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剽窃!(2 / 3)

处理的。”殷俊亲了怀里的丫头一口,“正好我准备出去吃饭,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我想吃可菲儿的甜品!”关芝琳连忙申明道。

“你是要当明星的人,还敢吃甜品啊?”殷俊刮了刮她的小琼鼻,“我看看,是不是长胖了?”

“嘻嘻~长胖了才好啊,这样身材才好。”关芝琳吃吃的笑着,“再说了,我如果不现在吃,等到我长大了,要给俊哥哥当老婆了,就更不能吃了!”

“为什么啊?”殷俊诧异的道。

“因为我要做最漂亮的新娘啊!不能让别的狐狸精抢了俊哥哥的,你是我一个人的!”关芝琳搂着殷俊的胳膊,认真的道。

“年龄不大,想得倒挺多!”殷俊哈哈一笑,“走吧,我们去吃甜品!不过嘉慧啊,你就算成一个小肥猪,俊哥哥还是会喜欢你的!”

关芝琳最喜欢听这话了,闻言灿烂的笑了起来。

……

等到殷俊把关芝琳送回家,再回到公寓时,已经是晚上的9点钟。

他想了想,直接打了个电话给刘添赐,把《春雨》的事情说了一遍,道:“赐哥,你看商业电台那边,能不能找到关系,把这首歌给禁播了?”

“如果有送过来打榜点播的话,那是可以的。”刘添赐琢磨了一下,爽快的道:“我去和阿铮说一下,有她出面,肯定搞定!现在的人啊,真是连脸都不要了!……哦,阿铮就是俞铮,老板从商业电台专门派来的精英,在管着新闻方面。对了,我看看她能不能把香江电台那边也搞定,她和那边也比较熟的!”

俞铮?

放下电话之后,殷俊笑了起来。

这位香江赫赫有名的女强人,未来可是风光得很啊,不仅仅在事业上面,还有她俘获的大美女们,足以让无数的男人羡慕嫉妒恨!

前世在现在这个时候,俞铮已经去了丽的电视台主持节目,可因为历史的改变,到了现在,俞铮还是留在了佳视,没有离开。

商业电台是最好出手的,最重要的就是商业电台的老板何佐芝,就是佳视的董事长,所以商业电台和佳视实际上可以算作一家人。

殷俊在佳视非常受到重视,那么商业电台肯定也要给面子的。

刘添赐都没有问殷俊,这事儿到底是不是真的。

因为这是摆明了的事儿,以殷俊的才华、人品等等,怎么可能去污蔑一个小歌手?

更何况,殷俊既然说了,这首曲子半年之前就创作了出来,并且由关芝琳演奏出来的,那随便问问就能知道是不是真的,殷俊怎么可能撒谎?

现在还没有电视台的专门歌唱榜单节目的时候,也就是没有tv的时候,电台点歌和打榜,就是一首歌最重要的出名途径。

电台的dj和主持人们,会把各大唱片公司和独立音乐人的歌,拿出来放给大家听,如果许多人喜欢,那么就会增加播放量,然后就能吸引更多的人听,从而在终端的销售上面卖得更好。

《春雨》这种抄袭之作,肯定不会是为了个人喜欢的,那么想要赚钱的话,先在电台上面播放推荐,才会有更多人去买。

只要把商业电台和香江电台两个宣传渠道给截止了,那《春雨》的传播渠道就会减少一半以上,绝对是损失不小。

接下来,殷俊又给郑冬汉打了一个电话。

说明了自己遇到的情况,殷俊请教道:“汉哥,如果我想要在销售终端上,给这个歌手和唱片公司一点颜色看看,你认为有什么办法?”

郑冬汉当时就觉得有些头大。

他不好意思跟殷俊说,面对这样的事情,如果是去打击抄袭的话,有些得不偿失,你付出的肯定比你得到的多,尤其是你还不准备商业化的情况下。

但问话的人是殷俊,是他认为未来香江最好的词曲作家之一,也是如今已经在电视剧行业闯出赫赫名头的超级金牌编剧。

不说是为了两人以后的友谊着想,单纯是为了宝丽金歌手的好歌,以及在殷俊创作的大火电视剧里面演唱主题曲火爆也好,郑冬汉都必须要帮助殷俊。

思索了一下,郑冬汉道:“如果你想要这么做的话,我只能是告诉和我们有合作的唱片行,让他们不要进这家唱片公司的这张ep唱片来卖。但我也只能做到这一步的,这首《春雨》我听过,很好听,会有不少人喜欢的。”

“谢谢汉哥。”殷俊点了点头,“不过,也不用宝丽金出面了,这样也划不来,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行,你有事儿就找我。”郑冬汉道,“虽然没办法阻止唱片行销售,但我可以安排我们旗下的歌手们,对于这样的抄袭加以谴责,相信会有一些效果的。”

“那就麻烦你了!”

殷俊对这样的帮助,倒是不会拒绝。

之前郑冬汉说的,是利用宝丽金的实力,去威胁唱片行不进《春雨》来卖,虽然很有可能唱片行会屈服,但这也是在损害宝丽金与唱片行的合作关系,所以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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