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成?”花大娘上前道,“既然公子不喜欢咱们这儿的姑娘,可有其他想要的?”
其他想要的?嘿嘿,当然有啦!她就等着她这句话呢。#中@.
走近花千迎,她笑的眉眼弯弯,附耳道:“我家中那位小妾善妒,但她最喜欢银子,今天来这儿花了我不少钱,回去后恐怕要被她骂了。”
花千迎会意的笑了笑,伸手朝路瑾胳膊上捏了下:“花某明白。”
紧接着花千迎从腰包里摸出几锭银子藏在袖子里,偷偷塞给她:“路公子以后要记得常来照顾我生意啊,这男人嘛,怎么能只将心思搁在一个女人的身上?”
点点头回了个笑,她赶紧下了楼。
不是她急着回去,而是周围有一道视线正绞在她身上,不知道来自哪里,却让她浑身发毛。
渐渐,人都散了去。
雅间里,年轻男子戴着银色面具,靠在软榻上,嘴角划过一抹意味不明的笑,红色的薄唇轻轻蠕动:“好一个子虚乌有。”
小厮抬了头:“小王爷,此人口音难辨,不像卫国人,也不是咱们峦疆人。”
双腿优雅交叠,他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倚在塌上:“此人若是能为我所用,必能成为左右手。”
小厮低了头,顿时沉默下来。
面具男瞥了他一眼,道:“无名,你去跟着他,查查看他的底细。”
无名领了令,悄然退出了雅间。
回到客栈,李秀已经在房间里候着了。cad1();
“秀子,你受伤了?”
方才进没有发现,这会儿离得近了她才瞧见他腹部的刀伤。
“别担心,只是小伤罢了。”
李秀撕开腹部的衣服,露出一道浅浅的刀痕,刀伤不深,但皮肉裂开,还是流了不少血。
路瑾赶紧拿出随身携带的小药箱,替他处理伤口。
“城主府邸有埋伏,恐怕我们刚进豫城的时候就被他们发现了。”李秀低声道。
咬了咬牙,将前后经过重新回忆了遍,她倏地抬起头看着他。
“我去了附近的妓院,百里寂月也在那里。”
如果真如李秀所说,那么怡香院里那场莫名其妙的暗杀,很可能就是百里寂月搞得鬼,这么想着一切便能解释的通了。)(中&.
当时看花大娘的神情并没有逮到凶手后的快意,反而像是完成一项任务松了口气。也许,从刚踏进妓院的时候,她就被他盯上了,否则区区一百两花千迎怎会将那最好的雅间给她?当时自己贪了小便宜没有细想,不然早该发现细节处的疑点。
可是,他们究竟是如何得知消息的?还有追杀他们的国师,会不会他们都是一伙的?
重重疑点溢出脑子,可思前想去就是想不出答案。索性转移了注意力,将话题扯开:“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李秀一直在颦眉思索,听到她的问话,方才抬了眼。
“今晚就走,他们既然发现了我们的行踪,一定不会让我们逃出豫城,方才我送出去的信鸽也许已经死了。cad2();”
信鸽一死,那么卫炤那边就不会得到任何消息,直到他发现他们未能及时回去才会推测他们已经遇害了,可那时候他知道了又有个屁用,她和李秀都丧命了!
收拾好手中的小药箱,她托着腮帮子坐在桌子边思考起来。
看她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李秀有点后悔方才将实情统统告诉了她,正想着如何安慰她,却见她忽的站起身子,眼中精光一闪一闪,兴奋的拍了下双手。
“我想到一个好主意,可以将消息传达给卫贱……阿不,传达给卫炤。”
“什么主意?”他看着她,不知道为何特别喜欢她此刻的模样。
将凳子挪到李秀跟前,路瑾开始滔滔大论。
“在阳田县外子里的时候,我在卫炤肩膀的伤口下了一种蜂蜜,这蜂蜜不是一般的蜜蜂所出,而是一种叫霸王蜂的毒蜂分泌出来的,虽然时隔了大概一个月,但霸王蜂嗅觉敏锐,蜂蜜残香持久,只要我将消息写在树皮上再绑到霸王蜂腿上,便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消息带回卫国。”
她口中的霸王蜂他闻所未闻:“可是现下去哪里找霸王蜂?”
眉眼儿俏俏,她两指捏着下唇,吹了个独特的口哨。
不一会儿,一只黑黄相间、枣子般大小的毒蜂飞了进来,绕着路瑾的头顶欢快的转着圈儿,不停的发出愉悦的嗡嗡声。
“就是这小家伙了。”手指着霸王蜂,她脸上露出一丝得意。
这只霸王蜂是她在子里住的那段期间,意外从山上捕获的,并且她还发现这种毒蜂产出的蜂蜜对人的皮肤具有独特的刺激性,只要在受损的皮肤处涂抹上它的蜂蜜,伤口便会奇痒难耐。cad3();她当时整治卫炤的玩意儿,正是霸王蜂的蜂蜜。
看着那只神奇的小生物,李秀眼中划过一抹奇怪的光芒,转瞬即逝。
“这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