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雄鹿之角(1 / 2)

费伦的刀客 大地之怒 2837 字 2017-03-11

第十一节 雄鹿之角

在费伦挑战强者是一种很有勇气的事情,若是失败了却会被看做是自不量力的狂妄家伙,所以蒂姆绝对不会去干那种毫无胜算蠢事,尤其是对方还是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丫头,蒂姆确信如果自己真的动了手,接下来肯定成为银月城最大的笑料。

不过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好玩的“游戏”的小米莎儿可不想就这麽算了:“不要!小米莎儿不同意!小米莎儿要决斗!”

蒂姆多毛的脸一塌,“正气凌然”外加“义正言辞”的道:“哼!我蒂姆可是一个正直的半身人,怎么能干那种欺负小孩子的事情?哈哈!要不你就砍死我吧,反正我蒂姆是绝对不会动手的!”说着半身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摆出一副任君处置的模样。

旁边的围观者全都明白蒂姆的那点心思,故意嗤笑起哄道:“蒂姆!起来打呀!像个男人一样!”

“哈哈!矮子,又来这一套!这回可是个小丫头,不要泄气嘛!显示一下我们半身人的威风!”

“蒂姆!动手呀!如果你赢了的话我来请你喝一杯朗姆怎么样?”

小丫头几时见过这等无赖的手段,她撇着小脸儿回头委屈的看着哥哥:“威廉!他耍赖皮!”

威廉心中暗道:这家伙虽然猥琐了点,不过却是有几分眼色。他抬头看到远处的飞马骑士正从空中往这里赶来,显然是发现了此处的混乱,威廉可不想在这种情况下和所谓的“官面人物”碰面。他上前一把抓起坐在地上的半身人说道:“好了,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巡逻的人要过来了。”

蒂姆悬在半空中手舞足蹈的怒道:“赶快放开蒂姆!快放我下来!否则蒂姆要生气了!好吧,好吧,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威廉走到一个拐角处放下半身人说道:“你说你叫蒂姆?好吧蒂姆,告诉我附近有什么酒馆旅店之类的处所,我们需要一个地方落脚。嗯!如果能够让我满意的话,”说着威廉取出几枚金币摊在手掌上,“这些钱都是你的。”这些钱却是威廉当初在米拉巴卖皮子之类的东西得来的,并非桑蒂拉放在指环里的那些,二者的样式并不相同。

蒂姆扫了一眼金币道:“嗬,不过是以前米拉巴城主私铸的钱币,在这里可不好用。如果你有诚意的话,还不如请我喝一杯呢。”

由于费伦各地国家与城邦并立,局势复杂混乱,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体,因此各地的货币也杂乱不堪难以流通,一个地区的货币到了另一地区基本上就跟废铁差不多。黄金在这里并不是很贵重,只是易于铸造保存,耐磨损,而且很得巨龙的喜爱(其中牵扯到一些龙族的私密),才成了铸币的主要材料。

在费伦倒是真有一种金币得到所有势力的一致认同,包括天界的神灵和深渊的恶魔们,那就是古代耐瑟瑞尔流传下来的魔法金币,也有人说这种金币在耐色瑞尔崛起之前就已经存在,只不过后来耐色瑞尔的炼金师们破解了它的配方,重新掌握了这种金币的铸造方法(貌似现在再次失传了)。这种添加了特别配方的金币拥有多种用途,没有人知道到底有多少耐色瑞尔古金币流传了下来,不过据说买下整个主位面却是绰绰有余。

几乎所有的国家除了用各种实物珍宝作为财富外,就是以这种古币作为国库的压仓,真正流传在市面上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不过每年都会有冒险者在各种遗迹探索之类的冒险过程中发掘出财宝,大量的古金币因此而流入市面,虽然其中大部分都会被一些势力暗中收集起来,但仍然会有很多古金币被私人收藏,因为它们毕竟是真正的硬通货。

虽然由于惯性思维威廉对这一方面并不是太了解(地球人只认黄金?),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真正的有钱人,因为已经有人为他准备好了一切。

蒂姆飞快的迈动着他的一双小短腿,似乎前面已经摆好的大桶的上等朗姆酒等着他,蒂姆一边跑嘴里一边嚷嚷:“嘿!大个子们!你们是第一次出门吧?哈哈!蒂姆一猜就准!不用否认,你们可骗不了经验丰富的半身人蒂姆,没有人会拿着米拉巴的钱到银月城里来用,要知道米拉巴和银月城的关系可一直都不太好。”先前的米拉巴和北地的任何一个城市的关系都不好,而换了领头人的矿业之城现在虽然已经开始寻求盟友,不过这些却都是在暗中进行的,一般的普通人却难以知晓。

“要知道只有魔金(古金币)才是真正有用的家伙,对!魔金!你们这些菜鸟知不知道魔金?哈哈!我猜你们也不会知道!”蒂姆领着威廉四人来到一个外面挂着许多巨大的类似麋鹿角的房子,里面响着欢快的奇怪音乐:“哈哈!雄鹿之角,银月城最好的酒馆,这里有最纯正的朗姆酒!啊!朗姆酒的香味,老蒂姆已经迫不及待了。”

“嗨!米尔纳!一大杯最上等的朗姆酒!要最大的杯子!再来一份鳗鲡派!”走进装饰着雕花的木门,蒂姆迫不及待的大声招呼侍应。侍应生米尔纳听到熟悉叫喊一边回头一边大声应道:“哦!蒂姆,你这个无赖的侏儒,长胡子的山羊,又来这里骗酒喝……”当他看到抱着小米莎儿威廉和亚苏娜母女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