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曹云云端了一杯酒杯过来。 .⒉3TT.
“来,沈夜,我们也是高中几年的同桌,一起来喝一杯。”
“好啊。”沈夜笑了笑,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
“还记得当年,我们坐在一起,你经常在桌子底下看。没想到转眼间,就十多年了。”曹云云也略有些感慨:“当年的时候,我们梦想仗剑走天涯,到繁华的大都市去闯。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宁县,在这里当老师,过着一日重复一日的生活。”
她的目光当中,也颇有些感慨,以及疲乏。
是啊,她感觉这样的日子,太无聊了。
“平凡的生活,其实挺好的。”沈夜真诚的说道。
曹云云到也感觉到了沈夜的真诚,也许,在沈夜的身上生了很多很多事情,这使得他感觉平凡的生活是好事。
同学会就这样,喝开了,大家越喝越兴奋,最后都有不少人半醉。
接着,去kTV唱歌。
那些喜欢唱歌的麦霸,已经上去唱歌了。
沈夜坐在角落上,看着这些昔年的同学。
正在此时,万鹏走上了台去,用手指了指沈夜:“来,夜子,上台,我们来唱一兄弟。”
“唱兄弟。行啊。”
“有今生今生做兄弟没来世来世再想你。
漂流的河每一夜每一夜下着雨想起你。
有今生今生做兄弟没来世来世再想你。
海上的歌飘过来飘过去黑暗里的回音。
忘记吧若可以也算是一种幸运。”
……
第二天。
休息够了之后,一行人坐着高子安排的中巴,到达了一个骑马场。
本来高子说是全包,所以沈夜就不怎么想来。
而且,还有一部分同学也感觉不怎么好,所以最后还是改成了aa制。
这样沈夜才同意来。
当然,大家会同意aa,还有个原因,现骑马的消费其实相当的低。人均也就是三百多罢了。比想象当中便宜不少。
这马场在离宁县不算太远的地方,占地面积相当的宽广。一片辽阔的景象。
人走到了这里,看着蓝天白云草地,心胸也不由自的开阔了起来。比起拘束在那高楼大厦的城市中,要舒坦得多。
一个个的在教练的指导下,翻身上马,开始了练习。不过大部分人,平时都没有怎么运动。这下子骑上了马,人也有些傻了,不知做啥好。还好马场的马,都是特别找的温圳种,又经过了训练,特别的温圳,没有把这些人给掀翻在地。
不过,其中也有一些骑马骑得好的。比如说宋娅,高子,这些人骑马就骑得挺好的,显然以前没有少骑马。
高子看向了沈夜。
沈夜可没有空理会他,以前自然没有骑过马,但是吗,对于自己这样的身体协调性而言,区区的骑马又算得了什么。轻松的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驾!”
那只棕马生物的本能,感觉到了沈夜的可怕,也就老老实实的任由着沈夜骑着,不敢有丝毫的反抗。
骑着马在平原上,心自然而然的辽阔了起来。
过了两个多小时,大家也都骑累了,坐到了一旁去休息。
正在此时,曹云云接到了一个电话,她听着听着,却不由的变了颜色,在电话里连连问道:“什么?”
“怎么可能?”
“你们别急,我马上回去。”
她挂了电话之后,对着诸人说道:“不好意思,我家里生了一些事情,要立即去处理。”
“生了什么事?看看我们能不能帮上忙。”一个与曹云云交好的女生问道。
曹云云还是沉默。
另外一个女人说道:“难得我们五十多个人聚在一起,有什么事情你说下,一人智短,众人智长。”,这个女人叫李妍,她到是一个有心计的,而且与曹云云关系极好。也知道曹云云的性子,不是生了很重要,很为难的事情,不会有刚才那表情。
她就想着,正好,现在人多。曹云云既然碰到了麻烦,说不定能借众人之力解决。
曹云云被问了几次,沉默了一下:“我有个妹妹,叫曹冰冰。比我漂亮得多,不过还在读高中。在刚刚被一伙富二代,给强掳到了海城宾馆去,绑了起来,要强奸她。那伙富二代喝酒去了,有一个人不小心跌了手机在现场,她用那跌落的手机了一条短信过来。”
海城宾馆,这是羊城周边一个风景区的宾馆,那宾馆的档次相当的高,五星级。
万鹏本来就有几分任侠气质,他就一拍桌子:“开什么玩笑。这年头什么富二代,也太嚣张了吧。把一个高中生给绑到宾馆去。还有没有王法。这事儿,不管你们管不管,我是管定了。曹云云,我们一起去。”
说起来,万鹏当年最开始是喜欢乐雅的。但是现乐雅与一群小混混混之后,他就开始喜欢外班另一个班花,结果又失败了之后。他还与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