“瞎混,手底下招了人,开了家健身房。”
王玄应沉吟了一下,才终于开口问道:“黑的?”
杨小志点了点头。
王玄应不说话了,只是抽着烟。
过了很久,王玄应才似乎怅然地说了一句:“小杨,你是第几次来了?”
“四次。”杨小志回答得很认真。
“今年第三年了,正好啊,孝期刚满……不错,不错。”王玄应点着头。
杨小志丢掉了烟屁股,用脚踩熄了,却说了一句:“妈的,这烟抽得难受,辣喉咙。”
王玄应笑着,却终于开了口:“这才有烟土气,那些个精撮细拈的玩艺儿,抽了也不怕射不出来?!”他的话很糙,也很土。
“今年,都不一样了。”杨小志说着。
“有啥不一样?带把儿的,还不是要插有洞的!”
杨小志哈哈一笑,说道:“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要做就做最大的那个大人物,想插哪个有洞的,就插哪个。有水道的走水道,就算没水道,旱道也要乖乖地坐地吞棍!”
“哦,你想插哪个的旱道?”王玄应咧着嘴。
杨小志摇头道:“我不喜欢走旱道,不过,女人的旱道,我倒可以试试。”
王玄应只是顺手把最后一点烟屁股丢进了一旁取暖的火桶,嘴里啧啧有声:“那你可就错过了一个人间乐事了。”
最后,杨小志只是眯着眼,一张圆润的脸,挤出了一个笑容:“如果我说,跟我走,我去插许家女人的水道,你去插皇甫臣的旱道,你会怎么办?”
王玄应沉默了良久,又点了一根烟,深吸了一口,道:
“老子,当然要把他操哭!”
斧头帮,王玄应,与其弟王玄龙,被喻为斧头帮绝代双骄。三年前,斧头帮因策动抢夺‘话事权’,被许家尽诛。其弟王玄龙,被皇甫臣亲手切成一百零八块,送回了斧头帮,已有身孕的弟媳当场流产,疯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