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委屈道思了。”6灿一脸的愧疚:“好在咱们已经守了四日,就算郦琼要害我等。贼军这么大动作须瞒不了刘平叔,想来楚州那边也有了应对之策。是的,咱们或许都会死,可也值了。”
说到这里,他一脸的严肃:“人生百年,草木一秋,任何人都是要走的。与其老于病榻,还不如轰轰烈烈一场,如此也不枉来这世上一遭。道思,能与你这等豪杰相识,不亦快哉!”
说罢就伸出手去。
王慎和他一握手,就看到6灿眼睛里有晶莹的泪光闪动。
心中突地一酸,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涌上来。
大声道:“子馀,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天上那只大鹰厉声长啸,伸展着长长的翅膀乘着夏末的热风在战场上的天穹里盘旋滑翔,如同饱经战火的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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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雕还在天空飞翔,一路向西。
大约滑行了十里地,有冷风袭来,上升热气流猛地消失。
前面是一道高高的土埂,长约数里,突然从一片平整的土地上横亘而起,不用问,自然是早年间修筑的引水渠道。
正是一个合适的休息场所,大鹰看准方向,缓缓朝水渠顶降去。
就在这个时候,在高高的水渠后面,它的鹰眼眼帘中突然出现一大片黑压压的队伍。
至少有五百人,都是精壮大汉。他们都整齐地坐在地上,四四方方,如同一个巨大的豆腐块。
在大汉身体左侧放着一个铠甲包,在右侧则是一匹正跪在地上休息的战马。
一根根马槊插在地上,密密麻麻,槊上的枪刃闪闪光,连成一片金属的森林。
不用问,这是一支精锐到极处的骑兵部队。没有人说话,只风声呼呼从水渠上刮过。
比槊上枪刃更亮的是士卒们的眼神,听到鹰唳,三百勇士同时抬起头来。
仿佛被无数利刃刺中身体,金雕的身体在空中一晃。它意识到危险,再不敢停留,一拍翅膀,惊慌飞远。
水渠上有一颗大树,同下边剽悍的士兵们不同,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人站在树下,一脸焦急地看着远方。
在他身边,两个全副武装的士卒也是同样的表情。
“怎么还不回来,怎么还不回来,荒唐,太荒唐了……”文士不住地搓着手,自言自语:“若是天王有个好歹,我该如何交代,如何交代啊?”
前面坡上的长草猛地一动,两个卫兵同时抽出步弓,搭上箭大喝:“什么人,出来!”
“是我。”有声音在草丛中传来,虽然不大,却异常浑厚,直震得人心血浮动。
“天王!”不但两个卫兵,就连那个文士也都惊喜地叫出声来。
“我回来了,哈哈,让你们等急了。”长草向两边分开,从里面走上来汗淋淋三人。
这三人都是衣衫褴褛,手提木棍,做农民打扮。
为那人大约四十出头,身材不高,也就现代社会一米七十左右。也不像水渠下的骑兵们那样壮实。不过,他虽然瘦,却不弱。赤着的胳膊上全是肌肉,看起来如同钢筋铁骨一般。
文士急忙从卫兵手中接过一袭长衫朝那个中年汉子身上套去,口中不住道:“天王,糊涂啊!你是何等千金之躯,如何能学人当细作,混到李昱军中。兵凶战危,若你有个三长两短,我我我,我又该如何向大家交代?”
说着话,声音竟是哽咽了。
那个叫天王的人穿好衣衫,抹了一把额上的热汗,笑道:“陶子思,你少跟死了爹娘那样,俺李成可不吃你的马屁,什么千金之躯,我又算得了什么。对了,以前还做过大宋朝赵九赵官家的招捉使,至于现在嘛,就是个反贼。”
那个叫陶子思的人见李成大大咧咧自承是反贼,神情尴尬:“天王,这个这个……你是一军军主,你如果出了事,这么多袍泽弟兄也没个着落。”
“死不了,能杀我李成的人还没生出来呢!就算被他们现我是何许人,难不成就凭那一万蟊贼也能留住我?”李成豪气干云地大笑,又一屁股坐在旁边一块石头上,接过陶子思递过来的茶水,咕咚咕咚灌了一气:“爽利!”
陶子思忙道:“是是是,天王乃是不世虎贲,些须李昱贼子就算识出你来,又能怎地?如何?”
李成将茶碗递给陶子思,一拍大腿:“有意思,这一仗直他娘有意思,开眼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