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直接冲进来乱舞乱打,但是他就是一个大一的学生,身体又胖,会打什么架,片刻之后就被另外一个叫五子的混混给制住。
卓方平嘿嘿一笑:“想不到你儿子也在。这样吧,周正云,原来的规矩不变。一分钟,我切你一根手指头。切完了十根手指头。再切你儿子的手指头。你真能扛住二十根手指头都不要。那我也只能佩服了。”
他看了看腕间的手表:“咦,到一分钟了,小六,切。”
“是。”被称为小六的混混点头,手中的水果刀,正要切下。
砰!
门直接的被砸开了。
一个身高一米八五,古铜色皮肤的年轻人,急喘息息的赶到了。
这正是沈夜!
沈夜听到了周杰这边很急,所以坐了二十多分钟的地铁到了大兴线的终点站,再发挥出自己最快的速度,由大兴赶到固安县,花的时间是挺少的,但是由于赶来的速度太快,消耗的体力到是颇多。
而且,当时知道要赶路,所以连虎禅刀也没有带,毕竟虎禅刀重一百二十斤,带了很拖累速度。
“似乎,还赶及时了。只缺了一根手指头。”沈夜喘了口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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