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校园里面。那时候,我走在路上,突然看到你那一个回头,青丝披肩,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你。”
“我还记得,我们成亲的时候,那么多的人羡慕我娶到如此美丽的你。”
“我还记得太多太多的事情。”
“但是,我现在已经二十八岁了。已经不是有情饮水饱的日子,我要过好日子。”
“所以,你明白我吗?”
温秀婷听得目瞪口呆:“也即是说,你要和我结婚,和那个李姐结婚,靠吃软饭,成为千万富翁,不再过穷日子吗?”
“对。”沈叠有些艰难,但还是很坚定的点了点头。
“很好,很好,很好。”温秀婷的面色出奇的难看,但是马上就哈哈大笑:“我喜欢的沈叠,是那个有冲劲,不甘于平凡,无论失败多少次,都要重起的沈叠。而不是现在这个已经被失败给打击得再也没有半分半毫的勇气,已经认命,已经要去吃女人的软饭成为富人的沈叠。离婚,行。”
“但是,有一个条件,小南归我。我要我的儿子小南,以后长大了,是一个鼎天立地的男子汉,而不是被他父亲影响,成为了一个吃软饭的小男人。”温秀婷平时温温柔柔,但是碰到了这种大事,她反而出奇的镇定。
被这么一说,沈叠的面皮有些烧:“不行,小南跟着我,我以后会成为富翁。而你拿什么钱去养小南。”
“小南跟着你,哈哈,你以后吃软饭,在家里不会有什么地位的,那个李姐会很好的对小南,我可不信。至于我拿什么钱养小南,这个就不用你操心,别忘了,小南现在就是我养的。而且,我不会让小南吃苦的,我大不了这辈子不再嫁人。”温秀婷截钉截铁的说道。
被温秀婷抢白到这个地步,沈叠特别的尴尬。但是她沉默了半晌,终于还是说道:“行。你要这样,就这样干吧。小南跟你,但是我有钱的话,一定会按月汇些钱给小南的。毕竟,他还是我的儿子。”
“不用了,小南我会自己养,不用那个女人的钱来养。你要离婚,现在我们就去民政局。”温秀婷冷静的说道。
沈叠此时也骑虎难下,也只有点了点头。
两人拿了结婚证以及身份证,去民政局。
两人都是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好分割的。至于这一套房子,还在沈保平的名下,到也不用分割。
进入民政局,一开始的时候,民政局的办事人员还不同意离婚。但是沈叠和温秀婷都咬定了离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只有无奈的帮两人办了离婚手续。
走出民政局的时候,明明只是五月时分。
但是不知为何,沈叠却感觉到很冷。
他看向温秀婷那娇小而纤细的身躯,突然的回想起了大学时代,两人谈恋爱的情景。莫名的,他有一阵子的心痛,他知道,他永远的失去了这件稀世珍宝。
在书评区不少人说,警察现在就可以现主角是筷子魔了。我来解释下吧。
主角在家乡现在干了三件事。第一件,是对付马国生。马国生当时搞拆迁,一条水门巷几百户,上千人。主角只是上千人当中的一个,怎么扯得到主角身上。
第二件,鹿有为,这事扯得深一些。主角确实被警方列为怀疑目标,但是筷子魔受枪伤,主角没受枪伤,这点警方看到主角没受枪伤的身体,洗脱嫌疑。
第三,吕大奇之事,警方都不知道是筷子魔做的。
另,感谢血牛阳神,我大飞两人的打赏。特别是我大飞。前面几本书在创世的,当时状态有些低沉,一直是我大飞这个读者在支持我,谢了。
也感谢大家的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