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十三章 为什么!?(2 / 3)

经足以让林清霞签下合同了。

林清霞是聪明的女人,在签合同之前,她偷偷的给程龙打了个电话,询问他剧组为什么会选择自己,而且给这么高的片酬?

林清霞的命中冤家之一的秦详林,是程龙的好朋友,程龙没发达之前,秦详林可是帮了程龙不少的忙的。

程龙知道林清霞和秦详林的关系,如今林清霞亲自来问,程龙考虑了一下,给出了答案。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但根据怀叔说,你和邓莉君是俊少亲自点名的。”

“俊少?……殷俊?”

“嗯,是的。”

“他和我又不相识,怎么会点名我来演?”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俊少的眼光,却是没有错过的。你不知道他有多么神奇,清霞,你知道么,我这一次总算是因祸得福了,得到了俊少的剧本,我很快就能翻身了,我……”

挂了电话,林清霞好看的黛眉轻轻蹙起,回想着程龙说的话。

程龙自吹自捧的话语,林清霞自然全部自动省略了去。

她当初只怕嘉禾是有别的什么想法,如今晓得是殷俊的推荐,那么就能解释得通了。

林清霞在宝岛都知道,殷俊向来有为自己的剧本挑选演员的习惯,而且眼光精准得吓人。

比如说《楚留香》的做事情和赵雅之,《沪海滩》的周闰发和赵雅之,《霍元甲》的黄原申……等等,无不是选得恰到好处,可谓是天作之合。

殷俊居然钦点自己为这个4000万港币大制作的电影的女主角,戏份比邓莉君还多,林清霞就感觉到了一丝骄傲。

不过想起了殷俊盗用自己的形象作为他漫画的女主角,林清霞又还是很生气。

林麻兰瑛在旁边哼着歌做着家务活儿,见到女儿这么愣愣的样子,张口问道:“怎么了?这里面真的有什么陷阱?”

“哦,不是。”林清霞摇了摇头。

“那是什么呀?”正在和大姐聊天的林莉霞,偏头继续问道,“这可是程龙的电影哦,我很喜欢他的!你能当女主角,又有这么多的片酬,太好了呢!”

前面便说过,林清霞是一个优柔寡断,同时还比较容易相信人的女人。

现在家里就她们母女四人,林清霞想了想,便把刚才程龙的话说了出来,然后道:“我只是有点不明白,殷俊和我根本不认识,这个神秘的天才少年,干嘛在盗用了我的相貌做漫画后,又忽然这么好心的来给我一个好角色?难道是对我的补偿?”

“哎呀,我偶像怎么可能盗用你的画像嘛?一定是误会了!”最近在照顾生病孩子的林莉霞,还是第一次听姐姐说起这个,“俊少长得一脸正气,英俊可爱,绝对不是那种坏人!而且你没听说过吗?俊少最讲究规矩,从来不去做坏事儿的!”

“咦,你什么时候对殷俊这么熟悉的?”林麻兰瑛讶然的道。

“我一直是俊少的戏迷啊!哦,还是他的歌迷!”林莉霞道,“只不过以前我还以为他多么见不得人呢,结果因为购买佳艺电视台的事儿,最近他的相貌曝光了,那叫一个英俊帅气啊!”

“哦?”林清霞也惊讶了起来,“他的照片曝光了?我怎么不知道?”

“因为你没有看新闻,没有看杂志啊!你现在就是一个隐居的女人,早就和世界脱节了啦!”林莉霞笑道,“对了,我屋里还有我朋友寄过来的杂志呢,上面就有殷俊的照片,你看不看?”

“要!”

林清霞也很好奇。

殷俊在现在的华人圈里面,就是一个传奇。

在他之前,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在仅仅18岁的年龄,就能打造出这么一个庞大的事业帝国出来。

哪怕是林清霞不了解那些大富豪们,但也对殷俊的很多事情知之甚详不想知道也没有办法,天天报纸新闻都在说。

看到姐姐这么讲,林莉霞马上就出了门,一会儿功夫不到,就从自己租赁的别墅那里,拿回来一本杂志。

林清霞拿着妹妹翻到的那一页一瞧,看到一个英俊清秀的少年,坐在了主.席台上,面前的标牌是“殷俊”两个字。

如果不看他面前的标牌,只看他这个人,明显的就是一个大学生嘛,说是高中生甚至都有人相信。

“真是好年轻!”

林清霞点了点头,至于妹妹说的什么英俊清秀,林清霞这个见识过宝岛两大超级帅哥的女人,自然觉得殷俊也就是中等的相貌,远远比不上秦翰和秦详林。

不过林清霞隐约却觉得,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男孩子一样。

“拿过来我看看!”

林麻兰瑛此时也来了兴趣,招手之下,林莉霞从姐姐的手里拿过了杂志,顺手一抛,就扔向了妈妈所在的沙发,结果正好扔到了林丽的身上。

“死丫头,你不会递过来啊?”林麻兰瑛白了女儿一眼。

“嘻嘻……在54页!”林莉霞吐了吐舌儿,对大姐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