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黄袍道人(2 / 3)

凡世歌 小妖方狄 4557 字 2017-05-10

“还装,还装,你的心情都写在脸上了。”若雪却更开心地笑了起来,难怪在悦宾客栈里,一句话都不说,原来她早从沈飞和婷希的对话中,听出了两人之间的隔阂。

“无聊。”沈飞想甩开她,可惜没有成功,纳兰若雪就像狗屁膏药似地紧紧黏住他。说起来,这种感觉真的挺少有的,也挺舒服的,感觉到自己被一个人需要,无时无刻地需要着。沈飞虽然表面上不说,肢体上偶尔抗拒,但是内心深处其实挺欢喜的。

若雪则死皮赖脸地粘着沈飞,一点都没有身为女孩子的矜持,对于沈飞的爱,她已经不再加任何掩饰了,无所保留地展现出来,展现出自己的心意,让全世界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沈飞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女人崇拜可靠、帅气的男人,当沈飞在这两方面同时展现出过人之处的时候,纳兰若雪自然觉得很喜欢,很崇拜沈飞,但如果有一天,沈飞真的爱上了若雪,或者不再这般优秀的时候,若雪则可能反过来离他而去。

这就是女人,或者说女人就是这种奇怪而又诡异的生物,她们崇拜强者,依恋强者,可当强者一旦对她们动情,开始对她们用心的时候,又会把这当成理所应当的事情,从而去渴求其他方面的东西。因此,对于女人,只能远而淡之,不可近而求之。你越是求,她们越会觉得你是一坨屎;反过来,越是疏淡,则越会被需要,得不到的葡萄总是甜的,这对男人和女人都是一样的道理。

沈飞对冷宫月的渴求,对于若雪的疏淡,以及关键时刻的挺身而出,无形之中达成了绑架少女心思的条件,让若雪疯狂地迷恋上了眼前的男人,疯狂的,近乎无度地迷恋上了,不允许他的心里有别人的影子,不允许他有一丝一毫的冷落了自己。

在这点上,女人和男人又不一样,如果一个男人疯狂地迷恋上一个女人,整天缠着她,让自己的重心围着她转,那么结果就是这个女人绝对、肯定、一定会觉得他很烦,然后厌弃他、唾弃他、嫌弃他;可如果是一个女人,将自己的重心百分之一百的围着一个男人转,那么这个男人虽然表面上也会表现出嫌弃的样子,其实内心深处却美滋滋的,认为这种感觉很好。

男人是需要被敬仰,被仰视的生物;女人则需要被宠爱,但这份宠爱,绝不是无度的给予,而是在她需要的时候,一份意外的惊喜,大多数的男人并不理解这个道理,送了一大堆的礼物,苦了自己不说,还得不到女人的真心。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因为这种区别的存在,想要得到一个女人的真心,绝不是一味的依附她,宠爱她,而是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举个不恰当的例子,若干年前的窦唯何等不可一世,号称摇滚界第一王子,可在他落魄以后,那个曾经深爱着他,依附于他的女人又做出了怎样的选择……这怪不得别人,因为这本来就是女人的天性。作为男人,能够做的就是让自己不断变强,成为最顶尖的那个人,让女人舍不得离开你,也没有理由离开你。

拥挤的街道,穿梭的人流,沈飞和纳兰若雪并排行走在其间,两人幸福着,亲昵着,在这远离权力核心的地方,尽情享受着彼此间最为美好的时光。

净灵和尚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登场,令狐悬舟似乎有意将他的比赛安排在这个时间,以此增添神秘的气息。

六尺的身材,光亮的脑门,净灵和尚站在月光下,平庸而普通,却再没有人敢于轻视他,昨日的情景历历在目,净灵和尚展现出的实力虽然没有多么的惊天动地,却更让人从其中感受到战栗。

望着看台上痴痴傻傻,嘴角溢沫,像孩子那样倚靠着杨蓉的杨齐,众人都觉得背脊直冒冷汗。

月光下,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净灵和尚兀自站立,合十的双手,平稳站立的两腿,即便是晚夜下冷风如潮,也是纹丝不动。

净灵和尚的目光清澈,身上透露出宁静的气息,却更让人感到妖异。因为最恐怖的,不是凶神恶煞的狂徒,而是披着彩妆的美妖。

对手迟迟没有出现,观众席上的观众们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净灵和尚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双手合十耐心地等待着,直到一阵玄风扫过,擂台之上出现了一个人影,才终于抬起头来,轻讼:“阿弥陀佛。”

随着玄风一起到来的,是一个身穿道衣,头戴高帽,背负双剑的黄脸道士。这人像极了说书人口中降妖除魔,开坛做法的道人,一身道服明黄,高帽之上垂着翎羽,中间的白圈内用甲骨文写着一个“降”字,降妖除魔的降,深红的颜色,显示出为了做到这件事情所要付出的代价。

“总算来了。”

“怎么这么慢。”

“嘘嘘嘘,别说话,这人看着蛮厉害的。”

“厉害个屁啊,一看就是个假道士。”

“是啊,害的老子等了这么久。”道士一出现,观众席上便议论起来了,其中褒贬不一,大多数以贬低为主。

也难怪,面前的道士其貌不扬,瘦瘦巴巴,一身亮黄色的道服宽大,布鞋也是黄色的,看起来确实不怎么厉害。