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三章
叶欢,拜山!
一句话,四个字。.⒉3TT.一字一雷霆,一字一霹雳。山河大地为之一滞。大雪纷飞,像是在这一刻凝固。青松之上,雪粒纷纷,扑索索而下。倦鸟惊飞,浑不知天高地远。小兽逃窜,如逢着猛虎归山。
真如同手持一柄万钧铁锤,重重敲击。一下下,敲破银世界,震碎玉乾坤。
众人耳边嗡嗡的震响,所有人都同时扭过头来,视线看着山道之上。脑海中同时出现一句话:叶欢终究还是来了。
的确,说巧不巧,叶欢这个时候恰巧到了。
事实上,龙城和茅山的距离虽远,但现今交通工具如此达,想要做到朝夕至,是极容易的。无论如何说,叶欢早就该到的。但他确实耽搁了三五天,直到今天才到。
而问题,就出在这场雪上。
大雪铺天盖地,这场雪出奇的大,下起来又没完没了。先封了高,又堵了铁路,最后飞机都无法正常起飞。如此,叶欢飞机换火车,火车换汽车,最后一狠,干脆在路边4s店刷了辆越野车,直扑茅山而来。
如此一来,路上耽搁的时间就久了。最后,刚巧不巧,恰恰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赶到。
张洞庭一口气松了下来,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挺胸抬头,刚才的窘迫和尴尬完全消失不见。
只要叶欢一来,他就放心了。
的确,温如玉曾向张白凤提亲,的确,张白凤说过他比武获胜后就答应。的确,茅山掌门是不能说了不算的,的确,温如玉也获胜了……
但是,这一切,在叶欢面前完全不好使。为何?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教书先生遇到流氓混蛋,哪有道理可讲。
若说混蛋,这江湖之上,叶欢可是天下第一,响当当的混蛋。
你对他说什么仁义礼智信,根本就没用!
“这……呵……还真是好俊的金刚怒!”张洞庭得意洋洋的赞道。
“千米传音,声惊飞鸟,岂是不错,那可是当真的不错!”
“这功夫,恐怕只有当年的怜花大师能做到。如今的叶欢,也是不遑多让!”
“青出于蓝喽!”
纷纷附和的声音响起,众人忍不住都出赞扬。其实江湖之上,若论卑劣,无耻,豪横,恐怕没有一人能和叶欢相比。
而在场诸人之中,若说真的自心底尊敬叶欢的,恐怕一个都没有。但绝大部分人,内心都有些忌惮叶欢。
而很多时候,绝对的忌惮,就等同于绝对的尊敬。
众人回,此刻除了雪落的声音,没有任何人说话。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山道之上。
山道之上,有三个人影,缓缓上山。
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渐渐的由远及近,来到众人眼前。
为之人脚蹬黑色皮靴,身穿羊毛黑的风衣,脖子上缠了一条大红围巾。
“嚯,今天这里好热闹。”
走近了,这人站稳脚步,往下拉了拉脖子上的围巾,伸手拍落肩膀上的落雪,伴随着纷纷雪尘,目光扫视了一圈,在纷纷扬扬的雪尘中,轻轻开口。
直到此时,众人才算是看清了此人的模样。
嚯,此人当真是好俊的相貌!
往脸上看,面如冠玉,唇红齿白,两道似弯非弯月牙眉,一双似眯非眯丹凤眼。嘴角微抿,似笑非笑,眉头轻皱,似嗔非嗔。
脖子上一条大红围巾,线头不齐,手工活可能差些。身后大雪纷纷,鹅毛大雪不时落满肩头,衬得一张脸更加俏白。
双眸之间,说不得的流光溢彩,偶有几个女人与这眸子碰撞,立刻低下头来,心头小鹿乱撞,不由得怯怯的想:“如果能被这眼睛多看两眼,数清他的睫毛,也是好的。”
叶大少从出现至现在,只开口说了一句话,一时之间,场上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整座茅山的精气神,恍惚,也都被他一人夺去。
叶欢轻轻振肩,早有身后的寺岛鱼过来,替他摘掉围巾,取了风衣。
如此,众人的视线才来得及落在叶欢身后的寺岛鱼和寺岛妃身上。
众人不觉呼吸一滞,很多人的视线留恋在寺岛鱼身上,竟然不舍得移开目光。
叶欢所认识的女人之中,虽然说环肥燕瘦,各有风情。但若论身上这股妩媚劲儿,寺岛鱼当数第一。祸国殃民的人物,几百年出一个的妖孽,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连国和城都倾了,倾倒小小一座茅山,岂非小小不言。
很多人半晌没回过神来,心中不觉暗暗称奇:叶大少不愧是叶大少呐,江湖都说叶大少风流多情,艳福无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今天上茅山,他还敢带着如此美女,这种行为简直是……作死啊!
如此作死的行为,还真是令人佩服!
“叶大少,一路风尘仆仆,辛苦辛苦!”有人回过神来,立刻抱拳招呼。
“许久未见,叶大少风采依旧,更加俊逸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