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妈妈和小孩爸爸以及另一个男人叽里呱啦说了一堆,然后见过野兽的那个男人看了宋晓冬等人一眼,放下了手里的桨,伸手扯开了自己的粗麻布衣服,露出了一片伤痕累累的胸口。
张怡看见那伤口,吓的连忙向后躲去,宋晓冬走上来,仔细一看,就能够猜出一个大概,这伤口是一只巨大无比的爪子抓出来的,如果不是熊,不是豹子,那肯定就是蜥蜴人干的。
“我去丛林里抓野猪,去的很晚,遇上了雷雨,迷路了,往北走了很远,天黑了下来,突然间,我感觉到了周围危险的存在,回过头来就看见了那个怪物。”胸口有伤的男人说道。
宋晓冬拿出一张照片来给那个男人看,正是他们在北极第一次遇见的那只蜥蜴人的标本照,清晰无比,那个男人看见这张照片眼前一亮,连连点头“就是这种怪物,就是这种怪物!”
告别了几个村民,就剩下了063的人和张怡,站在河边,几个人都默默不语,过了许久,张怡终于抬起头来,问宋晓冬“你们,真的遇见过那种化石生物的活体。”
宋晓冬点头“是,但是,有很多事情我们也不清楚,你不懂也不理解的事情,我们就更不理解,而且这些事情涉及到国家机密,我们不能说,希望你能理解。”
“你们不懂这种活体生物的意义和对古生物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如果真的有活体,那么智慧生物的界定,以及高等生物的界定,就将全部改写!”张怡兴奋起来。
宋晓冬“就是因为如此,才不能让社会公众知道!我不在乎什么古生物学的意义,我只在乎这些不明生物的存在会不会引发公众恐慌!你要是敢把你知道的事情吐露半句,下半辈子就在疯人院里过吧!”
张怡气呼呼地瞪着宋晓冬,不断喘粗气,过了好长时间,才恶狠狠地白了宋晓冬一眼“好好好,反正你们不管什么事情,都只想着掩盖下去!”
说完,张怡一马当先,走进了丛林里,而小孩子的妈妈则走了出来,拿来一个草编织的项链,追上了张怡,塞在了张怡的手里“给,凤尾丝兰编的项链,能够给你带来好运,你很需要运气的。”
一群人出发,宋晓冬问“有人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吗?”
张怡打开自己的地图一边走一边回答“有,我把李进杰所有的论文都读过一遍了,他写的论文读起来真的是又臭又长,催眠效果满分,但是,我找到了一篇关于热带雨林气候条件下化石留存问题的文章。”
“他在里面提到过这个地方。”张怡把地图打开在地上,所有人都凑过来看,张怡手指头指着福摩萨北方丛林里没有名字的一个地方给大家看。
冯灿凑过头来一看,张怡手指着的地方,什么标志和注释都没有“这是什么地方啊?”
张怡“这个地方不在地图上,到处都是丛林,是一片无人区,没有名字,只有坐标,在李进杰的论文里也只标注了坐标,但是我去过那个地方,有一座山,地形和地质条件很特殊。”
“那个地方的土壤很薄,下面是坚硬的层状石灰岩,由于热带雨林里降水丰富,石灰岩的腐蚀很严重,地形条件很复杂,有很多天坑和地下溶洞,李进杰发给我的照片,似乎就是在一个这样的溶洞里。”
于是一伙人就出发,已经是下午了,在天黑之前返回城市是不可能的一件事,也就是说,所有人都必须在丛林里过夜了。
一伙人走了半天,丛林里的树木越来越茂盛,越来越扭曲,灌木丛封堵了大家的路,必须宋晓冬打头,使用柴刀劈砍出一条路来,大家才能继续前进,走的非常慢。
一伙人都走的满身大汗,就像是发了高烧一样,张怡脸上身上也通红通红,额头和身上到处都是汗珠,就连多吉本玛,也罕见的累得气喘吁吁,所有人,除了冯灿,都狼狈不堪。
冯灿不出汗,甚至还穿着衬衣,把自己全身上下裹的严严实实,原本在丛林里,是应该使用衣服把自己完完全全包裹起来防止叮咬的,但是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张怡等人宁愿忍受蚊虫,也要裸露胳膊降温。
走了几个小时之后,到了傍晚,林地里的大树遮天蔽日,四周全黑了下来,蚊子的嗡鸣产生了共鸣,仿佛一直在打雷一样,听的几个人心里发慌,赶紧把衣服全部裹紧,然后生火。
张怡对大家说道“巴拉圭是整个南美洲,最潮湿,降水量最多的地方,现在又是初夏,很容易出现极端天气,可以说是天天下雨,白天不下晚上也要下,我们要做好准备。”
徐丽珍“呃,我们有,驱蚊药水、帐篷、可燃棉、汽油、打火机、吃的,以及急救药品和武器,张教授,你看看,我们今天晚上都需要什么。”
张怡想了想,抬起头看了看树冠层,说道“我们赶紧生火,煮一点东西吃,晚上如果下雨的话会很冷,注意保暖,但是也尽量别出汗,在丛林里发烧是致命的。”
多吉本玛看了看周围,说道“丛林很隐蔽,到处都是掩体,我们的行踪很容易暴露,晚上要有人守夜,防止敌人进攻。”
张怡紧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