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啊。
连底稿都丢失了,爱漫文化还怎们剽窃自己的漫画创意?
漫画圈好乱。
“麦子先生,恕我冒昧问一句,贵国有传言说,你并非《火影忍者》的作者本人……”
“你都说是传言了,干嘛还问我。”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很有诚意签下这本漫画,但是作者本人身份必须确定。”
扬林非轻咳一声,开始配合:“既然你们怀疑他不是作者本人,那就把《火影忍者》让给我好了。我们出版社同样很有兴趣签约,诚意也不比你们少。”
翻译愕然,再度和中村嘀咕几句,盯着扬林非问道:“请问您是?”
扬林非递上名片:“飞扬出版社总编扬林非。”
日本人想骂娘。
他们本以为扬林非是麦小余的朋友,帮他谈判压阵,现在才知道,居然是自己的竞争对手!
“麦子先生,我们很尊敬您。今天与您会面,我们抱着极大诚意,您怎能同时请来另外一家出版公司呢?”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如果我们今天的谈判无法取得一致,我会跟飞扬出版社签约。时间就是金钱,我的时间很宝贵。”
这回中村没着急表态。听完翻译的话,沉思五分钟,叽哩哇啦说了一堆。
翻译道:“麦子先生,中村主编说了,只要您能够证明您是《火影忍者》的原作者,今天就可以签约。”
“原来外国人也那么多证明啊。”麦小余轻叹一声,“你们有笔和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