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当初她之所以会选择这只乌鸦做灵兽,是被她的那个混蛋老爹给坑了么?
谁能想到三十年前外表还娇小可人、看上去甚是可爱的金色小乌鸦,三十年后会变成这副鬼样子?!
金色的羽毛变成了墨炭,娇小的身材变成了肥猪,眼睛越长越小,脖子越长越粗,甚至连腿也变得越来越短,如果不是没有办法,谁特么愿意跟这样一个丑八怪呆在一起?!
契约灵兽,不是一般圈养的灵禽,不满意了可以随时换一只。契约一定,生死相随,这只傻鸟,胡衫这辈子算是摆脱不掉了。
“你别看它的外表有些不尽人意,其实呢,灵性十足,悟性也不错。更重要的是,它是一只三足乌,身具神兽血脉,是上古神禽三足金乌的后裔。”
“虽然平时吃得多了点儿,身材可能有些走形,不过它飞起来还是蛮快的,至少一点儿也不比君如意的那只白鹤慢!”
“呀……呀!”
似乎听到了主人对它的夸赞,黑鸦金灵在外面得意地昂起了脑袋,看上去甚是骄傲。
不过它这么一昂头一挺胸,肥大的肚皮也随之往上提升了十几公分,原本被肚皮遮挡住的另外一只脚也随之显露了出来。
还真的有第三只脚!
“师姐,你确定它还能飞得起来?”
不管它是不是有神兽血脉,蓝婧现在很是怀疑,这只肥胖得肚皮拉地,甚至连自己的脚都能被肚皮给遮盖起来的笨鸟,到底能不能把他们三个人驮起来?
乘坐这样的灵禽赶路,真的安全么?
看出蓝婧心中的顾虑,胡衫笑道:“师妹放心,金灵可是实打实的四阶灵兽,论修为实力的话,相当于魂宗六级,可比我这个魂宗三级要强大得多。”
说着,不管蓝婧是不是情愿,胡衫直接一手一个,抓起蓝婧与李圣代的肩膀,平地飞起,稳稳地落在了黑鸦金灵的背上。
你还别说,肥有肥的好处。这只乌鸦的后背足够宽敞,别说只是乘坐三人,就是上来十个,也容纳得下。
而且背上的绒毛柔软,因为皮脂很厚,坐上去松软温润,一点儿也不会觉得颠簸,减震功效十足。
真是鸟不可貌相,就算这只乌鸦以后真的胖的再也飞不起来了,它也会是一个很好的坐骑。
当然,前提是,如果它那三条小短腿儿能在地面上也跑得很快的话。
胡衫拍了拍金灵的脖子,金灵会意,振翅而起,像一个巨大的圆肉丸子,直冲天际。
胡衫就这么走了,不但带走了今天的主角李圣代,也带走了武王府的十二王妃蓝婧。
走之前她甚至都没有想起来要跟这里的主人打一声招呼,留下一堆烂摊子让剩下的人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