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也大概猜的出来楚邪为什么明明看不惯,却不加以制止,大概是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很多东西他自己做的其实也挺过分的,比那些达官显贵好不了多少,只能就默许了此种现象的存在。
“说的也是,那么两位到底想去哪里用餐呢!”沈飞不愿意再和楚邪争执下去,借着若雪的台阶往下走,想要将之前的事情一笔带过。
没想到楚邪却是个一根筋的人,毫不领情,继续道:“我说的有错吗,所谓的清规律法,根本就是……呜呜呜……”后面的话无法说出口,因为纳兰若雪跳起来捂住了他的嘴。
“楚邪哥哥,你有完没完啦,咱们是去吃饭,讨论这些没营养的问题做什么啦!”
“可我想把问题说清楚啊!”
“楚邪哥哥!”
“好吧,好吧,就到这里,你们说去哪里吃,我随便。”
“嘿嘿嘿,这还差不多。既然是沈飞哥哥请客,那自然是去最昂贵、最豪华的地方喽!”
“这个主意好,可不能便宜了他。”楚邪极为少见的对他人的观点表示认同。
“好好好,看哪家酒楼盖得最高,最气派咱们就去哪里。”
当年在山上的时候,沈飞、邵白羽、莫君如三名出身自樊村的少年被号称为三杰,形影不离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言谈举止间充满了少年人的友情和懵懂,不知引来多少人的羡慕。
认识楚邪以后让沈飞重新找到了山上的感觉,少年人肩并肩的行走,意气风发,指点江山,恣意随性。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沈飞就知道,楚邪这个人本性并不坏,长久地交往下来,更加确定了心中的想法,其实楚邪和其他的同龄人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说到天才,楚邪的年纪比沈飞还要小两岁,在擂台上能和沈飞战个平手,确实堪称修仙界的奇才。凡是奇才,便必然拥有其特殊的个性,炎天倾的疯、邵白羽的执着,楚邪的痴都是如此。在常人眼中,他们如同异类,不被他人理解,只能找寻同样是异类的人成为朋友,这便是所谓的英雄惜英雄。
繁华的商丘,歌舞伎院随处可见,为了吸引客人,居住在其中的美丽女人总能想出千奇百怪的办法。其中一栋三层高的红瓦小楼,刚刚午后,屋梁上便挂出了红色的灯笼,面向南方的四扇窗户全部敞开,一名举止妖娆的年轻女孩骑坐窗上抚琴。女孩白面短眉,红唇圆额,身材小巧,一件花布袄斜扎在身上,露出美丽的左肩和若隐若现的背脊,两条腿骑跨着窗户,双手抚琴,举手投足间透露出一股子野性。
从未对女人表现出兴趣的楚邪,在看到这名女子的时候,目光再也离不开了,像是见到了一件稀世珍宝,备懒的双目之中放射出难以描述的光。
“就这家了。”楚邪直奔店门而去。
“来客人喽!”坐在窗台上的女子也是聪慧,像小猴子那样跃下了窗户,招呼“妈妈”迎客。
沈飞和纳兰若雪对望一眼,邪恶地笑起来,道:“楚邪这是转性子了?”
“楚邪哥哥是被花姑娘遮住了眼!”若雪没好气地回应,却也没办法,跟着楚邪的脚步近了这栋三层红楼。
凡风月场所,多以粉红色灯光示人,据说这种色调的光芒能够引诱出潜藏在男人内心深处的**,让他们无法自拔,深陷其中。沿用至今,红楼、青馆几乎便成为了风月场所的代言词。
汝阳有翠兰轩,金陵有红楼一条街,商丘有灯红酒绿、遍布各处的歌舞伎院。由于是军队驻扎的地方,商丘城的歌舞伎院尺度明显落后于其他地方,一进门和普通的茶馆没什么区别,四周放着茶桌,中间搭了一座戏台子,描绘了脸谱的人在上面唱戏,唱曲。
往上两层,还是喝茶听曲的地方,并没有容许客人小憩的雅间。那女孩从三楼往楼下跑,“蹭蹭蹭……”步子又短又快,麻利得很,“客观,咱们家姑娘弹奏的古筝小曲远近闻名,担保您不会后悔来了咱们商丘。”离得近了,略微刺鼻的香气立时飘来,呛得沈飞连连咳嗽,好不容易止住了,上下打量对方,发现这姑娘长得很有特色。
圆圆的脸蛋,丰满的嘴唇,脸上涂抹了很厚的一层白粉,白粉上面描出两道短眉,两腮极为红润,肯定是涂抹了不少的腮红。看她的妆容,让人感觉是化妆品是不要钱的,可以随意地往脸上抹啊、擦啊,抹的越多越好。
身材倒是具有诱惑力的,个子不高,却是那种小巧匀称的骨架,感觉可以全部抱入怀中,尽情呵护,腰很细,胯大,走路的时候扭啊,扭啊,显得很有韵味,一件粉色的布袄别出心裁的系在身上,两条袖子在背后对折、拉紧,锁成了蝴蝶结。谁都知道衣服是两面的,从中间的镂空处穿进去,尺寸才刚刚好,能够贴身。这位姑娘却是别处心裁的,把花布袄的两条袖子当成绳子来用,将衣服生生系在了身上,背部和左肩几乎全部裸露出来,让人眼前一亮。腿上的裤子倒是正经的,翠绿翠绿如同一片草原,上面满是飞舞的蝴蝶。细软的胳膊上佩戴了金镯子,虽然土,但却贴合于风月场所的特性。
“客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